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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訊,中國支付通(08325)公告,董事會獲告知: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開聯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開聯通」)、執行董事宋湘平及執行董事宋茜各自分別於最近收到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於2020年1月17日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銀管罰[2020]4號)。
根據決定書,開聯通被發現:就反洗錢方面而言,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及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義務;及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就互聯網支付業務而言,(其中包括)未及時發現特約商戶違規轉接支付接口至其他平台的情況;未按規定將交易資金結算到特約商戶的收單銀行結算帳戶;及未按規定為其客戶開立個人支付帳戶。
據此,宋湘平(為開聯通當時的總經理、董事會主席及反洗錢主管人組組長)及宋茜(為開聯通現任法人代表、總經理及反洗錢主管人組組長)被認為屬應就有關違規事件負上直接責任的開聯通高級管理層人員。
於此情況下,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向開聯通作出警告、沒收若干違規交易所產生的收入共計約人民幣400萬元以及罰款共計約人民幣1920萬元;向宋湘平作出警告並罰款共計約人民幣30萬元;及向宋茜作出警告並罰款共計約人民幣18萬元。
於收到決定書後,集團一直研究決定書中所識別的事件並將執行糾正措施以完善其客戶識別機制、客戶洗錢風險管理、可疑交易報告系統及互聯網支付結算業務的整體工作流程。此外,集團將改善其反洗錢的管理及評估以及互聯網支付結算業務營運系統及機制,並將不時進行監控及檢討。
>中國支付通(08325)附屬開聯通收到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