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前兩天育兒界發生一件事,某150萬粉絲的微博大V,因狠心將6歲的女兒獨自關在家裡13小時而被網友聲討。該博主原打算一家去長隆玩,作為媽媽她提前一晚警告孩子要完成當日學習任務,否則就留在家裡。顯然警告並沒有用,雖然老大、老三都完成了學習任務,但老二卻以身試法,媽媽決定遵守約定將6歲的老二留在家裡。
…
隨後任老二如何奔潰,都沒有動搖這位媽媽懲罰的決心。她冷靜地告訴孩子如何燒水、如何泡粉絲後,就帶著另外兩個孩子去了長隆。家人離開後,孩子在客廳哭了一會,便開始自己寫作業、畫畫,蜷縮在沙發上睡覺。看到這裡身為母親的我有點心疼孩子,然而這還不是高潮,高潮是當孩子打電話表示害怕獨自一人過夜時,媽媽卻乘機提出完成兩倍作業的要求,孩子為了快點回到父母身邊,只好邊哭邊趕作業,夜裡10:30好不容易寫完作業,父親才從長隆出發駕車兩小時到家。不得不感嘆,這兩口子還真是心狠手辣。
記得小時候有次犯錯,父親關了我10分鐘小黑屋,那種絕望至今還記憶猶新,到現在我仍害怕待在密閉的空間。不知道這個6歲的孩子,怎麼渡過那漫長的2小時,是否也會像我一樣留下心理陰影。這件事在微博上引起了廣泛關註,但看了評論後還是略感欣慰,雖然這位母親說「感謝自己的心狠手辣」,但大部分媽媽們並不買帳。越來越多的父母開始意識到,教育孩子從來都不僅僅只有「強權控制」。從你面對孩子的問題,腦子裡出現的第一反應永遠只有暴力時,你就已經輸了。
你以為懲罰是在幫孩子樹立規則?其實是陷入了「權力之爭」
我不否認「強權控制」對孩子有一定的規范作用,但這絕不是它能主導我們教育方式的原因。不知何時開始,「懲罰能讓孩子吸取教訓」這樣的思想開始在父母界蔓延,但我們想過出現這個事情的真正意義嗎,我們跟孩子生氣、呵斥孩子、懲罰孩子都是為了什麼?真的只是為了幫助孩子,還是我們內心也有那麼一點點私心?
…
心理學家魯道夫•德雷克斯(Rudolf Dreikurs)在上個世紀就對此做過一系列研究,他發現大多數父母懲罰孩子,其實只不過是陷入了「權力之爭」的漩渦。什麼是「權利之爭」(power
struggle)」?舉個例子,你想讓孩子乖乖坐下來吃飯,孩子卻想看動畫片,於是你對孩子大吼大叫,孩子對你歇斯底裡,最後搞的大家都崩潰,這就是典型的「權利之爭」。魯道夫說「不論什麼時候,當我們命令或者強迫孩子做事情,就會導致權力之爭」。「權利之爭」是一件很受傷很內訌的事情,它是名副其實的「雙輸」。
就像這位微博大V,她以為自己將女兒關在家裡,強迫孩子寫完兩倍的作業,是殺雞儆猴,是給孩子樹立了規則意識,其實恰恰相反,這只不過是她和孩子的一場「權利之爭」。這場戰爭中,父母想要控制孩子,孩子則通過不寫作業向父母「宣戰」,他們雙方都不會考慮自己的行為會有什麼危險後果,於是6歲孩子被單獨留在家裡13小時,獨自面對燒開水,泡粉絲這樣的難題;而媽媽則需無時無刻通過視訊確認孩子是否安全。不僅如此,這場「權利之爭」還給孩子心理埋下了一顆炸彈,這個炸彈的名字叫「暴力」、叫「平庸」,孩子在今後成長的過程中要麼效仿母親「暴力」解決問題,要麼接收母親的安排,從此懼怕權威,任何一種都是我們不願看到的。
…
如果仔細觀察,就會發現「權利之爭」在我們的生活中無處不在,尤其在親子關係中更是常見。這背後其實有兩方面的原因:
其一,父母仗著是長輩、是權威對孩子發號施令、施加壓力;而大環境的明主又讓孩子渴望自由,這勢必會造成沖突。
其二,表達是人類的宿命,孩子也有表達的需求,不管是男人,女人,老人,還是小孩,每個人都渴望被認可,希望自己有力量,有話語權,自己的生活自己說了算。
「權利之爭」到底在爭什麼?
