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融合,上海能否開展共有產權養老設施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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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開展的全國首個共有產權養老設施試點已經進行一年多,關注養老服務的上海市人大代表、閔行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委員唐曙建在一份建議中提出,上海也可參照北京經驗,結合本地實際,選擇若干區域開展共有產權養老服務設施試點。

快速老齡化社會對養老設施巨大需求,與政府、市場各方所能提供的有限供給之間的矛盾,是人大代表關注這一問題的起點。

唐曙建在建議中指出,為了應對深度老齡化進程,政府採取了各種措施增加養老床位,比如吸收社會資本創辦養老機構等。但由於老年人口數量增速加快,而養老設施前期投入高、回收周期長、利潤相對微薄,養老服務似乎正在成為「家庭擔不起、政府包不起、企業賠不起」的民生「痛點」。

2017年12月,北京市民政局正式對外發布全國首個共有產權養老設施試點——恭和家園集中式居家養老社區模式,將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融合,提供24小時養老服務。這是當年國內養老行業的重磅新聞。

代表介紹,恭和家園位於朝陽區西巷6號,總建築面積49120平方米,其中地面建築面積36770平方米,地下建築面積12350平方米。項目建設內容包括養老設施居室、醫務室、養老機構(醫療/養護中心)、活動室、餐廳等功能空間,建設單位為民營的樂成老年事業投資有限公司。

恭和家園項目最大的特色,是創設了「共有產權」模式以緩解投資方重資產投入的壓力,企業與消費者按5%和95%分配50年產權,限定每個居室必須入住一名60周歲以上老人並繳納3000元/月的服務費,陪住人員原則上不超過2人。整個項目中,養老居室約占建築面積的60%,公共設施約占40%。公共設施產權又建設單位100%持有並長期經營。

為保證養老服務設施屬性,建設單位不得將其持有的5%的養老居住產權分割轉讓給第三方;購買人則可以租售其持有的95%居室產權,但需經建設單位書面同意,以保證入住人員為60歲以上老年人。

根據公開報導,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恭和家園項目的用地性質是養老而非房地產,享有經營性養老用地政策,不適用於房地產的土地利用政策。

據悉,除了恭和家園項目,樂成老年事業投資有限公司還在通州半壁店、常營等另外三個地方陸續拿下類似試點。目前,通州區半壁店區域的第二家共有產權養老社區,預計將在2019年開工,2020年做到入住。

唐曙建認為,共有產權模式做到了「三贏」:對政府來說,有助於滿足老年人多樣化選擇的需求,解決供給「不充分」問題;對入住老年人來說,既有「家」的自由和房屋的產權,又有全天候養老服務的支撐;對企業來說,通過「限齡人員」養老居室產權的出售可以較快收回前期投入資金,再投入自持的公共設施,以保障養老服務的可持續性。他總結,這樣「既能解決了個人投資‘套利’,又避免企業以養老為名搞變相房地產開發。」

因此他建議,上海可由市政府牽頭,參照北京試點經驗,結合上海實際,選擇若干區域開展共有產權養老服務設施試點,滿足「老有所養」「老有好養」的民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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