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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政府工作報告出爐,總理確定,2019年增值稅將繼續改革,現行的16%的稅率直接降至13%!
國務院總理剛剛在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上宣布,大陸增值稅基本稅率將由目前的16%降至13%,10%降至9%,保持6%不變,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繼續由三檔向兩檔邁進。
消息剛剛出來,已經預定了熱搜位,大家對其討論度非常之高!快來詳細看看具體有哪些變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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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會議上,有2個重磅消息:
第一,大陸增值稅基本稅率將由目前的16%降至13%,10%降至9%,保持6%不變,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繼續由三檔向兩檔邁進。
第二,下調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各地可降至16%。
具體變化如下
增值稅降了,影響有多大!
增值稅降稅率,對於企業來說,在正式財稅文件未出台之前準備簽訂的合同中爭取稅收收益最大化成了重中之重。
例如:
甲賣貨給乙,正常16%稅率,如果合同約定售價為1160萬元(含稅),乙需支付給甲1160萬元,而降稅率情況下,乙同樣還是要支付給甲1160萬元,同時甲在降稅率後,只用確認銷項稅額1160/(1+13%)*13%=133萬元,少於原來的160萬銷項,甲從中可獲利。
對於乙來說,如果約定為1000萬元(不含稅),則原來16%稅率,乙需支付給甲1160萬元,降稅率後,只需支付給甲1130萬元,從而達到少支付獲利目標。
總結:
降稅率前,簽訂合同,銷售方應盡量以簽含稅價合同為好,購買方以簽訂不含稅價稅收利益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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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稅率降低後會計如何處理?
增值稅稅率降低後,很多會計小夥伴很關心減少或節約的增值稅額如何處理,下面我們通過實例進行分析。
我們先做個假設,假設增值稅稅率從2019年1月1號開始從16%降到15%,A公司2018年12月20日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銷售貨物1,160,000元(含稅價),2019年1月30日確認銷售收入。
會計處理:
借:應收帳款——A公司 1,16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00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160,000
2019年1月30日,公司向A公司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為15%),並收到A公司支付的貨款。
借:銀行存款 1,160,000
貸:應收帳款——A公司 1,160,000
同時: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16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51,304.35
營業外收入 8,695.65
減少或節約的增值稅額如何處理,是大家關心的問題。我們來看一下銷項稅額的計算:
1、確認收入時,按16%的稅率,確認了「待轉銷項稅額」160,000元。
2、實際開票時,按15%的稅率確認了銷項稅額。
兩者的差額8,695.65是因國家降低稅率而減少(節約)的稅款。這個減少的稅款的歸屬有三種不同的觀點:一是計入營業外收入;二是計入其他收益;三是計入主營業務收入。
我們梳理一下「營業外收入」、「其他收益」科目的核算內容:
根據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營業外收入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係的各種收入。
營業外收入並不是由企業經營耗費所產生的,不需要企業付出代價,實際上是一種純收入,不可能也不需要與有關費用進行配比。
其他收益科目核算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但不宜確認收入或沖減成本費用的政府補助。而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
從上述核算內容可以看出,減少(節約)的增值稅,計入營業外收入和其他收益均不合適,正確的方法是計入主營業務收入。
正確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16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51,304.35
主營業務收入 8,695.65
根據公開資料,目前全世界征收增值稅的國家和地區近180多個,稅率水平從5%至27%不等,調整後大陸目前稅率處於中等偏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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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增值稅是好事,但考證黨要哭了
企業笑了,考證黨要哭了,只要我考的夠慢 ,新稅率就一定追的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