很多時候權力之爭被意見不統一的表象所掩蓋,但事實上,它的背後絕不僅僅是意見分歧這麼簡單,其實更多時候是在爭「控制權」的問題。
…
比如,上面提到的媽媽,她認為孩子屬於自己的控制範圍內,一旦孩子不按照自己的預想成長就有了「失控感」,這在媽媽的意識裡是不被允許的;而孩子這方則認為,完成作業是自己的事,為什麼不能自己說了算,非要聽媽媽的?
心理學上有個「相似者效應」,一定程度上能解釋「權利之爭」。相似者效應指出,人會被和自己有相似經歷、相似想法的人所吸引。所以人會有意無意的對自己身邊的人進行排查,那些漸行漸遠的人一般就是被「相似者效應」淘汰的人。而身為父母,我們無法決定孩子的思想,想讓他們變成我們相似的人,唯有將自己的思想有意無意的灌輸給孩子,而這勢必會造成爭執。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對那些聽話的孩子更加偏愛的原因,因為在那些孩子身上我們多少會看到自己的影子。但只有撥開這層面紗,才會發現我們希望孩子聽話的本質,不過也是一場「權利之爭」。
「權利之爭」是把利劍,劃傷的是孩子的未來
前面我們說了,美國現代實踐派兒童心理學奠基人魯道夫·德雷克斯曾提出過一個觀點:父母與孩子的權力之爭,會影響孩子未來的發展情況。主要依據有以下幾點:
…
首先,「權利之爭」中,孩子戰敗會變得壓抑自己、討好他人
就像前文提到的這位大V媽媽,她的女兒最終屈服於強權,而媽媽也選擇感謝自己的心狠手辣。媽媽看來,自己的權威得到了維護,孩子變得懂事了,但代價卻是,孩子的獨立人格和情感需求被一次次打壓,時間一長孩子會變得依賴、沒有主見,順從權威。這真的是媽媽想要的嘛?
…
碰到一個控制欲過強的父母,對孩子而言是很可悲的一件事。這類父母非常善於將自己的意識凌駕於孩子之上。最近熱播的《爸爸去哪兒6》裡,楊爍正是因為這樣的人設,而遭到了全網吐槽。有心的網友還做了楊雨辰和Jasper的對比圖,兩個孩子一個眼神溫暖有光,一個膽怯畏縮。
其次,「權利之爭」中,孩子戰勝會變得叛逆偏激
如果在「權利之爭」中孩子獲得勝利,這會給孩子一個信號,只有大哭大鬧、對抗父母才能讓他們妥協。孩子非常聰明,只要一次勝利,下次就會變本加厲、毫不妥協。時間一長,孩子就會變得忽視規則秩序,唯我獨尊,認為這個世界就是圍繞自己轉的。
最後,「權利之爭」陷入僵持,孩子會想出其他招式「曲線救國」
…
「權利之爭」中雙方陷入僵持的情況非常常見,比如,現在的孩子們除了要完成老師布置的課堂作業,還要完成父母安排的課外作業,經常有孩子因未完成課外作業受到父母訓斥。同事李姐的女兒,就曾為了完成媽媽布置的毛筆字貼,特意出錢讓同學幫忙完成,事情發現後小姑娘振振有詞的說「你不逼我,我會這樣嗎?」
這類孩子,想反抗父母但又不敢反抗,所以一旦陷入「權利之爭」他們就會想辦法穩住父母,再搞一些小動作暗地裡反抗。時間一長,孩子就很容易變成陽奉陰違、人前一套人後一套。
總之,親子關係中一旦陷入「權利之爭」,對孩子的影響要遠比我們看到的深遠,這需要父母時刻警惕。
「制定例則」與「權利之爭」到底邊界在哪?
