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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春節逐漸來臨,道路交通安全形勢越來越嚴峻。特別針對年底家庭聚會、公司年會等團體活動較多的情況,小酌幾杯是在所難免。但是,很多人就是抱著僥幸的心理,覺得就是賭一下交警會不會查到,但其實,那是用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在打賭!
據統計,鄭州交警二大隊從 1月20日——1月30日,10天內共查處酒後駕駛35人,醉酒駕駛9人;
鄭州交警五大1月份共查處酒後駕駛109 起,醉酒駕駛46起;
中牟交警一月份查處酒後駕駛53起,醉酒駕駛19起!
今天小編就來曝光一批
近期交警查獲的「酒迷瞪」
看看都有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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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酒駕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19年1月27日五大隊民警在轄區惠濟區金杯路附近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23時23分許,一輛豫A牌照雪佛來小轎車進入民警的視線中,民警走近小轎車時,發現駕駛員表情不自然,要求其出示駕駛證、行車證等相關證件,駕駛員無法出示駕駛證,遂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發現體內酒精呼吸測試數值達71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後經查,駕駛員郭某,鄭州市人,曾在2018年9月17日駕駛小轎車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過。此次郭某涉嫌駕駛證吊銷期間駕車且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郭某將面臨再次被刑事拘留並從重從嚴判決的處罰。訊問郭某時,他一再表示很後悔,但都是當事人的僥幸心理在作怪,然而酒駕後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後果不堪設想。
案例二:
2019年01月24日21時48分許,嫌疑人王某飛駕駛豫A牌號小型轎車沿河南省鄭州市連天線310由北向南行駛時,被民警查獲。經查,王某飛的血樣中乙醇含量為124.26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目前,因涉嫌危險駕駛被刑事拘留。
案例三:
2019年1月27日02時16分許,於某牛駕駛浙D牌號小型轎車行駛至:棉紡路與六廠前街交叉口處時,與前方兩車發生交通事故。經查,於某牛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22.43mg/100ml達到醉酒值,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目前,因涉嫌危險駕駛被刑事拘留,事故正在處理中。
交警二大隊近10天查獲酒駕人員名單
中牟交警1月份查獲酒駕人員名單
中牟交警1月份查獲醉駕人員名單
那麼你知道酒駕的成本嗎?
蜀黍向你遞來了一 本 帳 單
01、直接成本
酒駕: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1000元罰款。
醉駕: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酒駕營運機動車: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因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02、附加成本
徵信:如果醉駕,律師、醫師會被吊銷執照;國家幹部、公務員、法官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受限制。家長醉駕入刑,犯罪記錄伴隨終身,子女入黨、上警校、考公務員都會受到限制。
經濟:因醉駕判刑被用人單位辭退,無法獲得經濟補償;導致事故後,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如果因為飲酒或者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產損失更多,成本更高。
03、時間成本
一旦發生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後蜀黍想說,查酒駕天天有!不想來喝茶~教你一招永遠都不怕,那就是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