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珠夫人》訴《楚喬傳》抄襲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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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報訊 6月12日,《斛珠夫人》作者蕭如瑟轉發了王韻律師的微博,公布了《斛珠夫人》訴《楚喬傳》侵權案件的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定被告刪除《楚喬傳》中侵權內容,出版社停止出版含有侵權內容的圖書;被告延續十日在其官微瀟湘冬瓜上向蕭如瑟賠禮道歉、清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及合計費用近五萬元。

  王韻律師寫道:「被告方曾認為僅千字近似,太少了不構成抄襲。二審判決認為,只要主張被剽竊的段落構成獨立作品,作者就有權主張著作權保護,其是否屬於小說的基本內容,在所不問!我說: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抄襲剽竊者,雖少必究!」

《斛珠夫人》訴《楚喬傳》抄襲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戲劇 第1張

  新京報編輯 徐美琳

  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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