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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義動蕩弧:
基於體系視角的解讀
王濤 鮑家政
內容提要 有關恐怖主義的研究,不僅可以從組織、觀念層面入手,而且需從體系層面進行解讀。作為體系的恐怖主義動蕩弧,是基於組成體系的各單元及其互動關係形成的。這些單元包括全球性恐怖組織、區域性恐怖組織、「獨狼」。其互動類型涉及競爭、合作、聯盟,互動內容包含人員、資金往來,以及觀念的分享。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在形成後具備一種整體性特徵,核心表現是「反饋」效應。其中,正反饋推動體系的變化和發展,負反饋保證了體系的穩定。從體系格局上看,恐怖主義動蕩弧是不穩定的,在較短時間內經歷了「單極→兩極→單極」的快速嬗變。從體系機制上看,盡管缺乏明確的法律、條約規定,但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已出現了要素自由流動機制與內在獎懲機制。從體系文化上看,恐怖主義動蕩弧已形成一套將外部信息扭曲化處理並加以自我形塑的封閉性文化場域。這類信息會固化內部成員的認知模式與過程,內化他們的恐怖身份,最終使其成為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的堅實維護者。針對該體系,國際社會在反恐過程中,既要對恐怖組織進行系統的綜合打擊,也要切斷外部世界對動蕩弧體系的支持,方可從根本上破解恐怖主義痼疾。
關 鍵 詞 恐怖主義動蕩弧 單元互動 體系屬性 整合性治理
作者簡介 王濤,雲南大學非洲研究中心副教授(昆明650091);鮑家政,雲南大學非洲研究中心碩士生(昆明650091)。
超越組織與觀念:
問題的提出
「九·一一」事件發生後,恐怖主義與反恐成為國際安全的核心議題之一。目前,盡管反恐戰爭已曠日持久,反恐策略也日益完善,但國際恐怖主義在高壓打擊下仍演化出複雜多樣的組織形態,其影響範圍也不斷擴大,甚至出現了一條從西非薩赫勒、經中東到中亞地區的「恐怖主義動蕩弧」(Terrorism Arc of Instability)。為何在兼用有形的組織打擊與無形的反恐怖主義敘事建構之後,恐怖主義依然猖獗?且呈現出「越反越恐」之勢?甚至於對一些恐怖組織的消滅反倒催生出更多改名換姓的新恐怖組織?這無疑反映出人們對恐怖主義的體系認知缺陷,以及由美國所主導的反恐機制與實踐缺陷。
在恐怖主義「越反越恐」現象的背後,是否存在著意識形態與組織形態之外的、被忽視了的恐怖主義維度?劉中民歸納了「反世界體系論」「文明衝突論」「伊斯蘭例外論」「伊斯蘭威脅論」,以及「伊斯蘭恐怖主義論」等5種西方世界對伊斯蘭與國際體系關係認知的研究。他認為,極端組織對「聖戰」內涵的扭曲和濫用反映了伊斯蘭因素對當代國際關係的複雜影響。然而,正如巴里·布讚(Barry Buzan)等人所強調的,諸多民族國家的建立使得「伊斯蘭」和「阿拉伯」這類跨國認同弱化,而什葉派與遜尼派的教派矛盾在中東政治與國際關係領域釋放出更大的影響。這類衝突超越了該地區的民族、宗教認同,使伊斯蘭世界難以被視作一個整體或體系。而對於各類恐怖主義行為體而言,其屬性的相似性、戰略訴求的共通性等特徵都使其更易於整合為一個系統。的確,部分學者已經意識到了恐怖主義整體性、聯繫性的性質。