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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台劇,在大部分人的眼中,也許還是《王子變青蛙》、《愛情魔發師》等小言印象。
但其實,台劇早就開始成長。
從刻畫醫療真做到狀的《麻醉風暴》,到講訴了世代最後回眸的《一把青》,再到成為中國版黑鏡的《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開始。
台劇早已不再是只講戀愛的小言當家。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劇照
她們怒懟社會痛點、聚焦現實創傷,挑戰親子病灶,變得越來越多元。
而這次,更是直面上了人性之惡 ——
《我們與惡的距離》2019
戲劇一姐賈靜雯,時隔15年,終於重返台戲劇作。
四次入圍金鐘獎的溫升豪,角色多變,卻演什麼像什麼。
以及,與宋康昊「有他就有好劇」一樣評價的 —— 吳慷仁,早就已經是金鐘獎的常客。
單是演員名單,《我們與惡的距離》就注定高質量。
(以下簡稱《與惡》)
更重要的,是編劇呂蒔媛。
今年大熱的同妻電影《誰先愛上他的》,就是呂老師的作品。
她的故事,總是聚焦我們所不敢面對的現實。
就像這次的,一部現實到,不適合小孩觀看的成人劇 ——《與惡》
十集迷你,首播兩集,就沖上了豆瓣高分9.4。
而這,僅僅是開始。
故事因一起「無差別隨機殺人」事件而起。
罪犯李曉明,在電影院中持槍射擊,造成了9死21傷的悲劇。
全民激憤,無數人痛斥,這種「人渣」就應該死刑。
因此,李曉明的辯護律師王赦(吳慷仁飾),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就被憤怒的家屬當眾被潑糞。
why?
給殺人犯辯護,這種律師還有人性嗎?
殺人犯一旦勝訴,下一個受害者,將是誰?
《與惡》一開場,就極真實地呈現了「惡性事件」發生後的群體性恐慌。
這種恐慌事件,會加速惡性事件的判決速度。更快的定罪、更快地執行死刑。
但《與惡》卻想反其道而行,它想讓事件慢下來。
只有慢下來,才能思考:罪犯的槍聲響起之後,我們還剩下什麼?
剩下的,有兩個。
第一個,是 —— 我們與惡性事件的距離。
李曉明殺人案後兩年,《網路先驅報》的負責人劉昭國(溫升豪飾),被李曉明的辯護律師王赦纏上了。
王赦希望劉昭國能夠做一期,李曉明案的專題報導,為找出李曉明「無差別」殺人案背後的真相,謀求時間。
劉昭國答應了,雖然他同時也是兩年前,那件案子的被害者家屬。
而劉昭國的老婆 —— 宋喬安(賈靜雯飾),卻無法理解。
相比出身傳統媒體的老公,宋喬安所在的商業媒體,更追求數據,也更「標題黨」。
兩人的訴求不同,婚姻本就不算安穩。
而兒子的死亡,更是讓她們的婚姻,瀕臨崩潰的邊緣。
宋喬安無法發泄兒子死去的悲傷,便用工作來武裝自己。
忙到幾乎沒有時間回家。
她把傷痛變成尖刺,動不動就刺向所有身邊關心她的人。
而爸爸劉昭國,則是將傷痛悶在心理。
在掙扎兩年之後,答應了加害者的辯護律師,與他一起尋找事情的真相。
但媽媽宋喬安無法理解。
這種人渣,死了就好了啊,為什麼要知道他的故事,還要去理解他?
無論原因是什麼,都換不回死去的人啊。
但劉昭國卻明白,解決傷害最好的方法,是善後和預防。
因為每一起的流血事件發生前,被害者、無辜者都會選擇不看、不聽、甚至咒罵。
總覺得這個「人」消失了,就不會再有罪惡。
認為事不關己,可事實卻告訴他們,不是這樣。
在2010年到2014年的四年間,全國據統計,共發生了18起校園流血事件。
但發生之後,只有極少數的人堅持去尋找真相,分析傷害事件發生之後的最底層原因。
但更多的人,是在事件爆發時,用輿論加速「死刑」來解決問題。
所以,直到2016,全國校園流血事件不減反增。
單一年,就超過了過去4年的總和。
我們與惡性事件的距離,其實並沒有那麼遠。
這些流血事件,每年每年都在重演。
只不過換了個人物,換了個地點,造成的,卻是一樣的悲痛和創傷。
它很難停止,所以,除了給發槍的那個人判「死刑」之外,我們是否也應該去問問,這些事情到底是如何發生的?
