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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梅在賀子秋很小的時候,將其丟給李海潮,並獨自去深圳打工,一去就是九年,中間寄信回來,說自己不要子秋了。究竟是什麼讓一個母親變得這麼狠心?
這其中有三方面原因:第一,經濟條件不允許;第二,賀梅不想再一次被拋棄;第三,賀梅是一個要強的女人。
賀梅賀子秋這對母子在闊別十八年後終於重逢,賀梅已經變成一家美容院的老板,而賀子秋,也長大成人,開了一家咖啡店。
這麼多年,被母親拋棄一直是賀子秋心中繞不過去的坎,再次見到賀梅,他唯一想知道的,就是當年母親明明說去深圳安頓好就回來接自己,為何一去不回頭。
賀梅對他說,自己原本以為深圳到處是工作機會,誰承想,自己沒什麼文化,找工作很難。那時候,自己要和十幾個人擠在一個屋子裡,連自己都養不活,更別說照顧子秋了。
不到沒辦法的地步,誰又會捨棄自己的孩子呢。她並不是在賀子秋一出生就拋棄了他,而是已經養了他好幾年,在賀子秋懂事之後才做出這種決定,確實很難。
賀梅看到子秋很喜歡李海潮,而李海潮也喜歡孩子,對子秋確實不錯,才有了讓李海潮收養子秋的想法。在她看來,子秋跟著李海潮,比跟著自己要好得多。
母親的解釋並不能讓打開賀子秋的心結,從小被拋棄,又寄人籬下多年,讓他變得自尊心特別強,他不願意相信自己當時對母親來說是個累贅,即便這句話還是從他口中說出來。
幼年時的賀子秋做夢都希望母親可以嫁給李海潮,這樣他就可以和母親一直生活在一起。
可是,賀梅為什麼不願意嫁給李海潮呢?
難道真的如子秋外婆說的那樣,還想著傍大款嗎?
賀梅和陳婷是不同的。陳婷的丈夫雖然工作忙,對她關心不夠,但是處處讓著她。
而賀梅,是被拋棄的。在被拋棄之後,賀梅初為人母。原本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卻因為趙華光這個渣男,加上單親媽媽的艱辛日子,讓她不那麼喜歡孩子。
在遇見李海潮之後,她雖然覺得這是個踏實過日子的居家男人,可也清楚,如果和他結婚,她不知道如何與尖尖相處,這個女孩從小沒有母親,對她充滿敵意。
賀梅很可能會考慮一個問題:李海潮會不會為了女兒後悔與自己結婚?
被拋棄過的賀梅,害怕再次被拋棄。如果一個女人有這番考慮,則說明她並不愛這個男人,婚後也盡是委屈。
這一點,賀梅曾對子秋做過解釋,只是,那時的子秋太過年幼,並不懂這些,而她的母親,對她的想法沒有理解,全是嘲諷。
賀梅是個要強的女人,越是被人嘲諷無用,便越想做出點成就。
她聽說深圳機會多,就去了深圳,可一年兩年三年,她始終沒有掙到錢。
沒掙到錢的賀梅是不願意回來的。回來之後,依舊無力撫養子秋,也依舊要遭受母親的嘲諷。回來,對她毫無意義。
可時間長了,依舊不回,就會讓賀梅內心產生愧疚。她不敢面對孩子,也不敢面對李海潮,她只能寫信回去,說自己不要子秋了,讓子秋給李海潮當兒子,畢竟這些年一直是李海潮在照顧子秋。
她並不是趙華光,明明一天沒有養過子秋,卻可以厚著臉皮找李海潮奪回兒子。她覺得自己根本沒有這個資格。
但是如果說她完全把子秋放下了,那也是做不到的。所以,她主動去聯繫李海潮,還錢給他,給他提建議。又在子秋居住的城市開店,默默的關註著兒子。
賀梅對李海潮說,自己又結婚了,又有了一個兒子。其實,她撒謊了。那個患有自閉症的孩子,更有可能是她領養的。
拋棄子秋,讓子秋產生心結的同時,也會成為賀梅多年繞不過去的檻,養這個孩子,或許就是幫助她走完當年沒有繼續走的路,也算是一種贖罪吧。
>《以傢人之名》賀梅拋棄賀子秋,並非只因經濟困難,還有兩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