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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冥婚?冥婚又叫鬼婚,或者陰婚,簡單的來說,就是活著的人給死人婚配。古代為何流行冥婚呢?下面我們來看具體介紹:
中國古代素來重男輕女,而鬼婚,則多為給已成年卻未曾婚配就死去的男子找婚配對象,而所找女方可能為死者,可能為活人,以死者俱多。當然也有個別家境殷實的富戶,也會主動給死去卻未曾婚配的女兒找女婿。這個習俗據說從先秦時就已經流傳開來,到了宋朝,則在北地山西一帶尤為盛行。
鬼婚的婚禮儀式和活人相似,宋人郭彖在《睽本去》中載:「晉俗,男女年當婚娶,未婚而死者,命媒互求之,謂之‘鬼媒’,鬼親後的兩家來往如姻婭。」也就是說鬼婚也得秉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會備足彩禮聘金,需門當戶對才行。而結為鬼親的男女雙方家庭,一如兩家姻親,也會經常走動。
宋人康與之在《昨夢錄》中對於鬼婚習俗有著較為詳細的記載,讀來頗讓現代人心驚膽戰。鬼婚,為北地習俗,青年男女到了應該婚嫁而未婚卻死去者,兩家命媒人互求而謂之「鬼婚」,男女雙方家庭把已死的兒女生辰八字詳細備帖,以父母之命請善卜筮者焚香卜算,如果生辰八字相符,則雙方家庭立刻置辦冥衣,男方需備好衣帽鞋襪,女方則準備好布裙霞帔,生活必需品則一應俱全。此時媒人就會到男方墓前,以酒水和各色雜食水果祭奠,請男方完婚。並在墓前並排設上兩個座位,在座位後面各立一面一尺餘長的小幡布,當媒人未祭奠時,兩面幡布巋然不動,祭奠完畢後,請男女雙方共飲合歡酒,完成婚配儀式,男女雙方若滿意自己陰間的對象,則二幡微微而動,不滿意,則兩面幡布不為所動。很顯然,宋人老康在寫這則舊聞時加上了自己的臆測,這與當時世人相信鬼魂之說相契合,而且好像也找到了立論的依據,不過這種活靈活現的敘述讓今之人讀來未免毛骨悚然。
鬼婚還有另一種模式,即死時男女還很年幼,沒有到婚配年齡,尚沒有接受到正規的學歷教育,太過稚嫩,象這種情形下,就會將先生卻已死去的男方姓名書寫下來,象還活著一樣聘請先生使其接受教育。女方則作為冥器充當保姆和使婢,等到一定時間,男方冥數到了,再給他們成婚。完成這樁鬼婚後,還有更恐怖的呢?據說就有家庭成員晚上做夢,夢見新媳婦回來拜見公婆,或者女婿回門拜謁嶽父。如果不這樣做,後果就更可怕了,則死去的青年男女會作祟,做出一些醜惡行跡而被當時人稱之為男祥女祥鬼。
老康也在文中隱喻,鬼婚的盛行和當時借機斂財的「鬼媒」是分不開的,做完鬼婚,男女雙方家庭都會用財物酬謝做鬼媒的媒婆,所以這些招搖行騙的「鬼媒」們經常走街串巷,到處打聽哪里有剛剛死亡的青年男女,以做「鬼媒」生意而大肆斂財以謀生計。
宋朝時為何北地會流行鬼婚?原因在於中國古代非常重視成人禮,男子20歲而冠,要行「冠禮」戴上帽子,表示已經成人了。女子15而笈,要行「笈禮」,結發加笄即發髻上插上簪子。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做為成年人,如果沒有結婚,死後是不能享受後人祭祀的,而死前未婚,沒有立後,死後也是不能進入祖墳的。其次,未婚而死的人,在生者看來,非常淒慘可憐,古代人視死而生,出於懷念和哀悼也會給死者婚配的。再者,中國古代對於婚姻觀的重視遠盛於其他民族,飲食男女乃人之大欲也,生前既然沒有享受天倫之樂,死後在陰間就只能採取補救措施了。
還有一種可能,中國傳統社會的葬禮往往成為炫耀宗族或家庭力量以及家屬和宗族間相互攀比爭鬥的一種機會,而鬼婚多為有權有勢,財大氣粗的富戶,故而借鬼婚以炫耀家族勢力。另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古代人是相信人是有靈魂的,人死後都會轉世,讓一個沒有婚配沒有後代的人轉世,生者內心是不安的,古代人講究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生者當然希望死者婚配以後再轉世,下輩子自然子孫後代無憂,寄托了活著的人對於死者的美好願望和祝福。
那麼鬼婚為何在宋朝時流行於北地呢?這是一個非常困惑的問題,然筆者認為,雖然北宋之前這塊轄地曾長期被少數民族沙陀人占領(後唐、北漢都曾建立政權),但是這種喪葬文化應該與沙陀也即突厥文化關係不大,仍然是華夏民族一種古老的習俗,否則就無法解釋先秦時就已經出現了鬼婚情形,極有可能緣於華夏部落某一種古老部屬沿習已久的風俗,可惜這個判斷尚需要更加詳細的考古資料佐證(當然也希望有識之士指正)。
冥婚自宋朝至今綿延上千年並未絕跡,清徐珂所著《清稗類鈔》里就有相關記載,由於鬼親也有豐厚的嫁妝,所以男方往往爭著與富戶的女兒結鬼親,並為此不惜打官司。而到了現代,屢見新聞媒體披露各地愈演愈烈的「鬼婚」鬧劇,有時為了結下一門鬼親,不惜花費上萬甚至幾十萬元的彩禮錢,而且為結鬼親大動幹戈搶屍的醜劇也多有發生,這種醜陋而扭曲變形的婚姻觀,不免讓古人貽笑大方。
我們作為現代人,應該知道這只是一種虛妄之說,鬼婚畢竟是一種陳規陋習,是一種古老而迷信的婚俗,是扭曲的喪葬文化,也是現代婚姻觀中的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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