發生之後,到底該如何善後和預防?
我們與惡的距離,除了「惡性事件」的距離,還有我們與「惡行」的距離。
其實在《與惡》每一集的開頭,都會以YouTube(可以理解為國內微博)開場。
直面所有事件發生後,人性所能作出來的,惡和善的反應。
但《與惡》,並沒有對這些善和惡定下標籤。
甚至有些,還一反標籤的常態。
媒體們口中遍尋不到的加害者家屬 —— 李曉明的父親和母親,在受害者祭奠時,其實就想要出面承擔。
可是在靈堂外,看著那一圈圈的名字,看著無數人的人生因他們孩子犯下的錯誤而陷入地獄時,他們也被絕望一起擊潰 ——
我沒辦法。我真的沒辦法這麼多的人。我們要怎麼道歉。我們要怎麼賠償。
下跪道歉,又能怎樣。
這麼多人命,死了都無法賠償。
而李曉明的妹妹 —— 李曉文,和父母一樣絕望。
她有著自己做記者的夢想,和對快樂生活的期翼。
但為了能在哥哥的錯誤下生存,只能改名成李大芝,整日小心翼翼活在偽裝之下。
長髮遮臉,走在路不敢抬頭,別人問起家人,也只能應著媽媽的吩咐,謊稱雙親車禍去世,無親無故。
她生氣優秀的哥哥為什麼犯下這樣的錯,卻也只能咬牙背起本不該她背負的責任而生活。
其實,摘掉「加害者家屬」這一標籤,他們也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受害者。
而我們,似乎也不是「無辜的旁觀者」。
私設公堂,微博判案;人肉家屬、潑糞潑漆;用輿論綁架法律,堅持死刑。標籤化事件,標籤化人;殺人的都是精神病,夜不歸宿的就是站台女。
這一幕幕,不就是我們的微博的日常?
這樣做的我們,是否也成了另一種意義上的加害者?
我們否決壞人,也許也有他自己的故事。
這是要「洗白」罪犯了嗎?不聽,死刑,謝謝。
也簡單粗暴地認為,壞人的家人,便也是壞人。
甚至為了否決,不惜把自己也變成了加害者。
這種人的家人也不是什麼好鳥,縮頭烏龜。請人肉,謝謝。
我們與「惡性事件」的距離如此之近,是因為我們與「惡行」的距離也如此之近。
受害者變成加害者,加害者變成受害者。
這其實也是《與惡》想要呈現給我們的 —— 從來沒有絕對的「好人」,也沒有「壞人」。
像是好人父親劉昭國,在婚姻里其實也沒有那麼忠貞。
替加害者說話的「無良」律師王赦,生活中也不過是個,為追尋「正義」而奮鬥的普通人。
到底好人的標準是什麼?壞人的標準是什麼?正義的標準又是什麼?
它很難定義,也沒有操作手冊。
所以,在《與惡》里,導演不希望觀眾從一開始的時候就覺得,他在告訴你,誰是好人,誰是壞人。
我們沒有偏頗任何一個個體。
你要認同誰,都由你自己決定。
但無論如何,就算真正該死的人,也應該要有說話的權力。
就像台灣「無差別殺人」的「小燈泡」事件中,受害者媽媽所說的:
唯有當我們了解這個人是怎麼一步步走向犯罪,我們才有機會談改善、談預防。否則,我們就真的只是永遠的活在一個未知的恐懼之中。
也像《加羅律師》里說的:
「你希望壞人贏?」
不,」我只是希望他有機會能申辯」。
本文圖片來源於網路
槍響之後,不該只有惡性事件與惡行,我們應該去尋找真相,保留良知。
因為,
這個世界在腐爛,所有腐爛都與我們息息相關。
–好了,我bb完了,看電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