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說保險:老公倒車撞殘老婆,法院判老公和保險公司賠3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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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中的保險公司很鬱悶,因為他們賠也不是,不賠也不是。賠吧同類案例萬一大量出現,容易引發道德方面的名聲;不賠吧,也就現在被罵。

為何會有這種賠也不是,不賠也不是的情況呢?

案例始末

姚某與朱某是恭城的一對夫妻,夫妻二人共同經營了一家店鋪。

2017年3月31日21點左右,妻子朱某在倉庫門口關燈,而丈夫姚某在倉庫里倒車出來。

由於視線盲區問題,丈夫姚某駕駛的車子將妻子朱某撞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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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了妻子朱某的慘叫聲,丈夫姚某立馬剎車下車看了後,撥打了急救電話。將妻子送往醫院救治。自行撤離了案發現場,並且同日向保險公司和該縣交通管理部門進行了報案。

經過醫院的檢查,妻子朱某全身有多處皮膚軟組織撕脫傷及多處骨折。當晚朱某在該院接手了基礎的治療後,因傷情較重,醫生建議次日轉院到市內某醫院治療。

朱某受傷,在住院51天共花費9萬餘元。老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因此醫生建議其休息3個月,加強營養並定期復診。

經桂林市某司法鑒定所鑒定,朱某右踝關節為八級傷殘,而右膝關節功能喪失42.3%屬十級傷殘。同時,朱某此次受傷的誤工期為180日,護理期為150日,營養期為60日。

由於從報案後,保險公司一直沒有任何消息。經過律師的指點,朱某將其丈夫姚某以及涉案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訴訟雙方賠付朱某3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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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

涉案的某保險公司恭城支公司經過法院傳喚,無理由拒不出庭。法院認定其放棄答辯和舉證質證的權利。

庭審中,作為被告之一的丈夫姚某,認可原告妻子朱某陳述的情況為事實。但是,丈夫姚某認為,他的車在同為被告之一的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以及商業車險三者險保額50萬元,以及不計免賠險。因此姚某應賠付的損失應該由保險公司在保額內賠付。

同時,姚某向法院提交了事故發生時候的監控視頻以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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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

1、被告姚某提供的證據,真實有效。

2、由於視線盲區問題,姚某確實無法看到在倉庫門旁關燈的妻子,也就是被告朱某,因此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

3、法院認定,姚某承擔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而原告妻子朱某不承擔任何責任。

最後,法院判決被告之一的保險公司賠付朱某全部損失338289.88元。其中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賠償經濟損失120000元(其中包括醫療費用10000元,殘疾賠償金110000元),三者險賠付超出部分218289.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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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哥說險

1、本案中,保險公司不進行任何處理是一種極為正確的方式。海哥可能,很有可能是保險公司的人支招讓朱某告保險公司,當然只是我的猜測。

2、本案例中,由於朱某和姚某是夫妻關係,有直接的利益上關係,更是涉嫌了道德因素。如果保險公司直接賠了,那麼以後,會有更多的妻子或者丈夫因同樣的方式被其配偶用這種方式弄死,弄殘來騙取保險金。這才是保險公司擔心的原因。

3、如果這種情況輕鬆就賠了,你會怕你的丈夫,你的妻子嘛?畢竟,有監控證明,丈夫確實是無意撞的。但是如果是有意撞的呢?

4、綜上所述,海哥認為,保險公司的處置方式,也是一種正確的方式。中間夫妻雙方和保司如何溝通,我們並不知曉,但是肯定是有溝通,畢竟,保險法規定了保險公司在接到報案以及理賠申請資料後,需要在固定的工作日內,做出賠付決定。

你認為這種情況,保險公司該如何處理呢?

本文案例來自桂林晚報。本文圖片來自網路,如有侵權聯繫刪除。如果你有保險理賠案例,請私信我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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