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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究竟可以給經濟生活帶來什麼?與銀行等融資方式相比,融資租賃的具有哪些獨特性?本文將對此進行詳細解析,一起往下看吧。
1、作為獨特的財務工具—延遲納稅、優化報表、擴大融資
1)加速折舊,延遲交稅。按法定折舊期限與租賃期限孰短原則確定融資租賃物的實際折舊期,可加速折舊,擴大當期成本,降低當期所得稅的交納,使承租人享受到延緩交稅,稅務融資之益。
比如設備購置成本100萬。第1—5年收入40萬,第6—7年30萬,第8年20萬。設備折舊期10年。第8年末處置設備收入10萬。所得稅稅率33%。貸款或租賃的期限都是3年,每年末等額還本33.33萬元,餘額計息。貸款年利率6%,租賃年利率是6.9%,租賃折舊期3年。表面上看,租賃年利率較貸款高0.9個%,企業利用貸款購置設備時三年利息是12萬,融資租賃租息是13.8萬。貸款的稅後利潤是1,192,600元,大於融資租賃稅後利潤1,184,500。但是如果用折現值衡量,則前者現值是810,733.71元,後者是852,392.11元。企業用融資租賃取得設備較之利用貸款購置設備將多得41,658.40元的好處。原因十分簡單,企業利用貸款購置設備時每年折舊10%,而企業利用融資租賃每年折舊33.33%,所得稅少。
2)優化財務結構,適度粉飾報表。通過經營租賃,可以適度將表內負債調為表外負債,降低企業資產負債比例或提升企業的流動比、速動比。K公司總資產1億元,流動資產為現金500萬,負債7000萬元,3000萬元設備通過經營性回租,將負債由表內調到表外(租賃保證金為20%),以現金還債,企業規模降為7800萬元,則企業資產負債比由70%降為60.52%,降了近10個百分點,騰出再融資空間。如果不還債,則企業速動比由5%上升為29%。這對於擬上市、已上市要增發和擬發債的公司具有典型意義。
3)拓寬融資管道,擴大融資空間。
通過經營性租賃,可提供企業不超過總資產1/3的表外融資(參見羅曉春《關於租賃業長期發展的冷靜思考》,《金融租賃信息與動態》2003.10期)。比如具銀行AAA信用等級的H集團,目前總資產30億元,淨資產17.5億元,負債比例約40%,結合銀行信貸要求負債比一般不超過70%的行規,租賃公司可為該公司提供表外融資10—20億元。
4)降低項目的資本金要求,擴大資本放大倍數。
投資新項目,如果將設備部分以租賃方式融入,即可壓縮投資總規模,相應降低項目資本金要求。比如,一個新項目按傳統投融資模式總投資1億元,其中土地、土建3000萬元,機械設備4000萬元,流動資金3000萬元。按土地、土建及機器設備自籌30%和流動資金自籌10%,那麼資本金要2400萬元,負債7600萬元,項目(企業)負債比高達75%以上,難以再融資。現在我們將機器設備調整為經營性租賃融入,則只準備20%的保證金,那麼該項目的總投資降為6800萬元,縮小近1/3,容易獲得投資審批;其他條件不變,設備的租賃保證金800萬元,資本金只需2000萬元,比原來減少400萬元,少17%,負債比降為70%,還有融資空間。
2、盤活已有設備(廠房)—融資比例更多
對於已有設備的企業,融資租賃類似於「設備抵押」貸款。但大多數銀行不接受設備抵押,設備最多只能作為房地產抵押的補充,而且抵押率僅30-40%,而從租賃公司通過回租方式可融到設備現值70-80%,甚至90%及100%的資金。
如果企業自有固定資產比例大,流動資產比例偏小,流動資金壓力大;或者企業處於快速發展期需要新上項目,而新項目在銀行融資而自有資金不足。需要盤活已有資產,籌措現金。F公司擁有設備現值6000萬元,租賃公司按照設備現值的八折辦理了出售回租,該公司仍然擁有設備的使用權,並獲得了4800萬元的現金,在3年內按季歸還,每次只需歸還400萬元本金及相應租息。
3、設備類產品的促銷—運用更廣更靈活
