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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眼
1月25日,在證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發言人通報稱,對4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一起是對朱益宇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作出的處罰。
證監會對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的處罰歷來較為嚴格,這次也不例外。通報顯示,對朱益宇罰沒超過1086萬元,同時對其採取3年市場禁入措施。
這位名為朱益宇的從業人員到底是何許人,為何會受到如此重罰呢?
北大研究生,前海通證券投行精英
證監會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朱益宇自2001年7月入職海通證券,2003年8月27日取得中國證券業執業證書。此後至2018年3月26日一直在海通證券工作。
小編通過證券業協會網站查詢到,朱益宇為碩士研究生學歷,目前職業證書已處於「註銷」狀態。
此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官網,對朱益宇的履歷進行過披露:
1998-2001年 北京大學法學院國際經濟法研究生;
2001-2004年 海通投資銀行總部,參與了2003 年40 億民生銀行可轉換債券項目;參與了2003年寧夏賽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等項目;
2004-2006年 海通證券總裁辦公室秘書;
2006-2007年 海通證券上海投資銀行部項目管理部經理;
2007年後,曾擔任風險控制總部投行管理部經理、合規與風險管理總部投行管理部經理。
另據中國基金報報導,2007年上半年,海通投行部多個承銷項目被否,當年6月19日海通證券公告決定對推薦掛牌項目內核小組部分成員進行調整,一口氣增補多名人員擔任內核小組成員,其中就包括朱益宇。
用老婆帳戶炒股12年,獲利543萬元
根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披露,2006年9月8日,朱益宇的老婆許某媛在海通證券上海玉田支路營業部開戶,該證券帳戶對應的第三方存管帳戶開立於2006年9月7日,存管銀行為中國銀行,網銀註冊手機號碼為朱益宇手機號。
涉案期間,朱益宇交通銀行和民生銀行累計轉入1007萬元,占比80.69%,許某媛轉入79.9萬元,占比6.40%,以ATM轉帳和電話銀行無折存款等方式累計轉入161萬元,占比12.91%。帳戶的銀證轉帳由朱益宇操作。
2011年7月至2017年3月,朱益宇分別使用3個手機號下單。其中1個手機號是其本人的,另外2個手機號登記在其老婆名下。2007年7月至2009年8月,朱益宇通過海通證券公網IP實施交易;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則通過家中電腦實施交易。
該證券帳戶自2006年9月8日開戶至2018年3月26日,累計交易股票34只,累計買入金額11.7579億元,累計賣出金額11.83億元,帳戶盈利543.7萬元(已扣除相關稅費)。
罰沒1086萬元,三年市場禁入
證監會認為,朱益宇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所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情形。
對此,朱益宇從三方面進行辯解:第一,其於調查日後已將涉案帳戶清空,本人已從海通證券離職,應將帳戶運作時間相應調整並重新計算獲利情況。第二,「許某媛」證券帳戶由夫妻雙方共同操作。第三,帳戶資金部分來源於夫妻雙方父母投入,獲利情況應作調整。
證監會經復核後認為:第一,根據朱益宇提交的新證據,證監會對違法行為持續期間的申辯意見予以采納,並重新計算違法所得。第二,據調查,朱益宇與許某媛二人均承認「許某媛」證券帳戶由朱益宇控制並操作,並且許某媛對股票市場的基本交易規則等不清楚。因此,證監會對共同控制帳戶的申辯意見不予采納。第三,由於當事人未能提供相應證據證明資金來源,證監會會對此不予采納。
最終,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對朱益宇沒一罰一,即沒收朱益宇違法所得543.7萬元,並處以543.7萬元罰款。此外,還對朱益宇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ID:nbd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