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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拆妹妹各種ddl拖身,但這部劇還是要追的,因為它實在是太太太精彩了!
才四集就沖上豆瓣9.3,要知道很多劇上8就被追捧了,這部劇簡直一騎絕塵,怪不得哪里都有著對它超高的評價,哪里都在求資源。
「台劇的新高度」「金鐘獎預定」「年度華語最佳」這評價光一個分量就夠重了,三管齊下,可見此劇之優秀,比起情情愛愛、家長里短的泡沫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有著超越的深度,確實是不容錯過的好劇。
而且拋開劇情不說,這劇從導演編劇到演員陣容都能稱得上「復仇者聯盟」了,金鐘導演林君陽,兩次金鐘最佳編劇呂蒔媛,時隔15年再接新戲的賈靜雯,一攬「金鐘獎」、「亞洲電視大獎」的吳慷仁,「金鐘獎新進演員獎」陳妤,還有熟面孔溫升豪、周采詩、曾沛慈,這陣容太高配了。
精彩的劇情加上好的演技加持,我心甘情願為此劇獻上膝蓋。
下面我們就具體來講講這劇情究竟哪里吸引人?
劇情簡介如下,簡單來說就是通過多個立場來講一場無差別殺人事件發生以後其生活、心態各方面的變化,來講述人性的黑暗。
無差別殺人案指的是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間並沒有仇怨,加害人隨機選擇殺人對象,在現場見誰殺誰的殺人案件,會造成強烈的社會恐慌。光耳聞就令人毛骨悚然,而從2012年至今,台灣發生了6起以上這種惡劣的案件,《我們與惡的距離》就是由這些社會焦點案件為核心,在探究人性方面是很有意義的。
劇中也發生了一場無差別殺人案件,兇手李曉明在電影院持槍造成9人死亡,21人重傷。
通過這個案件展開多條線索的敘述,分為受害人家屬、加害人家屬、兇手辯護律師、輿論、媒體等多個角度。
1.受害人家屬角度
宋喬安(賈靜雯飾)是一位新聞女主播,在職場上叱吒風雲,加上兒女雙全,本該是令人羨慕的人生贏家,而那場無差別殺人案帶走了她的兒子,改變了她的生活。
她試圖通過高強度的工作來麻痹自己的痛苦,也因此拉遠了自己和老公、女兒的距離。甚至連女兒的生日都不記得。
女兒覺得媽媽並不愛自己,只愛哥哥。當家人也不能理解自己的痛苦時,宋喬安陷入了更深的絕望。
2.加害人家屬角度
自己的兒子做出了這樣的事,所有人都在指責他們怎麼會教出這樣的兒子。父母就連正常的生活都過不上,更別說開門做生意了,原本經營的面館天天都有人鬧事。
當所有人都在指責加害人的家屬為什麼不出面道歉的時候,他們害怕、內疚,他們不知道做什麼才能求得原諒,而做什麼都無法彌補。
為了讓妹妹(陳妤飾)過上自己的生活,媽媽給她改了名,叫她對外聲稱自己父母車禍過世。
而事實上換了名字的李大芝並沒有走出「殺人犯妹妹」的陰影,她的心靈上仍然背負了加害人家屬的愧疚,她害怕和人打交道甚至不敢看別人的眼睛。
3.兇手辯護律師
王赦(吳慷仁飾)在劇中是一位刑事辯護律師。因為給這個十惡不赦的兇手辯護,他被公眾遷怒,被受害人家屬當眾潑糞。
不光旁人不能理解他,說他是惡的幫兇,甚至是他的妻子也質疑他工作的合理性,不想再因為老公的工作而遭到恐嚇,希望他不要再接相關的案子。
而面對親人的質疑,公眾的惡意,他還是堅持他心目中的正義。他是劇中少有的三觀很正的人,他認為人人都是平等的,都應該獲得司法上的保障。
為李曉明辯護不是他的職責所迫,他自身也想查明無差別殺人案背後的原因。
他認為這種案件發生以後,對家屬一味的謾罵、對殺人犯的死刑並改變不了什麼,一個李曉明沒了,不保證不會有下一個李曉明的出現,恐慌是持續的,只有知道李曉明為什麼做出這樣的事,才能警醒社會,防微杜漸。
