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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知之明是好事,遺憾的就是,很多人都沒有。今天我們要說的這位,是大陸的一個大漢奸,作為一個曾經出賣國家的人,自己應該對自己做過的事有些了解,但是就在法院判他無期徒刑之後,他卻還想著再次上訴,這下好了,最終結果,無期變死刑,這就是沒有自知之明的下場。
這位名叫潘毓桂,河北人,年輕的時候曾經在日本遊學,後來從日本一所大學畢業,回國後曾經擔任過北平市的警察局局長。但是在盧溝橋事變之後,潘毓桂為了能夠保住自己的職位,便心甘情願地成為了日軍的走狗,並且在北平開始大面積地緝拿抗日成員,為了貫徹日本人想要湮滅大陸民族意識的思想,他還將所有的抗日資料、書籍等全部燒毀。後來偽政府成立之後,他便如願成為了那里的政府委員。
後來北平淪陷,有很多和他一樣的人曾經恭維他說,雖然北平也淪陷了,但是好歹沒有像天津一樣,被日本人糟踐破壞,而這一切都是因為潘毓桂在,所以才能讓北平有這麼一個好結果。不過對於這樣的話,潘毓桂也很清楚,他知道北平人都非常痛恨他,即便是這樣當面誇他的人,不過他既然已經當上了漢奸,就不打算回頭了。
當然他自己雖然知道漢奸是個什麼樣的性質,但是顯然他對自己並沒有一個很明確的定位,所以後來日本失敗之後,潘毓桂被政府逮捕,以聯合敵國,企圖謀反本國的罪名,也就是通敵叛國,判處無期徒刑。不過,潘毓桂在這個時候都還沒有自知之明,認為這個審判對他來說太重,於是便提起了再次上訴。
後來,就在南京的高等法院當中,二審開庭。潘毓桂被帶上來的時候,還是一副輕鬆自在的樣子,好像這次審判過後,他就可以當庭釋放一樣,不過,事情卻是朝著和他的預期相反的方向在發展。二審最終判定,潘毓桂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除其家屬生活必需之外,剩餘財產全部沒收,並且,判處死刑。
聽到這樣的結果之後,潘毓桂終於收起了之前的那副輕鬆面孔,開始慌張起來,並且全身發抖,可能他沒有想到,為什麼自己提起的二次上訴審判結果會比第一次的還要嚴重,只能說,這真的是連自己都認不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