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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12是一種神奇的存在,為我們貢獻了奇奇怪怪、怪怪奇奇的案子。真實案子!!
1.案中案
警方接到報案,一青年女子墜落公園湖中。經現場打撈,發現女子系騎電動車沖出橋面後溺水死亡。警方本擬做意外死亡結案,但是該女子的家屬情緒激動,認為不可能是意外。於是警方開始調查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這名女子結婚大半年了,剛剛買了一輛電動車,出門前告知丈夫A要去練車。外出這段時間中和丈夫有過多次微信交流。丈夫A曾在微信中提醒妻子B注意安全早點回家。
事情的詭異之處在於,妻子B溺水死亡的地點距離她所居住的小區有5公里遠,這明顯超出了「練車」應有的範圍,同時「練車」都會選擇空曠的地點,不可能去公園這種障礙物很多的地方。
警方首先懷疑丈夫,但經調查丈夫A並無犯罪時間,所以排除了丈夫殺人的可能性。同時警方做了現場模擬,測試了電動車行駛狀態下墜落後距離橋面的距離,發現電動車的確是在行駛狀態下墜橋的。
同時經屍檢發現妻子腹中有水藻等物,可以證明是溺水身亡。於是警方仍然傾向於這是一起意外事故。但家屬堅持認為疑點還在,這里面大有蹊蹺,不同意結案。於是警方進一步偵查發現妻子與另外一個人C存在曖昧關係。
C是丈夫的發小,一度沒有地方居住,於是這對夫妻接納C在他們家居住了半年。於是警方對C展開密集調查,發現C在案發時無法說清去向,很可能就是和B在一起,於是傳訊了C。
一進公安局,C倒是大大方方的承認說當時是和B在一起,當時兩個人在搞婚外情。B馱著他行駛在橋上時由於B技術不熟,掉到了湖里。C一時慌張,自己遊到湖邊逃命去了,沒想到B竟因此喪命。因為是婚外情所以C沒敢報警。
案件到此為止好像偵查清楚了,妻子B的奇怪行為也可以得到解釋,C好像也沒犯大罪。依然是個意外事故的結論。但這時候又有一撥人前來報案了!
這回的報案人是保險公司。因為丈夫A持保單要求保險公司賠付300萬元的人身意外險。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並希望警方再次嚴格調查。於是警方再次補充偵查,重新審視各項物證。
發現妻子B的鞋底有淤泥,懷疑B曾經在湖中站起來過,返回湖中再次調查,發現湖中的水深並不深,如果稍加掙扎B完全可能不被溺死。A與C的犯罪嫌疑驟然上升。經過審訊C首先崩潰,交代了犯罪事實。
A是生意人,但是已經到了破產邊緣,一直在假裝有錢苦苦支撐。A曾經有一個離婚的前妻,為了扭轉現狀A計劃給他的前妻買完保險後害死前妻,騙取保險金。但沒想到前妻察覺到不妙,及時和他離婚了。
這樣騙取保險金的計劃就泡湯了。於是A物色了B,假裝有錢和B閃婚,然後計劃編個圈套害死B,詐取保險金。
於是他想到了發小C,先讓C住進來,然後自己假裝加班和出差,創造機會讓發小C勾引B,然後再想用什麼法子害死B比較好。經過日常接觸,丈夫A發現妻子B不會遊泳,於是設計了這麼一個圈套,讓C約妻子B出門,給自己留下無犯罪時間的證明,再由C開車沖入湖中,淹死妻子B。
然後會遊泳的C從容遊走。哪怕被警方發現C的存在,也可推脫為意外事故。沒想到:
家屬和保險公司不依不饒
計劃執行中出了問題,湖水比想像中的淺,於是C驚訝的發現B撲騰了一陣後站起來了……起來了……來了……了,C驚恐之餘,把B的腦袋按入湖中,活活憋死了B。在掙扎中妻子B的鞋底帶上了淤泥。
設計圈套的A和執行犯罪計劃的C都被逮捕了。
——看起來是個文弱書生的丈夫A每天午夜時分盯著枕邊人B,並在腦海中一遍又一遍的計劃如何殺死她。丈夫A的心理活動真是細思極恐。
2、殘酷青春
這個故事沒什麼曲折,只是異常殘酷。警方接到報案,雲南某賓館內懷孕的老板娘及幼女被殺。一下子出了三條人命!
