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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政府公報網3日發布公告,宣布國王登基大赦天下的消息。加冕大典特赦令自政府公報發布次日起執行。
公報稱,拉瑪十世王瑪哈·哇集拉隆功國王下旨稱,值此登基加冕之重要歷史時刻,為昭示皇上之仁德,特敕赦免正在服刑的犯人,讓其有機會改過自新,成為對國家有用之人。依泰國憲法第175條、第179條,以及刑事訴訟法第261條第二段,經1974年刑事訴訟法修訂案修訂之規定,特頒布此令。
時隔73年的國王加冕典禮將於5月4日至6日在首都曼谷隆重舉行,泰國總理巴育及各個軍隊都在最近到達現場進行儀式彩排。
據大赦令規定,獲得赦免的犯人包括:剩餘刑期不足一年者;雙目失明者,雙手或雙足截肢者; 患嚴重慢性病如麻風病、慢性腎衰竭、癌症、愛滋病等病症等犯人,已接受治療超過3個月,服刑期超過3年或在獄中繼續治療無法康復;第一次被判入獄、且已經服完至少1/2刑期的女性; 年齡不低於60周歲、剩餘刑期少於3年者; 第一次被判入獄、年齡不滿20周歲、已服刑期超過1/2的重犯人等。
因違反王室聖旨禦令而坐牢的犯人,同樣給予減刑。終生監禁降為50年監禁,以犯人表現按照相關刑法進行再減刑,非終生監禁者,以犯人表現按照相關刑法進行再減刑。
泰國在遇到國家重大節日之時,如國王登基、國王壽辰等,常會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大赦」。2016年12月,剛剛即位不久的哇集拉隆功國王頒布登基後的首個大赦令,全泰國有10萬名罪犯受惠,其中獲釋放的犯人約3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