機器設備的製造廠家和經銷(代銷)商家,經常遇到確實有需求的真實客戶,但缺乏一次性購買的支付能力。如果採用賒銷的方式(即分期付款),設備供應廠商要有巨額資金為下遊客戶墊資,廠商往往心有餘而力不足;同時還有催收餘款的麻煩和損傷和氣的風險。廠商也願意採用銀行提供的「設備按揭」貸款或賣方信貸做到銷售,但銀行對設備抵押存在諸多顧忌,此業務難以擴大,滿足不了廠商市場擴張的需要。
租賃促銷就是由設備廠商找到客戶,客戶只要準備一部分(通常為20-30%)的自有資金,租賃公司籌措其餘資金,全價從廠商購買設備後,交給客戶使用,客戶按租賃協議在租賃期內(通常為1-3年)付清租賃公司墊資的本和利,設備就屬於客戶。同時租賃公司要考評客戶的信用;在租賃期間,廠商承擔回購責任。反過來說,只有廠商回購能力強,租賃公司對廠商進行回購授權,在授權額度之內,可放手委托廠商廣泛運用租賃促銷工具,即將市場和風控工作交給有實力的廠商,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租賃公司為CZ機床提供5000萬元的促銷配套租賃服務,為XZ挖掘機、攤鋪機、水泥攪拌塔提供1億元促銷租賃,幫助設備製造廠商打開銷路,提升業績。
4、解決設備資金缺口—門檻更低
融資租賃就是通過融物的方式來做到融資。類似於設備「按揭」、「分期付款」購買;對於政府(及特大型公司)的基礎設施項目,融資租賃又類似於「BT(建設-移交)模式」。融資租賃商業模式為承租人(企業、個人)自籌10-30%(租賃保證金和首付款),租賃公司融資或墊資購買企業指定的設備(指定設備的規格型號,製造和銷售廠商,價格)交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月或按季付清租金後,設備一般歸承租人所有。
從信用角度講,比如銀行信貸要達到70分才能放貸,融資租賃對60分的客戶就可以成交。對負債比例高,前三年經營效益差,僅有訂單者,銀行信貸進入難而融資租賃可操作。
1)對中小企業融資的硬門檻更低
德陽G公司屬中小企業,長期從事車銑加工並與二重、東電等幾個大企業有穩定的配套加工業務合作(合同),由於業務量增加,需再購置一台130萬元車床擴大加工能力,但自己只有30萬元現金。在跟銀行接觸後,該企業遇到極大障礙,主要是該企業規模不大,之前在銀行沒有信用記錄,企業本身信用等級低、授信額度小、又不具備抵押擔保,因而不具備貸款的基本條件。租賃公司更為看重的是項目本身的市場前景,看重設備產生的效益。由於租賃公司擁有租賃設備的物權,因此租賃公司對企業的資信和抵押擔保要求相對較低。該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由租賃公司購買並租賃給企業130萬元的車床,其中承租人首付30萬元,其餘100萬元由租賃公司解決,企業投入很少比例的資金即取得了設備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然後企業通過設備所產生的效益償還租金,按每月支付租金10萬元,共支付11個月,取得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對承租人而言,一次付款購買該設備花130萬元,而通過融資租賃「分期購買」花140萬元,做到了「小錢起步,終獲設備」的發展。
2)對大型(優質)企業,自籌資金比例低。銀行對企業設備類固定資產貸款有一個硬要求,自籌資金比例不低於30%,而融資租賃在自籌資金比例上更靈活。比如某租賃公司與成都J集團3億元車輛融資租賃中,自籌幾乎為0,與TE集團4800萬元盾構機租賃中,承租人自籌僅5%。
3)可(部分)免除抵押擔保。由於租賃公司有物權,對第一還款來源可靠(特別是租賃物又是通用、耐用、可移動的通用設備),融資租賃一般不要求承租人額外提供抵押擔保;或只需要市值相當於融資額1/3的房地產做抵押登記。對於像醫院、學校、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等,具有穩定的未來現金流,但達不到信用貸款的條件,又缺乏抵押擔保,則是最適宜融資租賃的。
來源: 建租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