經調閱錄像懷疑是兩個年輕人所為,警方立即查找入住登記名單,尋找找出犯罪嫌疑人。在排查了幾十名客人的嫌疑後後,一個尚未找到的名字引起了警方注意。於是警方根據登記的名字和證件號,鎖定了疑兇。
警方高度懷疑這個人就是犯罪嫌疑人。於是大批軍警浩浩蕩蕩的殺到嫌疑人所在的村莊。村民反映的確很長時間沒看到這個人了,警方雙眼放光,還等什麼,破門而入尋找證據吧!結果破門後,所有人先聞到一股惡臭。原來這個證件的主人,也已經被殺了!兇手借用了死人的名字!於是警方再度調查,經過種種曲折。警方在江西抓到了犯罪嫌疑人A年僅17歲。然後順藤摸瓜在深圳的飯館中抓到了犯罪嫌疑人B,年僅18歲。這是兩個斯斯文文戴著眼鏡的高中生。在審訊室,警方問嫌疑人,知道為什麼抓你嗎?
嫌疑人回答的很乾脆:因為殺了7個人……
警方:你說什麼?!……
嫌疑人:因為我們殺了7個人。原來在殺死後面3個人之前,這對少年已經做過兩回案子,殺了4個人。原因頗為荒唐,他們覺得自己學習不行,受警匪片影響,打算去沿海拜個老大販毒。
他們覺得黑社會是要投名狀的,自己先殺幾個人鍛煉鍛煉膽量,老大一定喜歡他們這種殺過人的。就是因為這麼荒誕的原因……
他們殺了7個人,害了8條命。
3、主管的小孩
這一天,黃浦江東方之珠附近撈出了一個編織袋。因為浸泡時間太久,屍體已經高度腐敗,很多人體特徵已經模糊。因為時值世博會期間,警方高度緊張。為了搞清死者的個人信息,警方調集多位頂級法醫進行解剖,試圖獲得死者生前信息。經解剖發現這是一個20多歲的女子,讓警方大吃一驚的是,女子腹腔中還有一個9個月大的男嬰!因為編織袋中還有大量日用衣物,警方認定此人死於情殺或仇殺,而且多半與死者懷孕有關。於此同時法醫將死者的死亡時間也大致確定了。為了找到受害人,警方根據法醫提供的死亡時間,對上海所有的孕婦進行了排查,逐一確認這些孕婦是否失蹤。一共走訪了了數千人,但卻一無所獲。警方又對黃浦江邊所有的租住戶進行排查,走訪了無數小區。卻也找不到任何線索。耗盡傳統偵查手段,卻沒有絲毫進展,警方只好將胎兒的DNA上傳到公安數據庫,把它作為最後一點微弱的希望。幾年過去了,外地警察突然打來了電話。表示我們這里有一名犯罪嫌疑人,他的DNA和你們的死者數據高度吻合……上海警方極為興奮,直撲外地拘留所,並料定此人必是兇手!警方沒想到的是案情還要比這複雜的多。被抓獲的A是個鴨子,他很坦誠的表示自己到過上海,但的確沒有殺過人……
他在上海通過媽咪嫖過妓僅此而已。警方當然不相信,但經過多方排查,此人的確沒有殺人時間,也無犯罪動機,因此排除了他的殺人嫌疑。但通過調查相關的媽咪,死者的身份明確了,這是一個外地來上海淘金的娛樂業女子。通過媽咪及死者生前好友,警方確認了死者的身份。次排查死者周邊所有社會關係!通過排查最終發現死者生前與某公司主管交往頻繁,該主管作為重大嫌疑人被批捕。審訊過程中該主管十分強硬,堅決否認曾經殺人。直到警方拿出DNA證據證明死亡女子肚子里的孩子並不是該主管的。該主管精神防線突然崩潰,承認了殺人犯罪的事實……原來這個女子與該主管是姘居關係,後來她以懷孕為理由要挾該主管,主管考慮到影響不好。一時衝動殺死了這個女子,然後拋屍江中。直到審訊之前該主管都以為這個孩子是他的,所以才起意殺人。
事情已經過了很久,想不到警方通過法醫解剖及DNA比對,找出了細微的線索,最終將他繩之以法。
4.恐怖丈夫
丈夫與妻子是相戀四年後結婚的,婚後丈夫利用自己是保險公司業務員之便,先是給妻子的弟弟入了意外傷害保險,然後在電飯煲上動手腳致使妻弟觸電身亡。
因為保險單上受益人寫的是「法定」,於是保險公司將賠償金55萬交給了妻子父母,丈夫跑去說賠償金是自己托關係才申請下來的,從嶽父母那里騙走了20萬。
兩年後,丈夫迅速給妻子入了意外傷害,受益人寫的是自己。兩個月後保險生效,他就帶妻子開車出去玩,故意撞向路邊正慢慢走的農用車發生車禍,誰知妻子命大,被甩出車窗外毫發無損,而他反倒受傷了,其實傷不重,但他將計就計裝作下身癱瘓,妻子盡心盡力照顧他。
