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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十二時辰》劇情設定在天寶三載,十一年後杜甫才會寫《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但你已經可以嗅到「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氣息。
故事中的大唐外表風流雲盛、內里則危機四伏,長安的各方勢力為此而明爭暗鬥你死我活。
如果說從前的劇集是「怎麼了」和「怎麼辦」,這三集則是集中的「為什麼」,毛順為什麼要殺給他名利的人、蕭規為什麼變成了龍波、張小敬又如何變成了死囚,如同魚腸問張小敬的那句「是什麼讓你這樣的好人變成了賊呢」。
技術唯物派:毛順、徐賓
毛順和徐賓都是技術至上的「微觀唯物派」,一個相信「科技變革」物質生產力的變化可以改變一切,另一個則試圖在造物巔峰、以最自毀的形態完成最良苦的諫言。
徐賓相信造紙術可以改變大唐的將來,在紙張價錢上漲、記錄者草草敷衍的循環里,將故事一廂情願抽象為「一張紙可以改變一個王朝的未來」。
千年後的《甜與權力》《香料傳奇》,讀史的人試圖跳過大人物們宏大而粗略的歷史敘事,復原一飯一蔬一紙的歷史,徐賓恰恰是以這種「後置」的「未來派」眼光活在當時,完成了一種非常微妙的吻合。
隔壁的毛順嘴上說自己求名求利,卻在大災之年聽見「一個錢可以買一兩個胡餅,讓一個人多活一天」之後,對著四百萬錢造起的花燈心生恐懼「我活錯了」。
比之徐賓,他的做法更「古典」,他選擇文死諫。
他諫的對象,不是這一任君王,而是後世所有君王與匠人。
從扶桑來的晁分依舊以匠人之心領悟大唐之美,依舊認為大唐之魂就在宮殿在樓閣在建築中,一心一意要將為靖安司建造的沙盤帶回扶桑,希望「我們扶桑也可以有長安一樣偉大的城市」,而毛順早已明白巧奪天工、富麗堂皇的外在對於大唐百姓而言並不全然是褒義詞。
一生修習建造之法、醉心技藝的人,最終修的並非「術」而是「道」。
他坦然坐在花燈里對張小敬說你可以炸死我(而我要炸死皇上),如同抬棺而去之人、死志已定。
同樣是將炮口對準聖人,但毛順和龍波不同。
毛順是一出以肉身完成的「千古之諫」,而龍波則更多是基於對往事是牽連怨恨。
大仙燈中的三人,李必活在未來,龍波活在過去,唯獨張小敬活在此刻、當下。
吏制改革派:李必
李必忠於太子,忠到枉顧他是否清白而選擇一廂情願自欺欺人,忠到不惜將檀棋留在右相府虎狼之口做人質,忠到在「救太子一人和救長安萬人」之間舉棋不定。
這份「愚忠」真的愚嗎?
與其說李必所盡忠的是某個具體的李氏皇子,不如說他效忠的是一種新的制度體系。
李必選擇太子並非出於黨爭中的利益權衡,而是寄希望於一套新的吏制體系、稅務新政,他期待以行政層面的改變來挽救大唐。
毛順雖被所有達官貴人追捧但身份是匠人、專業不對口,徐賓雖對大案牘術頗有鑽研但他官階太低、視野有局限,二人都有一半「局外人」的嫌疑,唯獨李必是局內人。
他不會將大唐內憂外患的局面歸結為某一個人或某幾個人的貪欲、權欲、利欲熏心,而是和所謂「志同道合」之人一起謀求以新的制度約束人性之惡、造福萬民百姓。
然而李必這樣看似清醒冷靜的「制度派」,似乎又太浪漫、太理想化、太紙上談兵。
你能保證太子會成為你希望的那種皇帝嗎?
不能。
有些類似梅長蘇和蕭景琰步步為營、廢太子、鬥親王最後逼老皇帝重審赤焰軍舊案,瑯琊榜的整體語境都更理想化,赤子之心從不改變;而《長安十二時辰》中李必則有孤身一人之險,說著「長源你為難我了」的太子、大殿之上欲言又止的何監,人人面目難測。
無用宣泄派:龍波
劇作開局時,似乎還是常規的「善惡兩大陣營」模式,壞人陣營的「恐怖分子們」要為禍長安、好人陣營的超級英雄們要拯救萬民於水火。
但很快你就可以發現,這根本不是一個非黑即白的故事。
狼衛是幌子,闕勒霍多的意思數度被誤解,就連小說中的終極boss何孚都一早提前下線;這其實不是一出「好人打死壞人然後皆大歡喜」的《24小時》驚魂正義爽片,而是一部大唐版《基督山伯爵》,是晦澀的「復仇啟示錄」。
安西鐵軍九死無悔的第八團,被大唐拋棄、從鬼門關前回來,變成了如今的模樣。
龍波(蕭規)說「我只是一個老百姓,想要皇帝老兒的命」。
他並不考慮刺殺以後會怎麼樣,不考慮新任皇帝是否會比上一任老皇帝更好,不考慮老皇帝死後是否會引起動蕩、引發外族覬覦趁機發兵等等問題。
他不是拿錢辦事為某一個利益集團而傾軋另一個利益集團,他是「損人不利已」。
同樣知道大唐有疾,但他無心「拯救未來大唐」,他只是要來洗清昨日之冤。
像是竇娥,來要六月飛雪、來要抗旱三年。
他冤。
安西鐵軍受嘉獎最多的一個團,卻因為上封貪功而被白白葬送。
老三在烽燧堡之時說「如果我被活活餓死了,我娘以後就沒法吃飯了」,一語成讖,他終於從修羅地獄般的戰場上活了下來,但後來呢?賺了一個餅走了七天山路回家,母親老婆孩子卻都餓死了。
他難道沒有恨的資格嗎?他當然有。
聞無忌沒有死在戰場上,卻死在因修建小勃律使館侵占房屋而滋生的惡性事件里。
他女兒難道沒有恨的資格嗎?她當然有。
蕭規也同樣。
然而,恨「沒有用」。
這個口口聲聲說「有用」的人,應當心知肚明自己做的一切其實都「沒用」,四方來朝之際、萬民矚目之時,聖人死去,對大唐百姓而言有何裨益?
《長安十二時辰》里反復出現「為救很多人而殺一個人是否值得」的無解悖論,比如張小敬殺暗樁小乙,比如他數次揮刀向無辜軍士的深深無奈,比如檀棋自我犧牲的「我願意」;而與之相對應的悖論,是「這個人或許該死,但他死了有用嗎」?
沒用。
殺了右相殺了元載就能解決問題嗎?不能,因為永遠有下一個。
那麼什麼是有用的呢?
李必活在廟堂,他希望自己取而代之;張小敬雖有不良帥身份卻類似活在江湖,他眼中的長安飄著水盆羊肉的味道。
小李必和張小敬達成一致,其實是一個雙方並沒有都在場的場合,小打手妹妹阿枝說過她的夢想,像賣朝食阿婆那樣乾淨利落、食物又甜又香吃了整個人心里都暖暖的。
那是他們夢想里共同的長安。
不論是聞無忌還是張小敬甚至是蕭規,都曾拼盡全力,保護長安,保護深深辜負過他們的大唐。
>《長安十二時辰》:沒有真正的反派,只有終極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