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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央視財經
日前,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實行個人(家庭)帳戶的,應於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
「居民醫保個人(家庭)帳戶」是怎麼來的?為什麼要取消?取消之後,是否會影響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呢?
「居民醫保個人(家庭)帳戶」怎麼來的?
大陸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了原有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
其中,新農合於2003年起開始推行,當時,為提高農村居民參保積極性,在建立大病統籌基金的同時,建立了個人(家庭)帳戶,主要用於支付小額門診費用。在隨後的實踐中,個人(家庭)帳戶額度小等一些弊端逐漸顯現。
中國勞力社保研究院醫保室主任 王宗凡:個人帳戶沒有互助共濟功能,這是它最大的一個缺點。
此次《通知》要求,實行個人(家庭)帳戶的,應於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
取消後會降低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嗎?
國家醫保局表示,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帳戶取消並不會降低居民的醫保待遇。
各地推進門診統籌後,可將門診小病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常見病、多發病的門診醫療費用均可報銷,比例在50%左右。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 魯全:個人帳戶的錢本來是你自己交的,這時候如果用個人帳戶支付的話,就意味著完全是由你個人在承擔醫療的費用,現在我們把個人帳戶取消之後,就意味著無論你是大病還是小病,這些費用都從統籌基金里面出,就意味著大家用共同的錢幫助那些產生了大額醫療費用的人,才是醫療保險的基本邏輯。
同時,為減輕參保群眾的門診大病負擔,對於一些主要在門診治療且費用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島素治療等的門診醫療費用,也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並參照住院制定相應的管理和支付辦法。
中國勞力社保研究院醫保室主任 王宗凡:特別是年度費用比較高的一些門診的慢性病,它納入到大病統籌的基金,就跟住院放在一起來報銷,那麼報銷的水平也比門診的報銷水平更高。就是說它並不會降低待遇,甚至我認為待遇可能是一個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