此問題源自問答一位網友的提問,他和女朋友還有20天訂婚了,可是接受不了她的兔唇,不知道該怎麼辦。具體情況描述如下:
我的回復
我是一名心理咨詢師。
心理咨詢師一般情況下是不會罵人的。
但是我覺得我不表達一點什麼,無法繼續說要說的話。
所以只能以下圖表達了!
常聽人說網路上有極端個人主義者和精致利己主義者出沒,你應該算一個典型了吧!不對,外加巨嬰國榮譽國王稱號。
不大能看出來的唇裂,人家一年前就告訴你了,沒隱瞞,沒撒謊,證明人家是個坦蕩的姑娘,換句話說,這是你們交往的前提,能接受這個我們再談。
這點,你是接受了的。
如果這是一份合同的話,條款雙方認同,契約成立。
於是你們愉快地談起了戀愛。
但離訂婚還有20天的時間,合同中期結算的時候,你突然想明白了,那會兒覺得不重要的事情,很重要——會影響我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和完整的孩子,得分手(且不說這個觀點有多不靠譜)。
但,大家不是不講理,允許你那時候想得到人姑娘,腦子不清楚,沒想明白。
現在想明白了,知道嚴重性了,可以分手。
但是你要知道誰該承擔這個主要責任,換句話說,背棄契約的是誰,讓姑娘遭受臨訂婚20天前分手痛苦的是誰?
是你這個始作俑者。
既然是契約,允許雙方當中的任何一方撕毀。
但作為毀約方,應該有一定的歉意和相應的賠償意識。
你倒好,還有臉問「不知道她爸她媽氣什麼了」,還一個勁洗「我真的很愛她」。
真是看到了你心理防禦機制的強大。
看到了你如何合理化自己自私的選擇。
單方面的背棄契約,分分鐘合理化成了談戀愛的分分合合。
題主,這就不是正常狀態下的談戀愛分分合合,結婚日子都定了,婚紗照也拍了,人們也都通知了……這就是婚前的單方面悔婚。
所以別說的那麼輕描淡寫,好像這一切都無傷大雅。
看得出女方父母也是厚道人,就算生氣,也一直沒什麼過激的舉動,,只是讓女孩和你交涉,你就慶幸吧!
別洗「我真的愛她了」(你不愛)
別問「我做得有錯嗎」(有錯)
「我女朋友真的挺好的」(這個有可能)
看在她真的挺好的份上,多些賠償(精神、物質)放人一條活路吧!
最後,小夥子,送你一句話「有錯就要認 挨打要立正」這才是成年人應該乾的事!
別把占便宜的事都幹全了,還覺得給了人家多少恩賜似的,這不對!
>我和馬子還有20天訂婚了,可是我接受不了她的兔唇,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