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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60多萬買的捷豹新車,上路之後方向盤突然失靈!一次偶然的洗車,才發現車子的方向機竟然是舊的……協商無果後,她將汽車公司告上法庭。兩年奔波後,法院判決汽車公司賠償234萬餘元!
當接到四川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書時,30歲的鄧女士激動得熱淚盈眶,她為了這一紙判決書奔波了兩年,這期間經歷的困難不言而喻。
60多萬落地的越野車
方向盤先後兩次失靈
據鄧女士介紹,2017年1月25日,她以58.8萬的價格購買了一輛進口「捷豹」鋒湃SUV汽車,簽訂合同當日就支付了全部購車款。「加上購置附加稅、車險等,上路一共花了六十幾萬。」
「新車拿到不久後,我就發現方向盤不是很靈活,剛開始我也沒有在意,以為是自己對新車還不適應。」然而,購車正好一個月的2月25日,鄧女士開著新車載全家人外出,正常行駛過程中,該車的方向盤突然失靈,行駛過程中抱死不動,還好她當時沒有慌張,採取了緊急制動,才避免了事故的發生。回憶當時的險情,時隔兩年了鄧女士都還心有餘悸。
鄧女士購買的捷豹汽車
事情發生後,鄧女士第一時間向汽車銷售公司打了電話,她說:「公司技術人員告訴我們,車輛熄火再重新啟動就沒有問題了。我們照此操作後,方向盤也就能用了。」隨後,鄧女士再次將汽車發動並開走了。
「當時,我們也沒有過多考慮(方向盤)會不會再出問題,結果三天後的2月28日,新車行駛過程中方向盤抱死問題再次出現,險些引發交通事故。我立即電話聯繫銷售商家,並按要求將車送到公司。技術人員說要做一個方向機升級,但我們也不懂。」在升級了方向機後,方向盤能動了,鄧女士又把車開回家了。
一次偶然的洗車
發現方向機被換過
過了幾天,鄧女士開車去清洗時,洗車場的工作人員發現這輛新車的方向盤居然有銹跡,清洗人員向鄧女士提出了疑惑:「這輛車這麼高檔,又是新車,方向機卻是一個舊的,好像是後來換上去的!」
隨後,憂心的鄧女士就近找了家汽車維修店去檢查,檢查的初步結果也是懷疑是一部舊方向機。
鄧女士立即找到公司方面提出質疑,但是遭到公司的否認,「他們直接答復就是沒有更換過,也不認可我的疑問。」
2017年4月19日,鄧女士無奈之下只好投訴到西昌市食品藥品和工商質量監管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走上了維權之路。
申訴舉報中心主任羅玨說,鄧女士投訴的這起案件看似簡單,但具體的維權過程非常複雜。「一開始,鄧女士的訴求就是要求公司更換一個新的方向機。」羅玨介紹,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要維護商家的利益,因此希望雙方通過調解協商。然而,公司方面否認拆卸和更換過方向機,「他們的態度很強硬,也給消費者說,要打官司奉陪到底。」
「維權中最大的困難是沒有證據證明方向機被拆卸過,取得證據的唯一途徑是專業檢測。」羅玨說,他們對鄧女士的車輛進行封存後,並決定對該車實施鑒定,以保全證據的真實性。「然而,中國在汽車方向機檢測這方面,還顯得比較薄弱,經過多番努力,先後聯繫了北京、上海,以及雲南、重慶等地有檢測資質的機構,最終選擇昆明理工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對車輛進行鑒定。」
12315組織雙方調解
與公司「鬥智鬥勇」
提前通過法院凍結財產
羅玨介紹,就在聯繫到檢測機構,準備邀請技術人員到西昌開展檢測時,汽車銷售公司的一個負責人給「12315」中心打來電話說,方向機確實拆卸過,但絕對沒有更換過,更不用說換了一個舊的方向機。但是,鄧女士不認可這種說法,「我們都認為,公司很可能還在撒謊。」聽了該公司的說法,鄧女士很氣憤,更加堅定了鑒定的決心。
在西昌「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幫助下,聯繫了昆明這家鑒定機構的技術人員到西昌做檢測認定。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技術人員正在來西昌的途中,該公司一位老總來到了‘12315’中心,該老總表示,之前負責汽車銷售方面的聯繫人已經調走了,轉由他負責這件事,他們通過調查,發現這個方向機是更換過的。」羅玨說,司法鑒定書的結果也顯示:原裝方向機(轉向器)已被更換,現安裝的方向機為非全新件。
「他們(公司)的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一種欺詐行為。」之後,鄧女士向公司提出更換一個新的方向機,同時賠償10萬元,但多次協商未果,「最後少到5萬,公司都不同意」。
在協商時,該公司負責人對她說:「這是我們的一種工作失誤,現在已將汽車賣給了消費者,你有什麼不滿意的,可以打官司,或者上訴到法院。」聽完這些話,她非常氣憤,於是一紙訴訟將該公司告上了法院。
「我們先後組織調解不下5次,該公司每次都帶了律師,期間還換了多個律師,只能與他們鬥智鬥勇。」羅玨介紹,在固定鄧女士的詢問筆錄及鑒定報告的相關證據之後,立即建議鄧女士到法院去主張訴前保全,「當時,已經發現公司方面已經在轉移財產,將部分車輛開走,法院及時凍結了該公司帳戶上的270萬元。」
法院二審終審判決
退一賠三,共獲賠234萬
經過西昌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該公司銷售案涉車輛的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2018年5月17日,該院依法作出判決:
鄧女士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將其所購買的汽車退還給該公司;該公司退還鄧女士購車款、並同時賠償原告鄧女士購置附加稅、交強保險費、鑒定費等,合計67.14餘萬元;另外,該公司支付鄧女士購車款的三倍賠償金167.4萬元。
當法院判決後,該公司不服,向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一審的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於去年11月29日依法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從買車到向12315中心投訴,到向法院提起訴訟,再到法院終審判決長達兩年,已經記不清多少次在汽車銷售商家、維權中心和法院之間奔波。」鄧女士告訴記者,獲得共計234餘萬元的賠償金,算是給這起歷時兩年的消費維權案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鄧女士向西昌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送錦旗
上周五,鄧女士做了一面印有「消費者權益守護神,熱情高效優質服務」字樣的錦旗,送到西昌市食品藥品和工商質量監管局,交到了該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主任羅玨的手中。
1月16日下午,鄧女士告訴記者,本月初所有賠償已經全部到帳。「我對這個結果很滿意,要特別感謝12315中心工作人員的幫助,不然可能根本無法索賠成功。」
欺詐消費者
退一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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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成都商報 紅星新聞
編輯:小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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