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錘」來了!西部證券一營業部負責人參與場外配資被責令免職,牽出了融資客、金主、配資公司的隱秘利益鏈
原創 任明傑
券商營業部工作人員參與配資活動有實際處罰案例了!
3月8日,內蒙古證監局通報稱,西部證券包頭鋼鐵大街證券營業部負責人劉強,組織帳戶出借及配資活動,並為雙方提供擔保,擾亂證券市場秩序,要求西部證券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免除劉強分支機構負責人的決定。
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在場外配資活動中,某些券商營業部工作人員在配資公司和出借配資帳戶的「金主」之間起著牽線搭橋的作用,也是今年以來監管層在防范場外配資風險過程中明令禁止的行為。而劉強被處罰,給場外配資再次敲響了警鐘。
配資利益鏈重要一環
據內蒙古證監局披露,劉強在擔任西部證券包頭鋼鐵大街證券營業部負責人期間,不落實證監會關於帳戶實名制的監管要求,組織帳戶出借及配資活動,並為雙方提供擔保,擾亂證券市場秩序。以上事實有詢問筆錄、銀行流水、劉強電腦文件等證據證明。
內蒙古證監局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認定劉強為不適當人選,在決定書作出之日起兩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的董監高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等職務或實際履行上述職責。西部證券應當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免除劉強分支機構負責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