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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正月初五,白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條山高速公路大隊執勤民警在營盤水執法服務站落實春運及春節勤務,嚴查酒駕、醉駕、假牌、套牌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時,查獲一起女性駕駛證在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13時20分許,秩序三中隊民警在在營盤水省際執法服務點落實「百日行動」集中整治酒駕醉駕假牌套牌假證統一行動時,發現在營盤水收費站匝道進甘方向有一輛甘DA484*號棕色「起亞」牌小型轎車形跡可疑,示意該車靠邊停車進行檢查,在檢查時民警發現駕駛該車輛的是一名女駕駛員,在要求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駕駛員謊稱沒有帶駕駛證,只帶了身份證,民警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台查詢發現駕駛員張某於2017年11月在景泰縣因為醉酒駕駛,駕駛證被依法吊銷。經進一步詢問,該駕駛員承認其駕駛證在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駕駛員張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將被處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以下,案件正在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