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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醉駕、逆行、
分心駕駛、觀察不周、
未按規定讓行、無證駕駛
……
這些常見的交通違法行為中,
都存在著被忽視的交通安全細節。
12月20日,
威海交警部門通報6起
涉及人員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6條生命的消逝
再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細節關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
01
斑馬線前不減速,行人被撞身亡
11月4日17時48分,邵某駕駛轎車沿海濱路由南向北行駛,行駛至會展中心時,與斑馬線上由西向東步行橫穿馬路的行人劉某相撞。當天,劉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大陸《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應減速,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道應停車讓行。日前,交警三大隊認定,邵某未按規定讓行,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目前正值寒冬,許多行人穿著連帽衣裝,習慣把帽子扣在頭上,遮住了兩側視線,這種過馬路方式存在極大安全隱患。雖然行人在斑馬線上擁有優先通行權,但也應注意觀察路況,不應該把生命寄托於別人。
02
無證醉駕超速,18歲青年喪命
▲別眨眼,這場車禍快如閃電。
11月8日22時58分許,在經區的進出口加工區內,一輛疾馳的無牌兩輪摩托車撞上了防護網,年僅18歲的司機盛某當場死亡。
交警三大隊民警經調查後確認,盛某沒有駕駛證,事發時醉酒駕駛,體內酒精含量高達99.63mg/100ml,且事發時時速高達113km/h。本起事故中,盛某存在無證駕駛、醉酒駕駛、超速等三項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加之這是一起單方事故,盛某要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03
未依次通行,行人被撞身亡
11月20日19時23分,在海濱北路與劉公島路交叉口處,行人李某從路口東北角步行進入斑馬線,準備橫穿馬路到海濱路西側,此時人行綠燈已開始閃爍倒計時。李某行至路中間時,人行綠燈變為紅燈,同時南北向的機動車通行燈由紅轉綠,一輛由北向南直行的白色越野車疾馳而至,在斑馬線上將李某撞倒。次日,李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日前,交警一大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為越野車存在超速行駛、行經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未按規定依次通行兩項違法行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因此認定司機劉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大陸《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辦案民警解釋,本起事故中,李某在步行進入路口時人行綠燈亮起,期間才轉紅,李某擁有優先通行的權利,即便是機動車通行的信號燈已經亮起,仍需等待李某走過馬路後才能行駛,這就是「依次通行」原則,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於機動車和機動車之間。
民警提醒,許多司機見前方交通信號燈即將由紅轉綠時,往往有不減速甚至加速通過路口的習慣,此舉極易導致與尚未通過路口的行人或其它機動車相撞。
04
電動車進機動車道逆行,女車手被撞身亡
11月21日6時6分,在臨港區的金華北路與台灣路交叉口南側約20米處,女子詹某騎電動車進入逆向車道,劉某駕駛麵包車沿金華北路由北向南行經此處,兩車相撞。次日,詹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交警六大隊的辦案民警解釋說,本起事故中,詹某在機動車道內逆向行駛,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此外,監控錄像顯示,臨近兩車相撞時,詹某才在麵包車的車燈前顯現,這也意味著電動車在行進過程中並未開燈。
民警提醒,在視線不良情況下駕車、騎車,均需注意觀察周邊路況,尤其是要注意控制車速;車身的燈光和反光標誌要齊全,如果是步行、騎行,應盡量穿著顏色鮮亮的衣裝,以便於他人及時看見。
05
追尾前車,致人死亡
11月25日17時,林某駕駛轎車沿省道301由西向東行駛至羊亭鎮某村村口,與順向在前的李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追尾相撞。兩天後,李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後,林某向辦案民警交代,他在駕車時一時走神導致事故發生。經查,李某是無證駕駛。
交警四大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為林某駕車存在觀察不周、操作不當的違法行為,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死者李某則因無證駕駛承擔次要責任。
06
「拐彎沒讓直行」,一人死亡
11月7日7時許,徐某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沿省道204由北向南行駛至3公里處200米時變道,而這時柳某正在左側車道由北向南行駛,隨即兩車相撞,徐某當場死亡。
交警四大隊民警經調查後確認,柳某駕車未保持安全車速、觀察不周,而徐某也存在無證駕駛、未按規定讓行直行車輛的違法行為,認定兩人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交警蜀黍提醒 每一位交通參與者都應「安全」二字最為先,不論是機動車駕駛人還是摩托車、電動車駕駛人,都應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只有這樣才能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從而避免慘劇的發生! 走在路上 你遇到過哪些特別驚險的事情 留言區分享給大家 給所有人都提提醒! 來源威海大眾網 打開支-付-寶首頁搜「628214863」領紅包,領到大紅包的小夥伴趕緊使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