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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新車發動機修了3次還沒好,不給換也不給退,4S:有本事就起訴我
隨著時代的發展,各個行業都漸漸興起,賺錢的套路層出不窮。商人總是無奸不商的,倒霉的大部分都是消費者,也有一些懂法律的人,但你還得有足夠的實力才能將那些黑心商家進行打擊。就拿汽車來說吧,4S店永遠是我們口中的話題,因為其難以捉摸的套路使得消費者非常難受,導致經濟損失比較嚴重,從而給4S店取名為「4兒子」,沒辦法錢就當是給兒子花了,心里會好受一點。但對於一些囂張的商家,真的不能服軟,下面這位車主就遇上了。
喬先生是一名普通的職工,花了十幾萬買了一輛東風風光牌的MPV,心想著大空間能夠裝不少人,用來載人載貨都方便,而且面子也不低。可是這輛車沒少讓他操心,第一次發現出現問題時,這輛車的發動機熄火了。發現底下有好多的水。去4S店檢查發現是發動機漏水,當時這輛車才開5000多公里。修好之後補償了3次保養,車主就沒計較了。
結果又不到半年時間,同樣的問題又出現了,去檢查還是發動機漏水。車主便詢問原因,結果可能是發動機質量存在問題。車主肯定不接受了,新車開了才一年多就漏水兩次,那要麼換個發動機,要麼換輛新車。可4S店的解決方案是接著維修,不同意更換發動機。車主也是一個老實人,眼見著質保期快結束了,便要求4S店延長一年質保,對方同意了。結果發動機第三次出現了故障,問題依舊是漏水。
反反復復的修,發動機都不知道能不能再用了,肯定存在安全隱患了,對車子的貶值也很高了。這一次車主無論如何都要換個發動機或者新車,但4S店的負責人表示這個不是你說了算的,的按照國家的法律來。得先將發動機拆解下來,查出問題所在解決問題再安裝上去可能就完事了。車主不同意,都將發動機拆解了,那跟二手車有什麼區別了?換一個發動機更加的安全。
三包法有規定:質保期內主要零部件維修兩次以上仍舊不能解決問題的,消費者可以要求更換零配件或者退換車輛。顯然,這輛車達到了更換的條件。負責人卻仍舊很傲慢,既然如此,你們有本事就直接起訴我吧。還有這樣的商家?這副嘴臉真的讓人很反胃,法律規定的都不遵守,按照自己的想法來。車主表示也只能起訴了,最好是能換輛新車,要麼就換個發動機吧。此事我們正在跟進!
對於這件事,不知各位有什麼看法?車主能否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