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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掛出保險行銷員個稅預扣規則。至此,保險行銷員個稅預扣及匯算清繳規則,塵埃落定!
「
保險行銷員個稅定了
年傭金10萬以內
增值稅=0!
附加稅=0!
個稅=0!
如果上有老下有小
每月能有2500元專項扣除
那麼
年傭金15萬以內也
不!用!交!稅!
也就是說
800萬保險行銷員,
至少有600萬不用交稅了
是不是該感謝國稅總局
給的春節大紅包
年傭金50萬的保險精英
稅負率只有5%
即使百萬年傭
稅負率也只有10%
與此前的行銷員個稅
天!壤!之!別!
」
保險行銷員代理制度對於行業迅速發展功不可沒,然而保險行銷員一直在稅收方面有失公平。曾有政協委員在全國「兩會」上遞交提案建議「減輕保險行業行銷員從業負擔」,認為征稅過多有失公平。
提了十幾年終於真的改革了,這是國家對行業的扶持,好好幹吧!
我們下面先來看看政策解讀:
26.保險行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傭金收入怎麼計稅?
答:保險行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兩部分構成。考慮到保險行銷員、證券經紀人在開展業務時,承擔一定的展業成本,對其傭金收入全額計稅,不盡合理。
稅制改革前,為支持保險、證券行業健康發展,適當減輕保險行銷員、證券經紀人的稅負,經商原保監會、證監會同意,將保險行銷員、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的40%視為展業成本不予征稅。
稅制改革後,保險行銷員、證券經紀人的傭金收入應當依法納入綜合所得,新增加每年6萬元的減除費用、「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扣除項目,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發生一定變化,為此,調整了保險行銷員、證券經紀人的計稅方法,保持稅收政策連續穩定。
計稅時,保險行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後的餘額,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後,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其中,展業成本按照不含增值稅的傭金收入減除20%費用後餘額的25%計算。
日常預扣預繳時,綜合考慮新舊稅制銜接,為最大程度減輕保險行銷員、證券經紀人稅收負擔,依照稅法規定,對其取得的傭金收入,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繳稅款。
具體計算時,以該納稅人截至當期在單位從業月份的累計收入減除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其他扣除後的餘額,比照薪水、薪金所得預扣率表計算當期應預扣預繳稅額。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在預扣預繳環節暫不扣除,待年度終了後匯算清繳申報時辦理。
主要考慮是,一方面,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規定,個人取得的勞務報酬,應當在匯算清繳時辦理專項附加扣除;另一方面,保險行銷員、證券經紀人多為自己繳付「三險一金」,支付傭金單位較難掌握這些情況並為其辦理扣除;同時,部分保險行銷員、證券經紀人還有任職受雇單位,由支付傭金單位辦理可能出現重復扣除。
按其他收入=0,法定扣除=2500元/月測算。溫馨提示:如果有其他收入,次年匯算清繳時可能會補稅!
最重要的是
整個保險行業的成本
都被顛覆了
1
行銷員稅收大解放!
幾乎只要考慮做業務,不用再考慮稅收成本(也不要兩會代表再上提案了)
2
保險業稅收大解放!
全行業可減少數百億稅收成本,不再為稅收處理煩憂;
保險機構核算要重新評估,財務處理、稅務籌劃要大改變!
3
保險傭金成稅收「窪地」
傭金比薪水薪酬稅負率更低,發薪水不如發傭金
保險行銷員特大利好!
2019全行業最大紅包
讓更多的保險人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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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行銷員個稅預扣和匯算清繳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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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行銷員傭金按勞務報酬計稅
- 月傭金收入10萬以內免增值稅及附加
- 由保險機構代扣代繳(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
- 按月預扣預繳,次年3-6月匯算清繳
- 預扣預繳時稅收扣除包含每月5000元+其它法定扣除,即累計應納稅所得額 ≈ 累計傭金收入x0.6-5000x月數-累計其他扣除
- 預扣預繳採用累計預扣法,適用預扣稅率是《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即稅率從3%起,而不是20%!)
對於很多收入微薄的保險代理人來說,這些減稅措施真的極大的減輕了他們的壓力;而對於那些高收入的保險代理人來說,這項政策也能讓他們真切的感受國家政策帶來的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