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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萬股股份花落北京東方恒正科貿有限公司(下稱「東方恒正」)後,步森股份收到了深交所的關注函。5月30日,深交所發布關注函,要求步森股份就2240萬股股份交易事宜進行說明,並於6月7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至深交所並對外披露。
卷入風波中心的2240萬股股份也「身世坎坷」。2017年10月,重慶安見漢時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安見科技」)以10.66億元協議受讓原步森股份股東——上海睿鷙資產管理合夥企業(下稱「睿鷙資產」)2240萬股股份,安見科技占有步森股份16%股份。
隨後,安見科技又接受了睿鷙資產1940萬股股份的投票權委托,合計持有步森股份29.86%的投票權,為步森股份控股股東。安見科技法人代表趙春霞由此成為步森股份實控人。
2017年11月,趙春霞與華寶信托簽署相關協議,華寶信托通過設立信托計劃項目,並以該項目下的信托資金受讓安見科技持有的步森股份2240萬股股票對應的股票收益權。
安見科技則同意向華寶信托轉讓標的股票收益權,並將履行回購義務。同時,以其持有的步森股份2240萬股股票作為質押物,為該回購義務提供質押擔保。後安見科技未能履行回購義務,華寶信托申請上海一中院強制執行,安見科技所持2240萬股步森股份股票遭凍結,最終進入司法拍賣流程。
深交所五問步森股份
根據步森股份此前公告,競買人杜欣通過司法拍賣的方式,以成交價2.84億元取得步森股份控股股東——重慶安見漢時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安見科技」)所持2240萬股公司股份,買受人東方恒正。
而安見科技所持2240萬股股份前期已分別被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凍結,本次拍賣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上海一中院」)作出裁定,相關股份已全部被解除司法凍結。
深交所要求,步森股份向相關當事人核實杜欣與東方恒正的關聯關係或代理授權關係,競拍、買受、繳款過程是否存在主體變更情況。
同時,步森股份應說明相關股份被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凍結的原因、本次拍賣完成後相關股份是否仍存在被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或其他法院司法凍結的風險。
深交所關注函指出,本次拍賣過戶完成後,東方恒正將持有步森股份16%股份,為第一大股東,目前實際控制人趙春霞通過睿鷙資產持股13.86%股份,為第二大股東。步森股份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對此,步森股份應結合持股比例、人員任免過程及選任權力、未來持股變動計劃等,詳細說明公司仍然認為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的合理性及原因,公司目前是否存在控制權爭奪的風險。
關於受買人東方恒正方面,應明確說明東方恒正取得步森股份控制權所涉及資金的詳細來源情況,以及收購上市公司股份的後續計劃,包括但不限於股份質押、股份增持、上市公司主營業務調整、人員調整等。
根據拍賣進度,此前,1月4日,步森股份對外披露了安見科技股權拍賣的執行通知書,並發布拍賣公告。隨後,上海一中院收到案外人提出的執行異議申請,暫緩拍賣事項。
幾經波折之後,杜欣成為這場拍賣的最終贏家。5月28日,步森股份發布公告披露拍賣進展,經上海一中院裁定,股票所有權歸東方恒正所有,東方恒正可持裁定書辦理相關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根據上海一中院裁定書,上海一中院解除了相關法院對於這2240萬股股票的司法凍結,所有輪候凍結自動失效。並註銷上述股票質押登記手續。
受買人曾被吊銷營業執照?
在步森股份發布拍賣進展公告的當天,步森股份還披露了《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指出,此次權益變動的目的系基於看好步森股份所從事行業的未來發展,認可步森股份的長期投資價值。通過本次交易,東方恒正成為步森股份的第一大股東。
而步森股份方面則表示,目前公司董事會成員均由安見科技提名並由股東大會選任,因此此次權益變動並不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另一方面,步森股份的前景也並不明朗。由於2017年、2018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均為負值,步森股份於4月30日起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股票簡稱由「步森股份」變更為「*ST步森」。
而受買人東方恒正似乎也困難重重。企查查信息顯示,東方恒正成立於2007年3月,經營業務包括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等。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春江,通過過直接、間接持有股權的方式,合計持股比例達88.19%,為公司最大股東。
此外,企查查風險提示指出,東方恒正曾在2016年8月,受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處罰。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處罰結果為:吊銷當事人營業執照。當事人的債權債務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並於清算結束後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經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內容包括: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企查查信息還指出,東方恒正為「非正常戶」。而非正常戶是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納稅,在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後,逾期不改正的,並經稅務機關派員實地檢查,查無下落並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
而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信息顯示,因未按規定的期限公示上一年年度報告,東方恒正相繼在2015年7月、2016年7月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異常經營名錄,分別於2016年10月、2017年3月方才移出。
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連續2年因未按時披露年報而被列入異常經營名錄的東方恒正,時至5月30日尚未披露其2018年年報。
而除了深交所這一關於股權變更的關注函外,步森股份還於5月21日收到深交所發布的關於其年報的問詢函,要求步森股份就年報相關事宜於5月30日前做出回復。截至發稿之時,步森股份尚未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