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開始!瀋陽電動車抓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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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開始!瀋陽電動車抓緊看! 汽車 第1張

天氣越來越暖和啦

路上騎電動車的人

也開始變多了!

但是現在小編要告訴你

你的電動車

如果沒做這件事

就不能上路了!

《瀋陽市道路車輛管理辦法》即將於3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瀋陽市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措施,規定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國家技術標準並且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行駛。

《辦法》施行後,

不符合國家標準的

兩輪電動車

就不能上路了嗎?

按照2018年8月23日瀋陽市發布的《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中關於電動自行車管理過渡期規定,從2019年4月15日以後,我市全面禁止未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和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兩輪電動車在瀋陽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

過渡期期間允許在2018年8月23日前已經購買使用的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行駛時應當隨車攜帶購車發票,駕駛人應當攜帶身份證。

4月15日開始!瀋陽電動車抓緊看! 汽車 第2張

4月15日後

「無牌」車上路咋處罰?

違反《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未經公安機關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拒不繳納罰款的,扣留其車輛。

《瀋陽市道路車輛管理辦法》

即將正式施行

如果你家有電動車

下面的信息

一定要看好哦!

新買的電動車能不能上路?

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30日內,依法到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車輛註冊登記,取得號牌、行駛證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公安交管部門將按照非機動車管理的有關規定發放牌證。駕駛電動自行車時應當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人應當攜帶身份證。

什麼樣的電動自行車允許登記上牌?

按照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電動車新國標)規定, 2019年4月15日開始,新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電動車新國標:

(一)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二)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

(三)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

(四)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

(五)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或等於48V;

(六)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W;

(七)《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相關要求。

給電動自行車上牌需要帶什麼材料?

(一)身份證明

1、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為個人的,提交車主《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所有人為在沈暫住居民需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2、所有人為單位的提交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代理人需提交委托單位的書面委托書,並加蓋公章)。

(二)電動自行車來歷憑證原件。

(三)合格證原件。

(四)相關部門出具的合法證明原件。(丟失合格證的由經銷商聯繫生產廠家補發合格證;購車發票丟失的可以去經銷商處復印銷售發票存根並加蓋銷售單位公章。)

在哪能給電動自行車上牌?

目前,交警市區、郊區大隊都可以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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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對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還有哪些管理規定?

對非機動車的停放進行了規定:在城市道路兩側,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按照非機動車停車泊位停放;在沒有設置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的道路上,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違反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十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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