4.輿論角度
劇中有一個關於在社區設立精神病院的情節。社區里的大多數人因為固有的偏見,以房價、兒童為由,拒絕幫助這些精神病患者,在他們心目中,精神病患者會對他們造成威脅。
不光社區居民,還有那些在網路上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鍵盤俠,都是冷漠社會的真實寫照。正因為這樣,對精神病患者僅有片面認知的公眾把自己相信的一面當作真相,以致於對精神病患者的惡意越來越大。
一個精神病患者因為想要拍攝紀錄片進入了一個幼兒園,在什麼都還沒確定之前,圍觀群眾就看熱鬧不嫌事大,開始傳播一些會引起恐慌的言論,殊不知他們不計後果講出的話對別人的殺傷力有多大。
5.媒體角度
劇中的媒體反映了如今很多媒體的現狀,誇張、放大事實,報導能吸引觀眾點擊的新聞,就算鬧烏龍也要爭頭條,劇中就有很多媒體報導了泰國爆炸事件的假新聞。
對於社會焦點事件,不管會不會對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反正觀眾想看的就是我需要做的新聞。瞧瞧下面這張圖多諷刺啊,媒體什麼時候也成了湊熱鬧的領頭羊。
媒體插上大眾輿論的是翅膀,成了達摩克利斯之劍。媒體是應該為正義發聲的,而不是為了收視率。劇中也趁此批判了那些為了熱度而報導,為了搶頭條不顧事件的真實性的媒體。
這部劇就是從多個角度,抽絲剝繭,用一個社會性的題材引發觀眾對人性的思考。(給編劇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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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想跟大家探討一下有關這個人性的主題。殺人案件發生以後,他人把殺人犯的過錯強加到家屬頭上,質問他們為什麼教養這樣的殺人犯?而這個問題是無解的,除了對他們造成更大的傷害之外,跟提問者根本無關痛癢。
因為是他們親人的過錯,他們就得用餘生來還債;因為是他們親人的過錯,他們就得陪葬自己的人生。
在這個案件中,這些一次次被推上風口浪尖的加害人家屬有錯嗎,這些一次次被揭開傷疤的受害人家屬有錯嗎,這些職責正義所在的律師有錯嗎,司法所要保障的平等性在現今社會究竟做到了多少呢?
這部劇中不同人有不同的立場,對整件事也有各自的看法,司法、媒體、公眾每一部分都遊走在善惡的邊緣,當他們都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問題,就造成了混亂的局面。真實社會中也如此,人人都站在所謂的正義制高點,對別人指手畫腳的同時絲毫看不見自身存在的問題,惡往往就由此產生了。
我們與惡的距離其實是若即若離的,什麼是好人什麼是惡人並沒有明確的界限,有時候惡的發生只在一念之差,當我們冷眼旁觀受害人時,當我們謾罵加害人家屬時,不也是惡的行為嗎?在這個網路時代,我們動動手指,就能改變他人的人生,對於隨時隨地可能產生的惡,我們不該謹言慎行嗎?
就像劇目書中說的「我們對善惡的沉迷,對惡的著迷與追打,是疏離社會的附魔群像。我們與惡的距離比你想像的近,因為我們往往假善惡之名,行自我證明之實。只要是快意恩仇都是充滿了一念無明,哪里來的善惡」。人性是極其複雜的,不是一個惡字,一個善字就能夠概括。在這個如此複雜的社會,面對複雜的人性,我們只能做好自己。
總之,《我們與惡的距離》是部很有深度,適合仔細思考的好劇,媒體、司法、人性都有涉獵,多線並行還有清楚的敘事結構,不該錯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