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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關註我、我陪你愛
文丨萱小蕾、圖丨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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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以翔跟秦嵐主演的《怪你過分美麗》,是高先生的最後一部戲,熱度很高,以為大多是沖紀念高以翔去的,但是剛看了一兩集,就覺得這劇本來也蠻不錯。
第一集的感情線好幾條,其中一條是林湘跟羅風的。林湘是秦嵐飾演的向晚手下藝人,羅風則是另一個經紀公司的藝人。
合作拍電視劇時,林湘跟羅風應該是男女主角,也因此戀愛炒CP,劇結束了,羅風提了分手。
林湘不同意,又沒辦法,於是在家吃藥片不活了,被救過來後,依舊情緒激動,大吵大鬧,好在向晚還是很有一套,很快穩住了她的情緒。
不過穩住的只是表面,內心的不甘還是存在。所以在頒獎晚會上,林湘看到羅風落單,就趕緊追出去。
羅風表示已經分手了,林湘卻說「我沒同意」。這樣的說法顯然沒有作用,分手這事,只要有一分提出來,另一方同不同意,這關係也沒辦法繼續下去了。
林湘怪羅風辜負自己,怪他合作劇一結束就分手,說他人品有問題。
看她前面為這個男兒風哭哭啼啼還鬧不活了,以為她的確是遇到不負責任的男子了,但是看他們這次見面的對話,卻瞬間明白了羅風的不容易和委屈。
首先,他是被經紀公司逼著跟林湘炒CP,做情侶,借林湘的流量熱度翻紅。多少有些虛情假意的成分,多少有些不情不願的成分。
畢竟林湘這個樣子,的確有點不太好相處。其次,他說自己現在最害怕的事就是看到林湘。這話也很傷人,林湘想必也很難理解他為何這樣,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
她說:「我為你命都不要了,你還要我怎麼樣?」
羅風說:「正因為這樣,我更怕你了。我跟你在一起,我快窒息了,你每天除了拍戲,就是看著我,吻戲不讓我拍,感情戲也不讓我拍,到最後能拍對手戲的女演員只能是你,林湘,你這不是愛,是占有。」
林湘還想耍脾氣,看到羅風不想理她要走,又服軟,又卑微地追上去哭著說自己會改。
很顯然,這不是一下子能改的問題,也不是改了就能繼續相愛的問題。提分手的人,看起來很灑脫,或是顯得不夠愛,被分手的人,則是顯得可憐巴巴,成了弱勢的一方。
於是人們經常同情被分手的人,誤以為提分手的人不專一,不靠譜不負責任。其實未必如此,有很多人提分手,不是因為不愛了,也不是因為愛上別人了,而是受不了跟自己相戀的那個人。
也就是所謂的性格不合,或許有人覺得,只要相愛,性格怎麼都能磨合,這也是有點強人所難的。有些可以磨合,有些部分卻沒辦法磨合。
比如林湘那樣的行為,看著自己的戀人,不給他任何自由,可能是自己沒有安全感,也可能是因為比較霸道。
看林湘的樣子,應該是沒有安全感,缺愛,所以想要杜絕男友跟任何女同胞來往接觸,然而這是不太現實的事。
正常的交往來往,還是得有。這只能靠信任,也只能靠自己的魅力和吸引力致使對方對自己忠誠,而不是守著看著要對方忠於自己。
那樣帶有強制意味的索取和要求,只會給對方帶來不適,帶來不滿,帶來不自在不自由的感受,也包含一種不信任的褻瀆感,導致對方想逃離你,害怕你。
談戀愛,雖然兩個人喜歡膩在一起,但也不能隻跟對方來往交流,那樣生活也沒辦法正常運轉。所以一味地守著防著,其實只會讓彼此關係更僵,讓你的戀人更心寒更心累。
因為你那所謂的愛,可能只是自己的私念,並不是真正溫暖人心的純粹愛情。
#情感上頭條#
>《怪你過分美麗》:林湘覺得羅風辜負了自己,其實未必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