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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
記者最近從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局獲悉
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局查處了
一起司機拒載乘客事件
圖文無關
春城晚報資料圖
昆明首例收回計程車經營許可證
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局根據相關規定,依法吊銷了張某的計程車從業資格證,5年內不得重新申辦,收回雲AT1551出租汽車車輛經營許可證,對昆明新理想出租汽車公司依法處以3000元罰款,並在本年度服務信用考評中扣5分處理。
同時,將這起事件處罰結果向社會公開。
據了解,這也是昆明市首例。
駛出50米後議價不成,司機甩客而去
2019年1月24日上午10時許,昆明新理想出租汽車公司雲AT1551出租汽車駕駛員張某,在昆明南部客運站拉載乘客。待乘客上車,車輛從計程車專用通道駛出50米左右,司機張某便向乘客索要80元車費,因議價不成甩客,嚴重損害了乘客的合法權益。
昆明計程車管理局接到乘客舉報
事發後,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局接到該乘客的舉報,並提供了相應證據,相關工作人員立即進行核查。
最終,根據相關規定,認定該計程車司機拒載、議價、甩客的行為屬於違法違規經營。
其實,這樣的情況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春城晚報(hai-ccwb)之前就曾報導過:《昆明的士司機強行一口價載客,卻將乘客扔路邊?》
從昆明長水機場到盤龍區鼓樓路,計程車司機開出的價格是一口價200元,而且在高速公路免費的情況下,還要再收10元過路費。因為乘客執意要求打表,甚至提出要報警,計程車司機將乘客扔在機場高速收費站,揚長而去…
市民楊先生在東部客運站等車準備到曇華寺附近的景泰街,攔下一輛掛著空車標誌的計程車後,司機直接稱要30元錢,得知楊先生在錄像後,出租司機直接拒載。
凌晨5點多到達昆明火車站的張小姐,打算乘計程車回到在金星立交橋附近的家中。然而張小姐先後攔了3次車,都遭到了拒載,只因為她不願意拼車!
昆明計程車管理約談計程車企業和網約車平台
為強化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規範出租汽車經營,確保春運期間為廣大群眾提供安全、優質、舒適、便捷的出行服務。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局採取積極措施,大力開展集中整治,努力提升服務質量和行業形象,對昆明市32家巡遊出租汽車企業和16家網約車平台進行約談,對出租汽車春運期間安全經營和規範服務進行再次安排、再部署。
春城晚報資料圖
同時,從2月1日起,對機場、火車站、高鐵站、五大客運站等8個重點區域實施重點值守,維護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秩序。
據了解,通過一系列整治行動,昆明市出租汽車服務質量有所提高,違規經營行為明顯下降,從昆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中心統計數據來看,2018年全年服務投訴率為0.024%,議價、拒載投訴為0.008%;2019年1月服務投訴率為0.020%,議價、拒載投訴為0.005%。但是仍有部分駕駛員頂風做案,議價、拒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屢有發生。
溫馨提醒
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提醒乘客,按照規定,每輛計程車載客必須使用計價器,否則乘客有權拒付車費。
付款後,建議乘客索要機打發票,打車遇到議價拒載時,應注意現場錄音或拍攝視頻,保留證據,以便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春城晚報(hai-ccwb)記者 羅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