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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上海嘉定檢察
隨著各大直播平臺的火熱興起
「直播帶貨」這一新媒體購物形式
受到了消費者的青睞
許多不法分子也將目光瞄準直播購物
趁機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一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後,對外謊稱擁有影響力較大的網紅,可以通過直播帶貨推銷商品,先後誘騙多名被害人簽訂合同,騙取錢款共計24萬餘元。最近,嘉定區人民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對何某、張某等9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身披正規公司「外衣」組建團隊
該詐騙團夥內部組織嚴密,其中何某、張某、李某三人為公司老板,全權負責公司經營。
公司下設客服部、技術部、直播部和財務部等部門,組成「狩獵聯盟」,將魔爪伸向網路另一端的無辜客戶。
該詐騙團夥成員根據分工各司其職,以從事直播帶貨業務為賣點,虛假承諾客戶在合同服務期限內完成一定商品銷售量(又稱「保單量」),以此收取客戶價格不等的服務費,大肆實施詐騙。
「前線」人員廣撒網尋找「獵物」
該公司客服化身專業騙子,拿著固定的話術腳本,在網上尋找著「獵物」。他們在各大網站搜索有產品推廣需求的客戶,加上微信後,便詢問客戶是否需要主播推廣產品,接著介紹公司服務套餐。當客戶有意向合作時,由公司股東張某出面和對方溝通安排主播直播的事情。
「承諾付了定金三天內就能開播,但是實際上等他們簽了合同付了定金我們就會又要他們付尾款。」
「為了促使客戶繳納全款,我們找一些理由給客戶延期開播,他們等不及就只能付全款。」
——團夥客服到案後交代
實際上由於該公司主播只有兩人,根本沒有辦法完成客戶的直播需求。於是該公司選擇把隻付了定金的客戶往後排,甚至告訴客戶付全款後才能早日進行直播。客戶只能無奈地付清全款,該公司也以這種模式獲得了前期資金。
套路深深不斷誘騙客戶付款
該團夥客服在被訊問時供述:「有時候我們自己人也會冒充客戶去下單買東西。」「播過一次有個交代了我就把他們往後面排了。」
第一次為客戶進行直播時,公司客服有時會冒充客戶去直播鏈接下單,偽造銷量穩住客戶「軍心」。然而,在有公司人員刷單的情況下成交量也僅有個位數最多數十單,「假銷量」遠遠不及合同上約定的商品銷售量。當客戶找上門來的時候,沒想到還有接下來的銷售套路等著他們。
待客戶發現未能得到應有的帶貨成效時,公司客服又以「更換主播」「升級套餐」等名義,讓客戶再次簽訂合同,繼續騙取錢款。該公司按照各級人員的提成比例,對公司的整體盈利進行分配。
層層分析判斷詐騙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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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對該團夥的詐騙模式進行分析後認為,該公司雖然與客戶間是簽訂了合同,但在該公司僅有兩名兼職主播及直播號人氣明顯不足的情況下,合同條款上所承諾的保單量根本無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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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達不到合同銷量的情況下,該公司高層及客服還進一步以「更換主播」「提升套餐」等方式向客戶繼續索要錢款,實際也未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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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客戶發現問題討要說法時,公司方面採取不予理睬等方式故意拖延、不予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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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該公司早早地將收到的錢款進行高額分成,而非用於聯絡主播、安排主播等經營活動。
以上種種均能證實該公司
並非真正為客戶履行合同,
而是在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的情況下,
誘騙客戶簽訂合同,
騙取客戶財物的合同詐騙行為。
嘉定區人民檢察院認為
該團夥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或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以合同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經嘉定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對該案進行宣判,涉案人員均犯合同詐騙罪,被分別判處三年至六個月不等的刑罰。
檢察官提醒
要提高防騙意識,網路是虛擬的,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在沒有弄清對方公司真實情況之前,千萬別急著掏腰包,增強自我保護和反詐騙意識非常重要。
同時也要學會保留證據,在網路聊天過程中,一定要保留聊天記錄。一旦發現被騙,記得要第一時間向警察機關報案並提供相幹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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