內森·哈米爾特(Nathan Brant Hamilt)就注意到,恐怖組織分權化結構所帶來的分散性問題,即某一恐怖組織被擊潰並不意味著它的消亡,而預示了新一輪的分化、重組過程,這一過程同時也伴隨著恐怖主義在地理上的擴散。麥克·霍洛維茨(Michael C.Horowitz)和菲利普·波特(Philip B.K.Potter)指出,當今恐怖組織已非孤立的存在,而是在一套聯繫緊密的關係網路中活動,這種網路具有反對現有國際體系的聯盟性質。歐朝敏、薑鵬也注意到了恐怖組織的跨國性和相互關聯性等特點。李偉在他的著述中使用「國際恐怖主義生態」一詞,也已隱含了對恐怖主義系統性和體系性的認知。事實上,恐怖主義已不僅僅是現有國際體系內的一股破壞性力量,它更發展、演變、凝聚出了恐怖主義動蕩弧,並具備了體系結構的特徵。正如華爾茲對體系結構作用的重視——結構不僅通過自身的規則形塑內部單元的行為模式,而且在結構內的競爭也會調節單元間的秩序。總之,體系結構對單元具有決定性作用。我們若不能從這一視角對其進行審視,便無法針對其中的單元採取行之有效的應對之策。這或許也揭示出,正是由於動蕩弧體系的存在及國際社會對它的忽視,使得國際社會以恐怖組織(即單元)為目標的反恐努力無效。
若從體系這一視角來審視動蕩弧我們就會發現,長期以來,有關恐怖主義動蕩弧的解讀都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盡管「九·一一」事件一發生,美國國防部智庫就敏銳地將動蕩弧與恐怖主義聯繫在一起。這種關聯隨之引起學界的爭論,即圍繞動蕩弧形成了「現象說」與「觀念說」。「現象說」主張動蕩弧乃是恐怖主義產生與活動的前提或後果。具體而言,約納·亞歷山大(Yonah Alexander)等人認為,動蕩弧是恐怖組織的活動場所;其中,約翰·羅素(John Russell)、布萊恩·羅賽(Brian L.Losey)和克萊爾·米特利茨(Claire Metelits)明確把動蕩弧與伊斯蘭恐怖組織的活動區域聯繫起來。與之不同的是,薩義德·布哈里(Syed Adnan Ali Shah Bukhari)等人認為動蕩弧是恐怖組織活動造成的後果;珍妮佛·庫克(Jennifer G.Cooke)等人則將動蕩弧視為恐怖組織影響下的安全脆弱帶;阿卜杜拉耶·迪耶(Abdoulaye Mar Dieye)等更是明確將滋生恐怖主義的國家或地區稱為動蕩弧。
而持「觀念說」的學者則認為,動蕩弧是美國出於戰略需求而建構出的一個本不存在的概念。埃賈茲·海德爾(Ejaz Haider)的研究表明,動蕩弧是一個用於標識那些與美式民主相背離的、國內恐怖主義橫行國家的標籤。雅希亞·祖拜爾(Yahia H.Zoubir)曾明確指出,恐怖主義動蕩弧的提出只是為美國在海外建立軍事基地提供依據。金炳國(Byung-Kook Kim)也認為恐怖主義動蕩弧是美國進行反恐戰爭並對他國進行軍事干預的借口。尼克·圖爾斯(Nick Turse)更是直接指明,恐怖主義動蕩弧完全是美國出於自身利益需要而創造的概念。他指出,小布什政府時期,這一概念服務於美國能源安全戰略,「動蕩弧」所涉及的國家往往都是產油國;在歐巴馬政府當政時期,這一概念則與傳播美式民主相聯繫,是美國「誣陷」與其價值觀相左國家的手段。高祖貴則認為恐怖主義動蕩弧這一概念的提出是美國確保現實利益、謀取有利戰略態勢、制約其他戰略力量的一種方式。
