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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1月15日的中國製造論壇上,方洪波向公眾透露2018年美的的稅前預計收益超過260億元。在劉姝威看來,他的做法與董明珠的「違規」別無二致,如果董明珠要受罰,那麼方洪波也要受罰,不然就是廣東證監局選擇性執法。
騰訊《棱鏡》作者 許文苗
2月18日晚,美的集團(000333.SZ)收到來自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的關注函。內容顯示,美的集團董事長兼總裁方洪波於2019年1月12日在中國製造論壇上發表了「2018年預計稅前利潤超過260億元」等有關公司業績的言論,早於美的集團於1月14日對外披露業績預告公告的時間。
另外,廣東證監局亦在18日晚間對方洪波提前披露公司業績的行為,出具警示函。
深交所認為,該行為違反了證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2.15條規定,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指定媒體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聞發布或答記者問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對此表示關注,並督促公司嚴格規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外發布信息的行為。
2019年1月16日,在格力電器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董明珠對在場股東表示,2018年「利潤是稅後260億,而且是260億以上」,該言論引發「違規信息披露」質疑。當晚,格力電器發布2018年度業績預告,預計做到總營收2000至2010億元,做到淨利潤260至270億元。
事件發生後,深交所對格力電器下發關注函,隨後中國證監會廣東證監局發布對董明珠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格力獨董劉姝威在2月10日晚間發布《嚴格監管 嚴格執法》,文章指出,如果董明珠被判定違規披露,那麼美的電器集團董事長方洪波同樣應該收到《警示函》。因為在1月15日的中國製造論壇上,方洪波向公眾透露2018年美的的稅前預計收益超過260億元。在劉姝威看來,他的做法與董明珠的「違規」別無二致,如果董明珠要受罰,那麼方洪波也要受罰,不然就是廣東證監局選擇性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