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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時間來,區市場監管局與我區每家電動車經營戶簽訂《合法銷售或維修電動自行車承諾書》,承諾按照新國標銷售電動車,不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等。
新國標相對比老國標,
有哪些調整,
讓我們了解下!
據悉,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將於今年4月15日起實施。
新國標規定
最高時速由原來的20 km/h 提高到了25 km/h ,
最大電機功率也從240瓦提高到了400瓦,
含電池在內的最大整車質量由40kg提高到了55kg,
還針對私自改裝等問題,增加了防篡改(防改裝)要求,
此外,新國標電動自行車還提出了防火阻燃和淋雨涉水的要求,並規定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目前我區電動車經營者共有136家,老國標電動車有10540輛,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僅為72輛。存在老標準電動車庫存大、銷售者對新國標不清楚等問題,甚至部分商家還存僥幸心理,認為法不責眾而消極執行銷售新國標電動車。
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4月15日開始,該局將對銷售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的行為給與處罰。若經營者未明確告知消費者,或告知的內容不真實、不全面,導致消費者購買的車輛因未列入《公告》、不符合國家標準等原因,不能依法註冊、備案並上道路行駛的,經營者將承擔責任。
記者:許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