由此,「恐怖主義動蕩弧」這個概念本身就帶有美國意識形態與地緣政治觀念的深刻烙印,是一種非友即敵、非此即彼的善惡二元對立觀的產物。然而,這個概念確實也指明了某些真做到象,並提煉出「恐怖主義」與「動蕩」兩個現象屬性。在沒有更好地用以概括這一現象的新概念出現前,「恐怖主義動蕩弧」僅作為一個工具性概念依然是有用的。但是,上述對「恐怖主義動蕩弧」的「現象說」與「觀念說」的解讀,均未能觸及其本質性的體系特徵。作為一種體系,恐怖主義動蕩弧是指21世紀以來隨著恐怖主義在亞非等地的蔓延而形成的一條從西非薩赫勒地帶到中亞乃至東南亞地區的、在地理上相互聯通、在人員物資上相互流動、在觀念上相互共振、在行動上相互呼應的政治不穩定與安全脆弱地帶。在這一地帶內,由於恐怖主義的深刻影響,已形成與民族國家世界體系差異巨大的、以反世俗、反現代、反國家主權為特徵的一種對抗性體系。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提煉恐怖主義組織等可能作為體系單元的要素,並呈現這些單元的互動。單元及其互動正是一個體系產生的必要前提與有機組成。基於此,本文將進一步探討超越單元及其互動、同時又對單元及其互動產生決定性影響的動蕩弧體系的格局、機制與文化特徵,進而從作為自變量的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與作為因變量的恐怖組織的角度,挖掘破解恐怖主義「越反越恐」難題的新思路。
單元及其互動:
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的形成
從體系的視角出發,恐怖主義動蕩弧由諸多單元組成,其內部單元之間的一系列競爭、合作、聯盟等互動塑造出以反西方為旗號、以顛覆現行國際體系為本質的結構特徵。隨著恐怖主義動蕩弧的形成,它對其中單元的身份屬性、行為方式,單元間的等級結構都產生了決定性影響。恐怖主義動蕩弧會對其內部單元的行為起到一種「選擇器」(Selector)的作用。所謂「選擇器」,指的是行為體會通過其以往行為所受到的獎勵或懲罰來決定其之後的行動方向。動蕩弧的體系結構會凝聚內部單元的無形共識,並通過鼓勵性或懲罰性手段規範內部單元的行為,塑造出思想極端化、手段恐怖化的偏好。正是這類偏好的出現,使得恐怖主義動蕩弧的「穩定器」(Stabilizer)發揮作用。所謂「穩定器」是指體系形成後將內部各單元的行為控制在一個不危及體系穩定的區間內,並能有效應對外界變量的干擾。內部特性相似的單元將構成同質型系統(Homogeneous Systems),這種系統具有穩定性。正是基於此,在動蕩弧形成後,無論其內部單元如何分化、重組、變異,或受到怎樣的外部衝擊,但各單元的行動方式與結果仍是趨同的。
(一)組成單元
恐怖主義動蕩弧中的單元主要包括全球性恐怖組織、區域性恐怖組織和恐怖化的個人三類。第一類是全球性恐怖組織。它們的組織實力較強,可以製造較大規模的恐怖襲擊,甚至可以對一些弱小國家的政府「宣戰」;強大的實力使它們的活動範圍經常是跨地區的,影響往往輻射全球。這類組織的典型就是「基地」組織(aL-Qaeda)和「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第二類是區域性恐怖組織。與全球性恐怖組織相比,它們的組織實力相對弱一些,活動範圍多局限於一國境內的偏遠地區或兩國(多國)交界處的政府管控真空區內。由於受到產生環境的影響,它們的組織訴求也更為多元,除了「全球聖戰」外,還追求割據建國、族群整合等目標,如妄圖將新疆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ETIM),以及試圖將分布在埃塞俄比亞、肯亞等的索馬里人整合成一個「大索馬里伊斯蘭國」的索馬里青年黨(Al-Shabab)。