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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帶的白菜以及罰單
涉事交警
最近,湖北一大巴車司機因乘客帶蘿蔔白菜被罰款200元,執法民警稱:「法律規定不能拖貨,青菜屬於貨物」。此事一出,網友紛紛轉發並討論。1月27日凌晨,@湖北高速交警發布通報,決定撤銷處罰,暫停相關民警工作,並向當事人道歉。
據網傳視頻顯示,在湖北荊嶽大橋處,一位大巴車司機指著放在行李艙內的蘿蔔白菜等物品稱:「乘客帶的蘿蔔白菜,就這兩袋,罰了兩百塊,說是因為帶貨物。」另一段視頻中,執法民警對大巴車司機說道:「下面是放行李的地方,法律規定就是不能帶貨,青菜屬於貨物。」
據記者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條規定「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4對客車載貨作了專門的規定,根據法條規定,客車載貨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第一,不能超出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第二,客車除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有網友指出,如果這些菜放在客車車廂中肯定是違法行為,但是被處罰人提供視頻中,這些物品是從內置行李箱中取出的。網友要求湖北高速交警對「客貨混裝」該如何界定作出解釋。
1月26日,記者致電湖北高速交警,民警稱此事正在調查中。
27日凌晨,@湖北高速交警發布情況通報稱,經總隊執法督察大隊核查,對萬某某(大巴車司機)交通違法事實認定證據不充分、法律依據不足,處罰失當。總隊啟動內部執法監督程序,決定:依法撤銷處罰決定;暫停相關民警執法工作並開展調查;責成監利大隊大隊長向當事人賠禮道歉。
來源: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