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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30日,士嘉堡房屋一場大火導致一死3傷,死者是18歲的中國少女郭海倫(Helen Guo,譯音),事發之前是一名多大士嘉堡校區的留學生。
大火是從地下室燃起的,由於煙霧報警器失靈,房屋里的住客沒能及時逃出。
而該棟房屋里有12間臥室,最多能住12個人。
四個月後,分租房的安全問題又一次進入人們視線。
這次是大快人心的好消息——
士嘉堡六間分組屋業主及名下公司被定罪,被法院判罰超過8萬加元!
非法分租:Rooming House
多倫多市政府加強打擊非法分租屋(Rooming House)業主,繼怡陶碧谷越裔屋主在上月下旬被定罪之後,再有一名在士嘉堡區有5間分租屋的業主及其名下公司,在本月被法庭合共判罰超過8萬元。
多倫多消防局、市政府牌照及標準部門聯同多倫多警隊,在2017年到華人聚集的士嘉堡區採取了執法行動,六間涉事的分租屋分別為:
弗塞特徑(Fawcett Trail)的108號
貝治芒路(Birchmount Rd.)的692號
威斯克洛弗特路(Westcroft Dr.)107號
紅河路(Rouge River Dr.)78號
巴拿馬路(Panama Ct.)32號
維多利亞公園路(Victoria Park Ave.)1320號
108 Fawcett Trail
以上列出的分組房屋都由一個公司打理,在最近宣布的審判中,Comfort Residential Group Home Inc.及公司董事萬寧(Winston Manning)在省級法庭承認多項違反安省消防條例和規劃法案的罪名。
萬寧被控違反規劃法,未經批准將物業作為分租用途,罰款4,000元;違反多項消防條例罰款73,000元,並附加25%予受害人基金。Comfort Residential Group Home Inc.被控違反多項消防條例罰款7,500元。
多倫多政府:加強檢控分租屋經營者
法庭並向萬寧頒兩年緩刑令,如果他經營分租屋、家居護理設施、教養院或任何多人居住物業,必須遵守所有規定。
市政府表示,將繼續加強檢控違反安省消防條例(Ontario Fire Code)的分租屋經營者,以避免悲劇的發生。
Winston Manning
多市副消防總長傑索普(Jim Jessop)表示,執法人員要確保所有民眾居住在有適當保養的房屋,不會危及個人安全。
多倫多消防部門依據安省消防條例全力執法,打擊違反消防條例,危及民眾個人生命和消防員安全的業主,特別是為最弱勢居民提供服務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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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分組屋的中國留學生
根據多倫多市政府的定義,分租屋(rooming house)是指超過4人分別租用臥室,單獨付房租,並共享廁所或廚房。
對於士嘉堡和北約克的分租房房主來說,如果租客不超過4人,就不屬於分租房,是合法出租。如果單個家庭超過4個人租用整棟房屋並不屬於分租概念。
市政府允許多倫多和怡陶碧谷(Etobicoke)的分租房租客超過4人,但前提是屋主必須有專門的分租屋執照。
市府牌照及標準部門總監史瑞加(Mark Sraga)指出,政府非常重視所有居民獲得符合要求的居住標準,尤其是需要高度照顧民眾的居所。
政府會加強執法,以確保弱勢社群不會生活在不能接受的環境之中。
回顧幾個月前的那場大火,18歲的少女Helen就住在類似的房子里:房子是經過合租的,一共有12個臥室,所有租客公用3個浴室和2個廚房,還有一個廚房沒有自來水。
洗手間布滿黴菌,廚房水喉失修 圖片來源:星報
多名工人在把懷疑租客的物品,掉進垃圾箱內。圖片來源:星報
煙霧探測器顯示,更換日期是去年。
租住在地下室的學生,唯一的安全出口是爬上這長長的樓梯。
給房東的Tips:不要冒險非法分租!
在多倫多,有很多華人將不自住的房屋拿來出租,很多人甚至有幾套出租房。
有空餘房間出租給留學生、剛落腳的新移民等等並非不可取。但既然加拿大是法治社會,就請遵守這里的法律——申請分租屋執照,合法分租。
據小編了解,如果一個房屋超出兩個家庭,普通住宅保險是不保的,必須購買商業保險,即分租屋保險(rooming house insurance)。分租屋的風險比普通房屋的風險大,所以通常更貴,但萬一事發可以提供一些保障。
為了避免意外發生、防患於未然,也請注意家里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煙霧報警器等等是否都正常工作。
安全大於天,時刻敲響警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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