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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都挺好》一開始,蘇明玉回到家中,發現自己房間被自己的母親為了給自家的大哥出國讀書以及二哥的工作賣出去了。
因為房子的事情,明玉在18歲的時候就跟自己家的父母斷絕關係,獨自走向社會自力更生。直到蘇母去世的時候,離家十年的明玉終於出現在眾人的面前。
此時,明玉已經成為了一家銷售公司的高管,並且還開著豪車,住著大房子。面對蘇大強不願意回老宅住,明玉主動提出讓蘇大強去跟她住,可是蘇大強怎麼樣都不願意。
直到後面,蘇大強發現自己得了老人癡呆症,大兒子回去了美國,二兒子去了非洲,沒辦法的他只好求助明玉收留他。
要是明玉沒有自己的房子,怎麼能夠有底氣地去接自己父親跟自己一起生活呢?
女人有房沒房,真是大不一樣。
問了兩百多個女性:什麼東西能給你們帶來安全感?
答案出奇的一致:房子和錢。
對於在陌生城市打拼的年輕人來說,房子就像是浮萍腳下的根,是蒲公英落地之後的踏實感。
它不需要太大,也不需要太豪華。
它就是一個可以避風的小港灣,一個累了可以隨時北京癱而不用在乎他人眼光的地方。
用擔心明天,總有這里可以回去,可以遮風避雨可以防寒避暑,可以隨自己心意的布置,那是一間房子,屬於自己的房子,可以被稱為「家」的存在。
想必你也聽到過很多這樣的言論吧:
「女孩子可以結婚後,等著老公買房子啊?」「女孩子何必這麼拼呢,打扮得漂漂亮亮談戀愛就好了啊」「嫁個好男人,他的房不就是你的。」
就像波伏娃說的:「女人的不幸就在於不被要求奮發向上,只是被孤立滑下去到達極樂。」
你想想:如果一個女人不過是為了買房就要嫁到另一個完全不熟悉的新家庭,生兒育女,勞累一生,是多麼悲哀的一件事情。
更何況,條件好的有房男青年又憑什麼看上你呢?
同樣年輕,同樣容貌,人家也會選一個條件好的有房的姑娘啊。
門當戶對,自古就是這個道理。
別說這個世界太現實,本就是這麼現實。
而且新《婚姻法》的頒布,想靠嫁人嫁到一套房,根本就是做白日夢。
新《婚姻法》規定無論婚後誰還房貸,房子是誰付的首付,離婚後房子就歸誰。
這既保障了婚前財產,也讓女性越來越意識到獨立買房的重要性,更從某種程度上倡導更平等的婚姻關係。
對,我是女孩,我現在還很窮,為什麼一定要買房?
因為我們從未放棄過對更美好生活的渴望。
在《都挺好》中,明玉從來沒有面臨過被催婚的情況,面對男友石天東有沒有房子的問題,都毫不關心,也從不過問他的收入,兩個人相處愉快開心。
突然想起我們催婚大隊中,從來不會被催婚的小南。
因為小南買了房子以後,她的父母四處炫耀自己的女兒在廣州買房了,那些親戚一聽,直接把她列入女富豪行列。
再也不問她什麼時候嫁人,而是問她做什麼工作,能在廣州買房,要讓介紹工作。
有房的單身女人,誰敢說你剩女?
分明就是黃金單身女。
馬蘇當年跟孔令輝在一起時,他們同居是住在孔令輝的大房子里。
一開始馬蘇覺得幸福,但很快她就感受到孔令輝的優越感:
「你住的可是我的房子」
「你可是我養著的」。
有一次他們吵架,孔令輝脫口而出就是:「滾!從我的房子滾出去!」。
馬蘇大半夜從大房子逃出來,無處可去。
那一刻,她下定決心,一定有自己的根據地。
她自己去看房,看中一套300萬的房子,拼湊完首付,一個月還要付兩萬塊房貸。
從買房到裝修,花了四年時間,但馬蘇就靠自己拼命的付完了所有錢。
新房入住,馬蘇邀請孔令輝過來,孔令輝一看,驚呆了。
當晚孔令輝想留宿,馬蘇說:「歡迎來訪、謝絕留宿。」
亦舒說:「生活上依賴別人,又想得到別人的尊重,這是不可能的事。」
這一點上,男人比女人勢利得多。
所以,你明白了嗎,一個女人為什麼要有自己的房子?
因為擁有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沒有人會對我們指手畫腳,不用顧忌房東,可以隨心所欲地裝飾房間,買各種有趣的擺設;
有了房子的女人,不會再為了找個棲身之所,隨隨便便、委曲求全的嫁個老禿頭;
有了房子的女人和老公吵架了,不用哭哭啼啼的回娘家,一甩手回到自個的窩,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多自在;
你知道嗎?
躺在自己房子里,連痛經都要好過得多。
獨立的房子能給你婚姻沒有辦法給的底氣和自由:
住在父母的房子里,你是女兒;
住在老公的房子里,你是妻子;
只有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你完完全全是你自己。
不管是女兒受寵,還是妻子撒嬌,都不如老娘自己說了算來得痛快。
我始終認為獨立的,可以不被打擾的一間房,才是女人最好的安全感,才是女人可進可退的港灣。
娘家有好有壞、婆家也有好有壞、老公有真心和變心的,但自己的不動產,才是握在手里的安全感、藏在心里的底氣。
所以,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