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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陸的汽車數量是越來越多了,已經超過了3.15億輛的大關。而汽車數量的增多,也給交通出行造成的壓力越來越大。每年在大陸都有超過2萬餘人死在交通事故之中,而國家為了改善這種情況,也是設立了非常完善並且非常嚴格的交通法規,來規範汽車駕駛人員的駕駛行為。在這些條條框框的束縛之下,現在的車主已經很少有駕駛方面的陋習了,反倒是缺乏管束的行人成為了交通事故發生的最大隱患。在生活中,如果不慎撞死了一個闖紅燈的行人,車主會有什麼後果呢?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不少車友覺得,這場事故的起因是因為行人闖了紅燈,所以行人是過錯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而司機只是受了無妄之災,所以不需要負責。如果您真的這麼想,那可就大錯特錯了。在大陸的交通法規之中明確作出了規定,在一起交通事故之中,即便汽車駕駛人員並沒有任何主觀過錯,也仍需承擔一定的責任,只不過比例會大大縮小罷了。
像我們剛才說的這種情況,汽車駕駛人員需要負擔10%的民事賠償。當然了,如果汽車駕駛人員存在過錯,那麼所承擔責任的比例還會更大。如果在發生事故之後,查出了有酒後駕駛或者肇事逃逸的行為,可能會背負刑事責任。看到這里,相信不少車友們也是覺得非常不公平,憑什麼禍從天上來,我也需要負責呢?其實這是大陸的一種人性化的考量,在交通事故之中,行人作為弱勢方,自然需要更多的照顧。
而且雖然我們需要承擔民事賠償,但是因為車上都有交強險,所以真正需要自己掏腰包的錢也是寥寥無幾。交強險會為我們最多賠付11萬,超出了這個金額之外,才需要我們自己花錢。在這里小編也要敬告行人,不要將自己的生命安全交到他人的手里,交通環境的安全,需要行人與車主雙方共同維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