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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個稅起征點提高到五千元,
今年六項專項扣除優惠措施落地,
一再加碼的個稅改革紅利,
讓不少群眾得到了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
但是,有人卻寧願不要這種讓利的實惠。
究竟怎麼回事?
據北京日報報導,
北漂4年多的女孩小常最近發現,
一旦申報附加扣除可能不用繳個稅,
進而中斷此前連續繳稅記錄。
購車買房積分落戶的資格卻會受影響,
為此,她決定放棄附加扣除優惠。
而與她有同樣顧慮的納稅人大有人在。
1
有人主動放棄申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對於薪水薪金所得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來說,僅僅個稅起征點提至5000元,個稅減稅幅度就超過了50%。再加上如果能享受幾項專項附加扣除,月入萬元甚至可以零繳稅,不用繳納個稅了。
然而,對於這樣一個實實在在的個稅減稅紅包,有人卻選擇主動放棄,或者選擇少申報一些額度,以讓自己能保持連續繳納個稅,從而保證自己的購房、購車的資格不受影響。
四年多前,大學畢業後的常女士來到北京,在一家食品企業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如今,她就職於北京一家網路公司。
常女士說,她現在稅前薪水9000元左右,從去年起征點提高後,每月納稅從100多降至60多元。本打算,等今年滿足了購房條件,就在北京買房。但是,上個月的時候,單位的財務人員提醒她,要想買房就別申報六項附加扣除項目,否則可能零申報,進而中斷此前連續繳稅記錄。
在北京工作的獨生子女張女士,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6000元,其本可以享受1500元的住房租金抵扣,這樣一來她每月就可以免繳個稅了,但聽說個稅零繳稅視同中斷納稅,為了不讓自己在北京購房、購車的資格前功盡棄,無奈選擇了放棄申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跟張女士有同樣顧慮的人大有人在。他們的擔心如出一轍,就怕個稅繳稅記錄中斷,導致喪失購房、購車的資格。在很多城市,購車、購房的資格是與社保和個稅的連續繳納相掛鉤的。
以北京為例,非京籍在北京購房,要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在北京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購車的話,自申請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5年,每年都要有繳稅記錄,個稅需大於零,該繳稅記錄可以斷月,不能斷年,如斷年補繳無效。
在北京工作的牛女士說,其實,相比買房來說,對那些想搖號買車的非京籍人士影響更大:
「因為買房的話它是需要連續五年社保或者是個人納稅,我可以拿社保去,但是買車如果我要是沒有個人納稅記錄,你就連搖號的資格都沒有了,因為打電話咨詢他說必須得要你的納稅記錄。」
2
廣東:無關稅額,申報就有記錄
2月15日,羊城晚報記者就此向廣東省稅務部門咨詢求證:個稅不用繳納之後,單位在進行個稅申報時,是否是進行零申報?如果進行零申報,是否算中斷納稅?
對此,廣東省稅務部門及時回應並表示,享受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不用再繳納個稅後,扣繳單位或個人在進行個稅申報時,需進行零申報。在廣東,只要進行零申報,納稅記錄就不會中斷,因為,廣東的政策規定是,有申報記錄而不管是否有稅額,就算有納稅記錄。
有業內人士向記者介紹,廣東和北京的政策有所不同,北京對連續納稅記錄的政策規定是,不僅要有申報,還要求有稅申報,不能是零申報。因為在制定購房購車資格和落戶政策時,各地方政府部門會根據當地情況來調控「松緊度」,因此,對個稅納稅記錄會提出不一樣的要求。
3
官方回應:
即便是零申報,均在納稅記錄中連續記載。
今天(16日)中午,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公告,對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後,個稅零申報是否等於沒有納稅記錄,進行了官方回應:
納稅人2019年1月1日以後取得應稅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辦理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或根據稅法規定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的,不論是否實際繳納稅款,均可以申請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也就是說,即便是零申報,均在納稅記錄中連續記載。
(來源:江門廣播電視台、羊城晚報、南方日報、中國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