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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平
插圖|來自網路
在很多人的印象裡,親情應該是溫暖的有愛的,但實際上,現實生活中的親情,也有很多冷漠、自私的一面。
電視劇《以家人之名》中,三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家庭,最後因為愛組合在一起,給了觀眾很多的情感溫暖,但是在這個溫暖的背後,同時也隱藏了人性的自私。
作為母親的陳婷和賀梅,同時拋下了自己年幼的孩子,這一走就是十多年。十年後,孩子逐漸長大,但是母親的缺口卻成了心中永遠的痛。
以至於聽到有人說到「媽媽」兩個字,他們都會習慣性排斥。
他們是真的不想媽媽嗎?並不是,只不過母親的離開,讓他們的內心冷了,失望了,心中的恨多過了愛,母親在他們心中的分量也沒有那麼重了。
但說歸這麼說,其實不能否認一點:父母的愛,在任何時候都是孩子的堅強後盾,如果可以選擇,很多孩子寧可辛苦,也要和自己的父母在一起。
可能這就是親情的偉大吧。
01.
如果說陳婷在凌霄7歲的時候拋下他是情非得已,那麼十年後再回來,沒有經過凌霄的同意,私自去他學校找他,就很不能理解了。
十年前的陳婷,因為女兒意外去世,當時的她應該是憂鬱了,不僅把責任歸結到兒子那裡,同時也跟丈夫說:其實應該死去的人是我。
最後夫妻倆在頻繁的爭吵中耗盡了感情,陳婷在凌和平打了自己一巴掌後,選擇拋下凌霄離開了這個家。
走的時候,剛好碰上放學回來的凌霄還有李尖尖。
她甚至都沒有跟兒子告別,也沒有說任何抱歉的話。她就這麼拖著行李箱從他們身邊走過,凌霄的眼裡有不舍,但他什麼都沒說。
最後還是李尖尖問她:你是不要凌霄了嗎?你不要我要了哦。
在看《以家人之名》的時候,估計很多人跟我一樣的想法:陳婷是個自私的不靠譜的母親,明明她自己的錯誤導致女兒離世,她卻把責任推到了兒子身上,還經常和丈夫吵架,帶給小凌霄很大的心理陰影。
02.
有個不靠譜的父母到底是種什麼體驗呢?
別人家都是歡聲笑語其樂融融,但只有你們家,冷冷清清,氣氛詭異。
成長在這樣的家庭,家不像一個家,父母不像父母,孩子也不像孩子,彼此都沒有在這裡感受到愛和快樂。
有人說,成長是一張有去無回的單程票。對於父母來說,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所以大部分父母都不願意錯過。
但在不靠譜的父母眼裡,只有自己的快樂才最重要,所以他們會不惜損害孩子的利益,傷害孩子幼小的心靈,也要努力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
當然人性本來就是自私的,這其實也沒有對錯之分。只不過人一旦結婚有了孩子之後,就不再是一個人,未來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會更重。
而這個時候,作為父母,擔起自己的責任比什麼都重要。就拿陳婷來說,女兒的離世或許是她不原諒自己的一個原因,所以才導致情緒失常。
但是如果她意識到這一點,就應該努力去疏導去緩解這份痛苦,而不是把所有的責任都歸結到孩子還有丈夫身上。
逝者已逝,但活著的人還要繼續,這個道理都應該懂。
03.
為什麼很多人討厭陳婷,不是說討厭十年前的她,而是無法接受十年後的那個陳婷。
她明知道凌霄恨她,卻連招呼都沒有打,直接跑到他的學校去見他。
如果她真的會為凌霄考慮,或許她應該先默默觀察一陣子,然後再決定是否要去打擾。
對於前夫凌和平也是,因為自己和現任丈夫生的女兒要上學,所以她找到凌和平,希望他幫忙安排一下學校。
似乎對於凌和平和凌霄,她並沒有什麼愧疚之心,甚至她也不覺得自己這十年的離開是否帶給了他們痛苦。
陳婷的心裡,一直是只考慮自己的,就像她媽一樣,雖然嘴上說一直去聯繫凌霄,是怕他斷了聯繫,但是她更害怕的,應該是凌霄管李海潮叫爸,以後給他養老送終吧。
外婆想的也是自己家,這一點上,陳婷也是分毫不差。
人都是一樣,你對他好他自然也會對你好,但是如果你對他不好,就不要指望他對你好,尤其是愛這種事,其實更需要一些時間和經歷,同時方式方法也很重要。
不是說他是你的孩子,就用這個理由,就來強迫對方必須要接納。
作為成年人,每個人都有自主選擇的權力,即便陳婷的做法確實讓人覺得很有逃避之嫌,但其實也無所謂對錯。
只不過雖然成年人可以選擇自己的人生,但年幼的孩子卻無法選擇,這才是擁有不靠譜父母最悲哀的地方。
不管怎麼說,大人自己犯下的錯,不能懲罰到孩子身上,孩子畢竟是無辜的。
做父母的就要有做父母的樣子,不要求事事完美,但起碼盡心盡職,盡可能給到孩子一個愉快又健康的童年。
–END–
作者簡介:張平,心理咨詢師,婚姻家庭咨詢師,知名情感自媒體。我有酒,你有故事嗎?
>《以傢人之名》陳婷:拋夫棄子十年,從未感覺到內疚,太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