第三類是恐怖化的個人,即「獨狼」(Lone Wolf)。他們與各類恐怖組織並無直接聯繫,只是受到後者的宣傳蠱惑而成為獨自採取行動的恐怖主義者。例如2013年4月波士頓爆炸案的製造者焦哈爾·察爾納耶夫(Dzhokhar Tsarnaev),以及2015年1月《查理周刊》襲擊事件的製造者賽義德·庫阿希(Said Kouachi)、謝里夫·庫阿希(Cherif Kouachi)、哈伊德·穆哈德(Hamyd Mourad)。這些人盡管力量不大、可持續性不強,但由於其所具有的隱蔽性、流動性強等較為靈活的特點,以及對能造成大面積恐慌的自殺式手段的青睞,因此他們製造的恐怖襲擊的危害也不容小覷。
在恐怖主義動蕩弧中,這三類單元由於實力、影響力的差異,形成了不同的權力基礎。其中,組織發展程度、人員數量、資金情況、武器裝備水平等硬實力,與意識形態吸引力、組織聲譽等軟實力,都是影響權力基礎的重要因素。「基地」組織、「伊斯蘭國」除組織發展較為成熟、人員數量多且戰鬥力較強、資金較充裕,且裝備較先進外,它們還主導著「全球聖戰」的闡釋權和對其他組織的評判權,因而綜合實力較強的這兩個組織就在恐怖主義動蕩弧內擁有較強的權力基礎。盡管博科聖地(Boko Haram)、索馬里青年黨等組織也曾通過製造大規模襲擊、綁架事件以擴大「知名度」,但無論在硬實力還是軟實力方面,均不及「基地」組織、「伊斯蘭國」,且需要後者經常提供人力與物資支持。雖然這些組織也擁有全球性的「組織聲譽」,但它們的活動仍主要限於一國或一個地區內部,它們的權力基礎也相對薄弱。而諸如西非薩赫勒地區的「信仰捍衛者」(Ansar Dine)、「麥基納解放陣線」(Macina Liberation Front)、尼日的「安薩魯」(Ansaru)、印尼的伊斯蘭祈禱團(Jemaah Islamiyah),以及「烏茲別克斯坦伊斯蘭運動」(Islamic Movement of Uzbekistan)等另一些區域性恐怖組織,由於受限於所掌握的資源,它們不僅活動區域較為局限,而且在組織「知名度」上也不及博科聖地、索馬里青年黨,權力基礎就要更為薄弱一些。這些區域性恐怖組織為了在恐怖主義動蕩弧內取得更多的發展資源並獲得較為有利的地位,就會在名義上依附於全球性恐怖組織,甚至在某些時候還會「讓渡」某些組織的權力。
有些學者認為某些支持恐怖組織或放任恐怖組織在其境內活動的國家,也是恐怖主義動蕩弧的組成部分。但實際上,恐怖主義動蕩弧這種體系結構並不能對受其影響的國家行為體做到行為規範的重塑,相關國家的主要行為仍受制於全球性的、以民族國家為主體的現有國際體系;同時,這些國家行為體的觀念與行動也未參與塑造動蕩弧的體系結構。因此,相關的國家行為體僅能被視為恐怖主義動蕩弧內各類單元的載體,即某些國家會為恐怖組織的滋生、發展等提供條件。例如,對於敘利亞、索馬里等政府治理能力較弱的國家而言,它們的共同特徵往往是政府能力缺位,社會失序,各類矛盾激化,甚至內戰長期持續。這類國家不僅無力阻止恐怖組織的產生與發展,還會為後者提供人力、活動空間等資源,甚至其固有的法理主權(Juridical Sovereignty)對於活動其中的恐怖組織還起到了一種「保護傘」的作用,掣肘著外部力量的干預。
(二)互動類型