出院10天後,丈夫將10cm的鐵釘釘入妻子頭中,還謊稱是她在家不慎跌倒受傷。妻子被送到醫院後,醫生從傷口看出端倪,通知妻子父母報警。
現在寫這個故事還讓我寒毛直豎,相戀四年的枕邊人,竟然狠毒至此。因為這個節目是倒敘,一直沒揭露真兇是誰,當警察開始懷疑丈夫,調出丈夫老家樓道監控時,明明應該癱瘓坐輪椅的丈夫,竟然行動如常的在上樓。
我不禁想像到妻子在家正照顧癱瘓丈夫時,丈夫突然從背後站了起來將她置於死地,這場景堪比恐怖片。這是09年的節目,可能不太好找視頻了,我再補充一點,醫生是如何看出問題來的?...因為妻子頭部並排有兩個傷口,是第一次沒進去,第二次才完全進去的。
5、恐怖丈夫之二
一女子無故失蹤,失蹤前和丈夫、父母一起居住,但一次出門後來再也沒有回來,警察調查一無所獲,故擱置了下來。這一放,就是三年。
三年後,小區下水道改造,從樓下的一個下水道入口里找到了該女子的屍體,案件重新開始調查。
從案發現場勘探得知,由於下水道入口窄小,如果要將被害人放進去,作案人必定較瘦,警方首先從這點入手進行排查。首先懷疑的是其丈夫,但從調查得知,夫妻二人感情甚篤,無作案嫌疑,故排除。
警方進一步調查該女子周圍人員發現,女子家所在樓有一個怪人,行為異於常人,性格怪異,會不會是他因為偶爾的矛盾殺害了被害人?
經過進一步調查,該男子的作案嫌疑被排除。該女子社會關係簡單,素無仇怨,案件陷入泥潭,警方只好加大排查範圍尋找有用線索。
一日,警方在樓下面館吃面,順便打聽起被害人,面館老板說該女子曾經常來吃面,並問警方該女子在下水道被發現後偵破進展如何,辦案人員心中一動「在下水道挖出該女子一事從未向外透露,這個老板是怎麼知道的?」
進一步調查,有鄰居回憶起,三年前被害女子失蹤後,面館就歇業了幾天。會不會是面館老板與該女子有不為人知的矛盾/關係,殺害了被害人呢?
經查證,那段時間面館老板回老家了,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排除了嫌疑。
案情再次陷入僵局。警方毫無頭緒之際,再次想到被害人丈夫。這一查,居然找到了殺人兇手的線索!
說起被害人丈夫,認識夫妻倆的都說他是老實人。
妻子失蹤後這幾年,一直不離不棄的照顧著嶽父嶽母。但被害人屍體在小區樓下下水道被發現後,被害人父母心中還是有些不安定,便問女婿是不是他做的。女婿答到「怎麼可能是我,我又背不動她。」
這句話有問題!
警方敏銳察覺到,若是尋常人辯解,必然說「我們感情這麼好,為何會殺她」,這個丈夫為何回答的如此詭異。況且,下水道狹窄,需要作案人將屍體背下去這個細節只有警方知道,這個丈夫怎麼會了解?
再次傳喚丈夫,審訊後,該丈夫供認不諱。原來作案原因是,雖然夫妻表面看起來感情甚好,但由於男子是入贅,且事業不如意,妻子難免有所怨言,口角已經不是一兩次。
三年前妻子原本準備出差,但因出差同伴中有關係曖昧的男同事,丈夫不允許被害人去,兩人爭執中,丈夫將被害人殺死,藏在下水道中,並將家里布置成被害人出差去了的樣子。
而且由於丈夫「背」不動妻子,他只好把她「拖」下了下水道。一句話偵破案件的情節,太像推理小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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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切看淡,心就不累了。
會說話是修養,管住嘴是教養
善良做人,心安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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