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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臨近,為確保三元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1月30日晚,三元交警大隊根據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發生的規律特點,提前對轄區涉酒駕駛違法行違易發路段進行研判,在轄區重點路段設卡執勤,重點查處酒後駕駛、醉酒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當晚,大隊共查處酒後駕駛2起,醉酒駕駛1起,準駕不符1起,遮擋號牌1起,無證駕駛2起,其它違法行為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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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時20分許,丘某駕駛兩輪助力車行駛至三元區新市南路海關路口地段時,被執勤的三元交警大隊民警查獲。經現場測試,酒精含量為53mg/100ml。另查明,丘某曾於2013年11月30日因酒後駕駛機動車於2013年12月2日被公安機關處罰。丘某的行為涉嫌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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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時52分許,巫某駕駛兩輪摩托車行駛至海關路口地段時被大隊民警查獲。經現場檢測,巫某酒精含量為30mg/100ml。另查明,巫某於2016年10月5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巫某的行為涉嫌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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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時58分許,鄒某駕駛兩輪摩托車行駛至海關路口地段時被大隊民警查獲。經現場檢測,鄒某的酒精含量為246mg/100ml,已構成醉酒駕駛機動車。
三元交警提示:酒後駕車,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縱車輛;飲酒後會使人的視野減小,視像不穩,色覺功能下降,導致不能發現和領會交通信號、交通標誌標線,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春節將至,親友聚會多,難免小酌,但切勿酒後駕駛。
(三元交巡警微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