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提醒!公車專用道來了!2月1日試運行!違者罰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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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提醒!公車專用道來了!2月1日試運行!違者罰200元! 汽車 第1張

@廈門人

下個月起

每個工作日的7:00至9:00

17:00至19:30

開車一定要避開這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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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專用道2月1日正式試運行

記者從市大交通辦獲悉

為緩解交通擁堵

提升公交通行效率

我市湖濱南路、蓮前路公交專用道

(全長11.6公里)

將於2月1日正式試運行

初定試運行時間為一個月

公交專用道設在哪里?

為積極應對我市日趨嚴峻的交通形勢,著力破解交通出行難問題,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公共交通基礎建設,不斷深入公交優先發展戰略,提高公共交通分擔率以緩解廈門島內日益嚴重的交通擁堵問題」的指示要求,結合當前島內道路交通運行特徵,在規劃建設「一縱一橫」公交專用道的同時,

首先在湖濱南路輔道右側車道

蓮前西路主道右側車道

(蓮坂轉盤至陽光百合段為輔道右側車道)

蓮前東路主道右側車道

劃設公交專用車道

(「一橫」)

公交專用車道有哪些通行規定?

根據法律規定

結合我市實際

制定公交專用車道通行規定:

一、每個工作日的7:00至9:00、17:00至19:30,公交專用車道只準許公共汽車、校車和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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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車輛可以借用公交專用車道行駛,但應當避讓在公交專用車道內行駛的公共汽車和校車,並在借道後迅速駛離公交專用車道:

(一)遇有交通事故、交通擁堵或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形,根據交通警察指揮借用公交專用車道的;

(二)遇有前方車輛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運載乘客的巡遊計程車、20座(含)以上大型客車借用公交專用車道的;

(三)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指示借用公交專用車道右轉或進出沿線道路開口的。

工作日,是指國家規定全民放假的節日和周末雙休日以外的日期,以及通過調整周末集中休假時,被調整為工作日的周末。

二、在劃設公交專用車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車在專用時段內應當按序單排行駛在公交專用車道內,不得在停靠站(點)以外的地點停車上、下客。行經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且設有導向車道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按照所需方向提前駛入導向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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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詳細解讀

1

公交專用時段的劃分

劃設公交專用車道,就是要通過保障公交專有路權,有效提升公交運行效率,從而提高運力,滿足市民出行需求。根據現場調研和公交集團提供的數據,我市早晚高峰期公交運力不足的情況特別突出,公交承載客流大、班次少,站台、車廂內嚴重擁擠,公交運行速度不及社會車輛行駛速度的一半。與此同時,我市中心城區道路資源緊張,社會車輛通行壓力也很大。因此,目前劃設的公車道,只在每個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期(7:00至9:00、17:00至19:30)作為保障公車通行的專用車道,其他日期、時段對社會車輛放開通行。

2

準許使用公交專用車道的車輛類型

準許使用公共專用車道分為二種:

一是正常使用

允許其長時間在公交專用車道內行駛

第一種正常使用,依法準許使用公交專用車道的車型,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條、《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35條,準許公共汽車和校車行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準許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行駛。

公車在專用車道內的通行要求。一是各行其道。在劃設公交專用車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車在專用時段內應當按序單排行駛在公交專用車道內,不允許其擠占社會車輛通行空間。二是強調站內停車上下客,禁止公車隨意停車,同時避免其「甩頭」超越前車時影響社會車輛通行。三是行經路口提前駛入導向車道。因公交專用車道劃設在右側車道,公車在行經交叉路口且需要左轉時,如果是在臨近路口時才穿越幾個車道再左轉,勢必影響整個路口的通行效率,故要求公車行經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且設有導向車道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按照所需方向提前駛入導向車道。

二是借道通行

允許其短時間借用公共專用車道

在借道後迅速駛離公交專用車道

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依法允許借道通行的情形。根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35條,其他機動車根據交通標誌或者交通警察指揮可以借用公交專用車道通行。《通告》進一步細化,根據交通警察指揮借用的,應是遇有交通事故、交通擁堵或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形;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指示借用的,應是用以右轉或進出沿線道路開口的情形。

第二類是合理允許借道通行的情形。巡遊計程車屬於廣義的公共交通工具之一,20座(含)以上大型客車(一般為單位通勤車、旅遊客車)也承擔了較多的市民出行量,其功能相當於公共汽車。此二類車在運載乘客時,發揮著相當於公共汽車的作用,故應適當保障其通行,提高其運行效率。但是在其空載時,則應視為普通的社會車輛。因此,《通告》規定,遇有前方車輛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運載乘客的巡遊計程車、20座(含)以上中大型客車可以借用公交專用車道。

借道通行范例(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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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道通行范例(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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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交專用道沿線臨時停車的規定

1.試運行期間暫時允許巡遊計程車在公交專用道沿線即停即走臨時上下客(道路主線以及道路沿線右側有護欄及綠化等隔離設施的,嚴禁停車),但不得停車候客,也不得影響公交專用道內機動車的通行;

2.其他車輛沿線禁止停車,需要臨時停車的引導到沿線相交次幹路和支路上劃定的臨時停車區域停車。

待試運行期間結束後根據實際情況再對上述臨時停車的規定進行調整完善。

違反如何處罰?

依據《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第四十五條第六款及第四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

對於電動自行車、機動車

違反規定進入公交專用車道行駛的

處以二百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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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曉婷編輯:羅小州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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