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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媽媽說四歲的兒子,已經延續被三家幼稚園勸退。幾乎無法生活自理,和小朋友也無法相處,總愛打架,一言不合就咬人。第一家幼稚園堅持了一個學期,被老師婉拒了。第二家幼稚園上了一個星期,被老師勸退了。第三家幼稚園更直接,面試時直接就拒收了。媽媽擔憂孩子是不是有什麼問題,特意帶著孩子去醫院檢查。一番測評下來,發現四歲多生長髮育大大遲緩,不管是精細動作、語言、認知,還是社交才能發展,都達不到指標,甚至還達不到三歲孩子的標準。
過了醫生對的細膩詢問,最後得出結論:各方面發育遲緩,問題的底子在於家人太過嬌慣孩子,事事包辦,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想要什麼還未表達,家人就早早滿足。看起來是受盡寵愛,其實是被家長剝奪了動手和思考機會,失去學習才能。
現在的許多家庭,經常是六個大人寵愛一兩個孩子,自然嬌慣得很,我們了解家長愛惜孩子的心情,但慣孩子的迫害,等到上幼稚園就會爆發!
事事依著孩子的時間幼稚園會爆發「作息不規律」的苦
給孩子建立時間觀念孩子做事情自由散慢,無規無矩,爸爸媽媽可以通過給孩子規按時間做某件事情的辦法,來提升孩子的時間觀念。幫助他們意識到所做事情的緊迫程度和重要程度,在日常生活中滲透時間概念「父母必須幫助孩子養陳規律作息。不變的作息,足夠的睡眠,規律的鍛煉,均衡的飲食造就健康的體魄;更重要的是,不變的作息讓孩子精確地知道下一個時間段要做什麼,從而建立其內在的節奏感,從而生成可預見的安全感。」
規律作息,建議家長參考幼稚園的時間表,重點規律吃飯和睡覺時間點:7:00起床,12:00-14:00午睡,21:00睡覺;8:00早餐,10:00點心,11:30午餐,1430點心。至少在入園半年前,幫助孩子養陳規律作息。否則,凌亂的作息,真的會讓孩子在幼稚園受盡苦頭,更讓父母苦不堪言。
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幼稚園會爆發「生活無法自理」的苦
知名教育學家陳鶴琴先生提出:「凡是兒童自己能做的,應該讓他自己做。」國家教育部制訂的《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明確指出:3-4歲的孩子,能使用勺或筷自行用餐;能自主如廁;在幫助下能穿脫衣服或鞋襪;能將圖書和玩具放回原處。4-5歲的孩子,能自己穿脫衣服、鞋襪,扣紐扣;能整理自己的物品。5-6歲的孩子,能依據天氣冷熱增加衣物,能自己穿系鞋帶的鞋子,能分門別類整理物品。
這些才能當然不是一天兩天學會的,父母應當「提早」給孩子營造更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時間和機會,幫助孩子盡早獨立。慣著孩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不但無法讓孩子適應幼稚園生活,更會讓孩子失去動腦動手、自主解決問題的才能,造成孩子怠惰及依附個性,義務感缺失。
太過保護孩子幼稚園會爆發「人際交往」
讓孩子多參與合作性強的活動,孩子交往中的糾紛和衝突是經常發生的,而衝突的獨立解決過程就是對孩子的換位思考才能和交往策略的培育過程。家長可以先了解衝突是怎麼發生的,然後讓孩子想出非暴力解決衝突的辦法,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讓孩子自己比較哪種辦法可行,這樣可以培育孩子化解抵觸的義務心和才能。有些家長怕孩子在交往中「吃虧」,經常過度干涉孩子的交往,這對孩子交往才能發展是很不好的。多給孩子創造自由交往的機會,不僅有利於孩子充分發揮交往的主觀能動性,學會獨立地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兩歲多的孩子,本性就是更關注自己的需求,甚至表現很自私,和其他孩子一起玩的時候也很難互動,但,越是這樣,家長越是需要為孩子供給在安全環境裡同其他孩子互動,過度保護孩子,認為是愛,其實是礙。
愛孩子最好的方法就是讓他獨立
父母能給予孩子最好的愛,是心理上永遠協助,生活上早早放膽。慣孩子的苦,上幼稚園就會嘗到;培育獨立的甜,卻能讓孩子受益一生!老話說:「慣子如殺子」,這道理家長都懂,但就是做不到。慣孩子就是我們親手喂孩子吃「慢性毒藥」,等他長大,這藥就會慢慢侵蝕著孩子。你可以慣孩子他一陣子,但是沒有辦法照料他一輩子,不要成為謀害孩子的「兇手」。
適當放膽,讓他經歷一些風雨,不至於在需要他獨立的時候,卻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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