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那時的月薪是350塊大洋,相當於此刻幾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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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在民國初年的薪水大約是300塊大洋,他買房的事大家都已經知道了,就是花了4100塊銀元,在北京買了二十七間瓦房。後來又花了1000塊,買了阜成門內的一套房。但是,這里要著重強調一點,你對比房價來算民國時期的銀元,得出來的結論一定是荒謬的。有的人也喜歡對比米價,實質上,米價也無法衡量銀元價值,因為米價動蕩太厲害,且豐年饑年不一致,你再對比現在恒定的低廉米價,根本無法得出正確結論。也不能對比教育部長、委員長、校長的薪水,這和我們這群普通百姓的數目沒什麼關係。同時,絕對不能套用世紀三十年代的薪水,來對比魯迅在上世紀一零年代領的薪水。魯迅的薪水是1919年(民國初期)左右的三百塊大洋,不是1933年(民國中期)左右的!當時通貨膨脹很厲害,就好比一個後生拿上世紀七十年代的三十塊錢薪水,和九十年代的三十塊錢等同,怕不是被人笑掉大牙。

魯迅當時的月薪是350塊大洋,相當於現在多少錢?

我們應當看民國初年最最普通,最最常見的工人、小工、最普通職員的薪水是多少銀元,才能得出有效結論。

在民國初年,清華外教狄登邁調查了北京最普通居民的收入。其中,1918年,北京居民最底層的收入是1.66銀元/月,即每個月才得一塊六。

又,北京五口之家,一年收入需100塊大洋,才能維持生活。

這就是說,北京最普通的五口之家,月入必須達到八、九塊錢,才能不至於很窘迫。這是在北京戶口有房的情況下的生活條件,平攤到每個人身上,也是只有一塊六。

亦即是說,當年北京市普通市民的最低薪水,是月入一塊六,可維持基本生活。

現在北京普通市民的最低薪水,是月入2000元。

即,(1918年的)1塊大洋=(2017年的)1250元人民幣

我們換個算法,來確認這個數據。

民國初年,北京普通工人的常見薪水為2塊大洋(譬如段公館中的傭人、在工地幹活的普通工人、飯店的夥計)。

目前(2017年),在北京幹活的普通工人(非技術工),最常見到薪水是3000元左右。

即,(1918年的)1塊大洋=(2017年的)1500元人民幣

好了,結論差不多出來了。

民國初年,1塊大洋合現在的1200~1500元人民幣。

魯迅每月領300塊大洋,合現在薪水40萬人民幣。

魯迅當時的月薪是350塊大洋,相當於現在多少錢?

民國時期,1大洋為1圓,30斤裝的一袋的洋面粉,是1.5大洋。一丈洋布,0.8到1.2元。小麥在當時比較便宜,1大洋可以買來100斤。

如果按現在小麥價格1——1.5元算,買100斤小麥需要100——150元。因此算下來,民國時期1大洋可能相當於現在的100元到200元,若取中間值,約為150元。

魯迅350大洋的薪水,約等於現在的52500元。由於民國時期生產率低下,生產許多東西勞力成本大,產品比起現在要值錢一些。現在生產效率高,勞力成本比起民國相對減少不小,實際算下來,物價相對便宜。魯迅350大洋收入的實際價值,除過現在的通貨膨脹,實際價值會遠遠高於現在的52500元。

民國時期知識分子的地位和待遇相當高,魯迅每月可以從教育部領取300大洋,再加上他的稿費和講課費,他的總收入接近500大洋。

當時一個紡織女工的月薪僅僅為5個大洋,一般醫生的收入跟普通工人相當,西醫或名醫的收入要高出不少,但也遠遠低於魯迅的收入,魯迅靠300元薪水完全可以輕鬆養活一大家子人。

一本書上這樣記載:1919年(民國8年),魯迅先生為了母親、兄弟及其家眷到北京同住,買下了八道灣11號一套「三進大四合院」,花了3675塊大洋,又花了315元進行裝修,有了生平第一套房產,時年魯迅才38歲。

用不到一年收入,就能在京城買下一套大四合院,這樣的收入,換算到現代,也非常可觀。放到現在,魯迅可以算得上是頂級的中產階級,甚至稱得上是一個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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