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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3·15」,消費者維權一直是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監管也在不斷加強消費者引導。
除了發布2018年保險消費投訴情況外,各地方監管局還在「3·15」前夕下發了各式各樣的保險消費風險提示,堪稱官方版「保險避坑指南」。
「車險欺詐」坑
明明只是單方事故剮蹭,為圖省事,交給汽車維修廠代辦理賠,沒想到下一次辦理車險續保時,就出現了雙方事故的出險記錄,車險保費也隨之大幅上漲。家住溫州朱女生最近就遇到了這種事。
該類車險欺詐也是投訴重災區。個別汽車修理廠人員利用消費者的熟悉和信任,在維修車輛和代辦索賠過程中編造虛假事故、騙取保險金,甚至擅自使用消費者身份證開立銀行帳戶領取賠款,導致消費者車險理賠記錄虛增、車險保費上浮。
此類案件發生的原因既有部分保險公司內控管理不嚴、疏於向被保險人核實理賠真實性的原因,也反映了部分消費者存在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不強的問題。部分消費者為圖省事,將車輛交給修理單位後便不聞不問,事後也未及時核查理賠記錄,對修理單位利用車輛拼湊事故、虛假理賠毫不知情。
3月14日,北京銀保監局對此提示消費者:防范車險欺詐,需要從小做起。一是委托代辦理賠應選擇正規修理單位;二是修理後應要求修理單位明示維修項目和金額,結案後應及時查詢理賠記錄;三是發現理賠次數或金額異常及時與保險公司核實,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的可協同保險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
此前,北京銀保監局就提醒過消費者,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後,應及時撥打保單上印制的保險公司報案電話,說明車輛事故發生經過及損失情況。如果需要委托他人代辦理賠,應選擇正規修理單位,親筆簽署委托授權書,確認授權範圍和有效期。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要妥善保管個人身份證件,不要輕易將證件原件交與他人;提供證件復印件時,應註明使用範圍、有效期、車牌號等。
「退舊投新」坑
保險是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提升生活品質的重要工具。消費者應慎重購買並持有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以抵禦個人和家庭經濟風險。盲目選擇退保,消費者會失去原有的保險保障,導致風險再次暴露。
此外,需要留意的是,退保會有損失,再次投保亦有風險。對於長期人身保險,在保險期間前期,通常現金價值低於所交保費,退保是保險公司向消費者退回現金價值,退保行為會造成消費者資金損失。在退保後如想再次投保,由於健康狀況和投保年齡發生變化,一般會面臨增加保費或拒絕承保的風險,且會重新起算責任免除期。
最近,四川銀保監局也針對「3·15」特別發布了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留意人身險「退舊投新」風險。
四川銀保監局指出,消費者需全面了解產品,理性對待他人誘導。
四川銀保監局提醒,「不同的保險產品,在保障期間、保障範圍、繳費金額、繳費期限等各方面都不完全相同,消費者不應僅從繳費金額多少判斷產品優劣。個別機構和個人在誘導消費者退保時,並不是從消費者利益出發,而是抱著自己從中獲利的目的,別有用心。他們在宣傳新的保險產品時,往往會片面誇大優勢,故意隱瞞劣勢,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面對此類情況應提高警惕,理性對待,切勿輕易退保。」
「保證續保」坑
百萬醫療險目前是保險市場上的「網紅」,以低保費、高保額的高杠桿吸引了不少消費者。「每月一杯奶茶的錢,就能換來百萬醫療保障」,的確是保險市場的一項創新之舉,不過在產品以及產品宣傳上,還需擦亮眼睛,看清條款具體內容。
有慧擇保險經紀資深業務經理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有的短期健康險偷換概念,宣傳方面存在著誤導。有些產品說可以連續投保,但實際上打了擦邊球,「連續投保不等於保證續保」。
記者了解到,像泰康人壽有一款「尊享B+款醫療險」,在續保條款里有這樣的條款表述——首兩次續保,經我們審核同意並按續保時對應的費率收取保險費後,本合同將延續有效。
雖然該產品可以連續進行投保,但值得注意的是,前兩次續保需要經過保險公司審核,才可以再次進行投保,也就是說並非「無條件保證續保」,若被保險人在此期間健康產生問題等,很可能會被拒保。
此外,條款里還表示,通過首兩次續保審核後,關於後續續保,只說不因被保人健康狀況變化而終止續保。
對比其他一些百萬醫療險的連續投保條例,如尊享e生百萬醫療險續保條款——保險人不會因為某一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變化或歷史理賠情況而單獨調整該被保險人的連續投保費率,少了重要的「歷史理賠情況」這一關鍵因素,依然存在被拒保的可能。
另一款復星聯合健康樂享一生百萬醫療險在續保條款中則寫得非常實在,保證續保情況表述簡單清晰:續保時以被保險人首次投保時的狀況作為風險評估依據,不會因為被保險人個人的風險狀況或已經產生理賠而拒絕投保人繼續投保。
實際上,不少產品甚至是大險企的產品宣傳時號稱續保,但仔細查看條例可以發現,雖然可以連續投保,但仍需經過險企核保。短期健康險產品的關鍵點就在於是否可以「保證續保」,如果不能續保,那相當於消費者在健康出問題後將得不到太多切實的保障。
防坑三提醒
3月13日,上海銀保監局發布《保險風險提示「3·15」特輯(二)——區分長短健康險,認清「連續」非「保證」》表示,近年來,一年期及以下的短期健康險因其投保靈活和價格優勢日益受到消費者青睞,但與長期健康險不同,短期健康險保險期間不超過一年,且並不保證續保。
對此,上海銀保監局提示消費者,有以下三項注意點:
一是認清長期健康保險和短期健康保險。長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期間超過一年或者保險期間雖不超過一年但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短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期間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目前,財產保險公司只能經營一年期及以下的短期健康險,不得經營長期健康險。
二是區分「保證續保」和「連續投保」。「保證續保」條款是指,在前一保險期間屆滿後,投保人提出續保申請,保險公司必須按照約定費率和原條款繼續承保的合同約定。而某些公司在短期健康險產品中設置了「連續投保」條款,通常是指保險合同期滿後,投保人可向保險人申請連續投保本合同且不計算等待期(等待期:又叫「觀察期」,時間一般為30天到180天不等,消費者在這段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付責任)的合同約定。連續投保非保證續保,保險人可能拒絕投保人連續投保申請。
三是警惕「類保證續保」行銷宣傳承諾。對於非保證續保(如上述「連續投保」)的產品,保險公司可能會出現停售、調整費率或推出替代的新產品等情況,屆時保險消費者將會面臨合同到期不能續保的風險。如果保險公司在銷售時提出了「幾年續保不核保,非不可抗力因素不拒絕客戶續保」等「類保證續保」行銷宣傳承諾,則消費者應關注此類承諾是否寫入保險合同或注意留存有關證據,避免因缺乏依據而使相關權益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