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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工信部對企業遞交的2018年乘用車企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進行了公示。
按照《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雙積分政策」)的要求,盡管2018年度並未對企業設定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但為備戰2019年度即將迎來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大考,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行動。
傳統燃油車降耗壓力大
59家企業平均油耗產生負積分 占比提升3%
工信部發布的公示報告顯示,2018年度,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和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的總數量為141家,較2017年度的128家有所增加。其中,2018年度的公示報告中,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數量為112家,比2017年度增加13家,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數量為29家,與2017年度持平。
圖片來源:《關於2018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的公示》
2018
通過對2018年度乘用車企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公示報告的梳理,記者發現,2018年度,共有59家企業(含境內及進口)的傳統燃油車燃料消耗量產生了負積分,其中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47家,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12家,總體數量占比達到42%。
2017
這一比例較2017年度提升了3%。2017年度的公示報告中顯示,共有50家企業(含境內及進口)的傳統燃油車燃料消耗量產生了負積分,其中境內乘用生產企業36家,進口車供應企業14家,總體數量占比為39%。
這也就意味著,從整個乘用車領域來看,傳統燃油車的降耗壓力不小。實際上,這種跡象在2016年已經顯現。數據顯示,在不計入新能源乘用車的前提下,2016年乘用車全行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的實際值為6.87升/100公里,按照第四階段燃油限值標準的要求,從2016年到2020年當年生產乘用車的平均油耗目標分別為百公里6.7升、6.4升、6升、5.5升和5升。而這一結果高於限值標準要求。
不過,在計入新能源乘用車後,2016年乘用車全行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的實際值則為6.43升/100公里,低於第四階段燃油限值標準要求中的百公里6.7升,做到達標。
2017年度,乘用車企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為6.05升/100公里,雖然距離第四階段燃油限值的目標值不遠,但仍然略高。
布局新能源汽車效果明顯
95家企業獲得新能源汽車積分占比提升17%
盡管按照雙積分政策的規定,2018年度尚未對企業進行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的考核,但從2018年度的公示報告看,越來越多的企業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的布局已經落地,並為企業獲得了新能源汽車積分,無論積分是多是少,總之與2017年度相比,產生新能源汽車積分的企業數量有了明顯提升。
圖片來源:《關於2018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的公示》
近兩年來國內車企紛紛上馬新能源汽車項目並逐漸落地、大量新能源汽車產品的投放和上市的事實,也印證了這一變化。可以預見的是,隨著雙積分政策從明年開始對企業設定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這樣的趨勢將體現得更加明顯,產生新能源汽車積分的企業數量將持續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度仍然有部分企業的新能源汽車積分為0,對這類企業而言,2019年即將開始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大考,它們將面臨比較嚴峻的考驗。
不過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積分為0的企業數量也比2017年度有較大幅度減少。
2018年度的公示報告顯示,新能源汽車積分為0的企業數量(含境內及進口)為46家,而2017年度則為64家。這一較為明顯的變化,同樣基於雙積分政策的推進實施。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考核的日益臨近,對企業在新能源汽車產能等方面有著「硬性要求」;另一方面,在傳統燃油車降耗壓力日漸增大的情況下,企業選擇從新能源汽車入手做到整體降耗,已經逐步在業內達成共識。
圖片來源:《關於2018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的公示》
值得一提的是,還有一部分企業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為0,單純依靠傳統燃油車就能做到平均燃料消耗量的正積分。這類企業盡管在傳統燃油車降耗方面有著較強的實力,但面對2019年即將開始考核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也需要在新能源汽車領域有所動作。
2018年度積分仍供大於求
預計每分平均交易價格仍在1000元以內
如果以2018年度公示報告的結果進行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測算的「預演」,結果又是怎樣?
事實上,以傳統乘用車產量為基數,按10%的比例要求進行測算後,大部分企業獲得的新能源汽車實際積分並未達到10%的新能源汽車積分達標值。不過也有一部分企業已經在2018年提前達標並超標。
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負積分
應當採取下列方式抵償歸零:
(一)使用本企業結轉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積分;
(二)使用本企業受讓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積分;
(三)使用本企業產生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
(四)購買新能源汽車正積分。
根據雙積分政策的要求,4月進行年度公示後,6月30日前,對乘用車企業提交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和相關數據進行核實,並發布上一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情況報告。隨後按照核算情況進入交易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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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璞 編輯/版式:藺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