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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387 證券簡稱:維信諾 公告編號:2019-049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4月25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公司(母公司)2018年做到淨利潤28,193,675.0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總額-225,307,272.81元,截至2018年末累計可供投資者分配利潤金額為-197,113,597.75元。
基於上述情況,公司董事會擬定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2018年度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2018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的原因
根據《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截止到2018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潤為負值,不滿足規定的現金分紅條件,考慮到公司未來發展的資金需求,並結合公司經營情況和現金流情況,2018年度擬不進行利潤分配,確保為公司長遠發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資金,為投資者提供更加穩定、長效的回報。
三、董事會說明
由於截至2018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潤為負值,公司2018年度擬不進行利潤分配,也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是基於公司實際情況做出,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有利於公司長遠發展,符合廣大投資者整體利益。
四、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充分考慮了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和盈利狀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一致同意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該預案需要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執行。
五、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和《公司章程》等相關文件的規定與要求,綜合考慮了目前行業特點、企業發展階段、經營管理和中長期發展等因素,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因此,獨立董事一致同意該事項,並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六、備查文件
1.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七次會議決議;
2.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3.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