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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臣/制圖
本報訊 前兩天,「杭州檢察」發布通報,今年大年初一杭州淳安縣醉酒駕駛撞死三名花季少女的司機被以交通肇事罪批捕。各家媒體對此紛紛報導。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再次啟動浙江司法大數據的查詢和分析工作。這一次,他們追蹤全省法院危險駕駛案件,分析了11316份裁判文書,最終發現5個驚人的現象。
浙江省高院說,對於危險駕駛,我們有必要發聲。
浙江為危險駕駛案件高發地
根據《法治中國系列專題之三——危險駕駛案件(2014-2016年)專題分析報告》,浙江為危險案件高發地。
危險駕駛案件中絕大部分是醉駕
據統計,2018年,全省法院危險駕駛罪案件數,共11345起,其中有判決文書案件數11316起,其中涉及交通事故最多共4702起,占比41.5%。
有11315起案件涉及醉駕。酒精含量160mg/100ml以上的居然有5088起案件。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真的非常重要。
危險駕駛導致死亡案件平均每月2起
數據統計還顯示,2018年,因危險駕駛導致死亡的案件數為24起,平均每個月就有兩起。
危險駕駛的慣犯是載客車
載客車指大小載客車,包括家用轎車,比例達88.84%。摩托車排名第二,占比7.17%。
晚上6點到凌晨3點是車禍高發時段
24小時內危險駕駛罪案件突發的時間集中在晚上6點至凌晨3點。
數據顯示,人流集中和精神最疲憊的時候,也是醉酒駕駛等行為多發,並滋生僥幸心理的集中時刻。
大數據再一次警告了我們,安全駕駛很重要。行車上路,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你手中的方向盤,牽引著你和他人的生命走向,也影響著無數家庭的幸福。
本報首席記者 肖菁
通訊員 高媛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