單元間互動是指行為體在特定背景下進行的、帶有一定利益目標的持續相互作用的過程。各類恐怖組織間、恐怖組織與「獨狼」間、不同「獨狼」之間由於利益目標的差異性,會產生競爭、合作、聯盟等形式的互動。其中,由於「獨狼」活動的間歇性——無論自殺式襲擊是否成功,它們對動蕩弧體系結構的影響都相對較小;而恐怖組織間的互動對於動蕩弧體系結構特徵的形成與穩定則發揮了更為重要的作用。
競爭型互動是指兩個或多個恐怖組織圍繞相同或相似目標而展開博弈的行為。當一種資源能幫助其擁有者保有並獲得更多其他資源時,該資源就具有累積性(Cumulative)特徵。爭奪累積性資源則是行為體發生競爭乃至衝突的重要原因。對於恐怖組織而言,這種累積性資源既包含資金、人員等有形資源,也包括意識形態、話語權等無形資源。資金、人員、裝備等有形資源的累積將會增加恐怖組織的權力,它們會利用這種權力繼續保有、擴大對更多有形資源的控制。在一定時間內,有形資源還表現為一種「減少型價值」,尤其是在外部「反恐」壓力對恐怖組織所掌握資源進行打壓的情況下更是如此。圍繞有形資源的占有和分配,各恐怖組織間必然會出現競爭乃至對抗與衝突。不僅「伊斯蘭國」在興起後與「基地」組織爭奪各類有形資源,而且「基地」組織也會與其他一些區域性恐怖組織圍繞各種資源展開競爭。例如,隨著伊斯蘭馬格里布基地組織(AQIM)獨立性的增強,「基地」組織為了牽制前者的行動並分化其內部成員,又專門成立了「基地」組織北非分支。作為一種無形的累積性資源,它對意識形態與話語權的掌握則關係到恐怖組織自我身份的建構乃至行為的合法性程度等問題。而其他恐怖組織對這種身份「正統性」與行為合法性的判定,也就成為某一恐怖組織能否樹立自身「聲譽」,能否有效吸引外部人員、物資支持,能否有效拓展組織外部關係網路的重要前提,更決定了該組織在動蕩弧中的位置與地位。其中,對於活動區域重合度較高,或具體政治訴求較為相似的恐怖組織而言,意識形態話語權將直接影響組織成員的去留問題。索馬里的伊斯蘭黨(Hizbul Islam)就曾面臨著與同一區域的青年黨的競爭,後者的崛起曾一度吸引了大批伊斯蘭黨成員叛離原組織。而為了組織的存續及保持對外吸引力,伊斯蘭黨也經常就「何為泛索馬里主義、如何做到泛索馬里主義」等問題同青年黨展開論爭。與之相對,在「基地」組織與「伊斯蘭國」這類全球性恐怖組織之間的意識形態競爭,往往表現為對「全球聖戰」主管權、闡釋權的爭奪,是一種零和博弈。
合作性互動是指兩個或多個恐怖組織為了達到特定目標而採取的聯合或協調性行為。當行為體將其行為調整到與其他行為體實際或預期偏好一致時,合作就會發生。恐怖組織間的合作同樣也是彼此行動或目標相互妥協的結果。具體而言,它們之間的合作主要有以下3種:一是基於觀念的合作。觀念結構與敘述模式的相似性會促進恐怖組織間的相互認同,這種認同是合作產生的基本前提。對聖戰薩拉菲主義(Jihadist Salafism)的信奉、對 「全球聖戰」理念的鼓吹增強了恐怖組織間的相互認同。例如,原本更多依賴泛索馬里主義而組建的青年黨,2011年以來逐漸偏向「全球聖戰」,從而與「基地」組織「共享」一套觀念,創造了與「基地」組織合作的前提。而致力於推翻現政權的「烏茲別克斯坦伊斯蘭運動」也在接受聖戰薩拉菲主義理念後開始與「伊斯蘭國」建立合作關係。二是基於利益的合作。利益結構與訴求的相似性同樣也是行為體間進行合作的重要出發點。就恐怖組織而言,基於利益的合作往往是出於自身發展的考量,是策略性的。盡管「博科聖地」與伊斯蘭馬格里布基地組織政治訴求各異且活動地域相距遙遠,但在2011~2012年間,二者為了獲取資金便協同在尼日爾、尼日等國共同實施了多起綁架與勒索贖金的行動。