說了這麼多,肯定有父母要質疑了,你平時教我們要「底線教育」給孩子制定例則,現在又告訴我們「權利之爭」不可以,我們到底要咋辦?如何區分「權利之爭」和「給孩子制定例則」?
…
其實,這兩個問題的本質區別就是落腳點不同,權利之爭的落腳點是「控制權」,而制定例則的落腳點是「成長規則」。還以開頭提到的媽媽單獨留下女兒去遊玩為例,這個問題就落腳為:在家寫作業和在目的地寫作業,到底是否會影響孩子成長?按時完成作業是父母的權利,還是孩子自己的?這麼一剖析就明確到底是權利之爭還是制定例則了。
總的來說,家長區別「制定例則」和「權利之爭」,可以問自己如下幾個問題。「孩子不做這件事,會對孩子產生什麼影響?」「我強迫孩子做這件事,是為了讓孩子更接近我的期望,還是更符合孩子的成長規律」。
那麼,生活中我們要如何避免「權利之爭」呢?
首先,引導孩子區分「自我」和「自我表達」
…
很多時候我們很容易陷入「權力之爭」是因為,我們總是將「我說的話」與「我」混為一談。當孩子對我們的話不認可時,比如,對我們要求按時完成作業毫無反饋,甚至公然對抗。我們就會認為這是對我們家長權威的挑戰,於是和孩子發生「權力之爭」。但其實,孩子只是反抗了我們所說的話,即我們「自我表達」的部分,並沒有挑戰我們的父母權威。
所以,家長從小就要引導孩子分清「自我」和「自我表達」,告訴孩子媽媽可能會否定你的某項提議,但絕對不是否定你這個人,從而避免不必要的「權力之爭」。
其次,成為孩子的合作者
魯道夫•德雷克斯(Rudolf Dreikurs)研究了「權利之爭」後,提出家長需要做的並不是在與孩子的「權力之爭」中取勝,而是盡量避免陷入「權力之爭」的尷尬局面。而最好的做法就是「成為孩子的合作者」。
…
合作者最大的特點是不能站在孩子的對立面,比如,當孩子沒有完成作業時,我們不必非要強硬的要求她加倍完成,而是可以換種方式引導孩子。可以設身處地的跟孩子站在同一立場,問孩子「我們現在要怎麼辦?」。並幫孩子想一些解決方案:「要不明天我們早點起寫作業?或是推遲明天的出遊時間?」,一旦孩子開始想解決辦法,相信我,他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結果。
最後,給孩子選擇的機會
避免「權力之爭」還有一個辦法,就是身為父母的我們先做一輪篩選,最後把決定權給孩子。比如,優米有段時間異常堅持自己選衣服,結果往往冬天選了夏天的衣服,不給她穿就大哭大鬧。為了避免「權力之爭」,每天我都會準備當季可以穿的3套衣服,從此就再沒因穿錯衣服而發愁過。
…
給孩子選擇的機會,其實就是在孩子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讓孩子自己做決定。這會讓孩子感覺自己的想法得到了認可,自己被尊重,慢慢地也會幫助孩子跳離「權力之爭」。
說了這麼多無非是想說,親子關係一旦陷入「權力之爭」,就沒有贏家。一方的勝利,往往是以另一方的妥協為代價的,所以這種勝利註定不會持續,妥協方總有一天會開始反抗,勝利方也終究會被勝利反噬。所以,如何跳出「權力之爭」尋找雙贏的結果,才是我們每個父母該做的事。
>育兒大V罰6歲女兒並感謝自己心狠手辣 陷入權力之爭的家長真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