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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有過這樣的經歷
當你在高速上以120km/h的時速趕路時
忽然遇到前方一輛龜速行駛的車輛
這不僅極大的降低了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
也成為嚴重交通事故的一大誘因!
為解決這個交通頑疾,上年廣東省政協提出建議:將單向3車道以上高速路和快速路最左車道變更為超車專用道。日前,廣東省公安廳答復稱,將在部分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試點分車道、分車型、分車速行駛。
政協建議
在《關於建議在廣東省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試行將最左側車道變更為超車專用道的提案》中,省政協塗爾鵬建議——
在非周末、法定節假日和春運期間,在單向三車道以上的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試行最左側車道變更為超車專用車道。
而在周末、法定節假日和春運等高速路擁堵時間段,最左側超車道可作為正常高速行駛車道,以緩解車輛擁堵。
建議由省交通部門牽頭作可行性調查,嚴格按照實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得出政策試行的細則,如在超車專用車道的超車行為可行駛時間或距離,超車限制條件和違規懲罰措施等。
公安廳答復
針對塗爾鵬的建議,省公安廳答復已組織相關部門多次研究,並組成調研組到江蘇省滬寧高速公路開展專題調研——
該省通過立法在全省雙向8車道主幹高速公路和省內8座跨江大橋實施按車型分車道行駛,即左邊第一車道為小車道、第二車道為小車和大客車道、第三和第四車道為貨車道,車輛通行效率大幅提高。
結合我省實際,省公安廳建議省交通運輸廳借鑒江蘇省的做法,選取廣深沿江、廣清、沈海高速佛山、江門部分雙向8車道路段開展分車道分車型管理,將最左側車道變更為超車專用道的試點工作。
根據江蘇省的具體管理辦法,相信廣東省也會做以下類似安排:
…….
1
三車道及三車道以上道路實行分道通行
同方向劃有三條機動車道的,自道路中心線或者中心分隔帶依次向右,第一條車道為小型機動車超車道,第二條車道為小型機動車道,第三條車道為大型機動車道。
2
不準跨車道超車,超車後需駛回原車道
在三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大型機動車可以借小型機動車道超車,但不準跨車道超車,超車完成後必須駛回原車道。
不按規定會車或者超車的,處以一百元罰款。(《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七條)。
3
不同車道設定最低車速
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行駛。
4
車速低於最低限速扣3分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一次記3分。
全國多地處罰龜速行車
針對這個問題,除了江蘇省以及已試點準備全省推廣的廣東省外,國內其他省份譬如陜西省也已有類似規定。
據華商網報導,從去年4月2日起,駕駛機動車在西安轄區高速公路上正常條件下低於規定時速20%以上的,駕駛員將被處以扣3分罰200的處罰。
可見,分車道行車,分車道執行最低限速的做法是各省市用來治「龜速」的普遍做法。但其實相關規定並不是近期才出現的,造成高速、城市快速路龜速行車痼疾的問題核心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相信廣大車主希望看到的是,此次新規的落實能如宣傳所說,並非「為了罰款而罰款」,而是通過有效的執法,給全社會建立起安全行車、高效率通行的交通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