雖然「基地」組織曾指責這種勒索有違「聖戰」精神,而主張代之以「斬首」,但「博科聖地」與伊斯蘭馬格里布基地組織的經濟需求壓倒了觀念性規則,並成為二者開展合作的重要基礎。三是外部壓力倒逼的合作。國際社會的反恐行動所形成的外部壓力迫使恐怖組織為了共同的生存目標而在情報、行動等領域開展合作,這也就在某種意義上做到了恐怖主義動蕩弧的整體利益。在敘利亞,雖然努斯拉陣線(Jabhat al-Nusra)和「伊斯蘭國」在控制石油資源和劃分勢力範圍上存在尖銳鬥爭,但隨著俄羅斯與敘利亞政府軍所施加的日益增大的軍事壓力,二者反而做到了情報共享並協同行動,以緩解外部壓力。同樣,隨著「伊斯蘭國」主體被擊潰,它在分化、重組的過程中也可能由於國際社會的高壓而尋求與「基地」組織的重新合作。
聯盟性互動是指某個恐怖組織通過讓渡或在名義上讓渡組織的某些權力給另一恐怖組織而做到的結盟行為。對於聯盟的主導方來說,聯盟的建立首先可以通過擴展「下屬」組織而做到生存空間的拓展;其次,聯盟還可以增強主導方的合法性與影響力;再次,聯盟將有助於主導方與其他恐怖組織競爭者的對抗。聯盟還將為主導方帶來一定的衍生收益,如意識形態輸出、人員資金流動等。對於聯盟的附屬方而言,與強大組織的聯盟將更容易得到資金、物資、甚至人員補充。這種力量的壯大也能使其在與政府等的博弈中獲得更多籌碼。長遠來看,通過結盟也能強化附屬一方的組織能力,並增強其組織聲譽。2007年,「薩拉菲宣教與戰鬥組織」(Salafist Group for Preaching and Combat)出於壯大實力、增強影響的考量而與「基地」組織結盟,並改名為「伊斯蘭馬格里布基地組織」,「基地」組織借此也拓展了在北非乃至西非薩赫勒地區的影響力。同樣,「博科聖地」於2015年宣誓效忠「伊斯蘭國」並改名為「伊斯蘭國西非省」(Islamic State’s West Africa Province),也是出於類似的考慮。對於「伊斯蘭國」來說,接納影響力較大且「雄霸」乍得湖流域的「博科聖地」入盟有助於瓦解「基地」組織的全球網路,並提高自身的「全球聲譽」。
值得注意的是,恐怖組織間的聯盟具有高度不穩定的特徵。一方面,恐怖組織由於缺乏「主權」「邊界」等內在要素,使得它們之間的結盟有可能演變為同化或被同化的過程,主導方常會通過派遣人員「指導」附屬方的工作,對後者進行「收編」。另一方面,國際社會的反恐壓力也使恐怖組織間的聯盟更多停留在相互聲援的階段,即一種名義上的結盟,缺乏實質性內涵。而在權利、義務都缺失的情況下,附屬組織往往會選擇趨利避害、左右逢源。在「伊斯蘭國」崛起之際,「伊斯蘭馬格里布基地組織」主管層就試圖與其建立合作關係,但又不公然打破與「基地」組織的聯盟關係。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二者的聯盟僅是名義上的。
(三)互動表現
單元間互動是否影響到單元的決策乃是體系是否形成的標準。對於恐怖主義動蕩弧這種體系結構而言,內部單元的互動不僅表現為人員、資金等物質要素的流動,更會在單元間觀念的互通與共識的培育上體現出來,後者塑造了恐怖主義動蕩弧的體系規則。
作為互動基礎的人員流動主要有3種情況:其一,將組織成員派至另一組織接受培訓。通過傳染(Contagion)與擴散(Diffusion)機制,恐怖組織變得既有模仿性(Imitative)又有創新性(Innovative)。例如,「博科聖地」不僅派其骨幹成員易卜拉欣·哈倫(Ibrahim Harun)等人前往「基地」組織接受全面訓練,也曾派出超過100名成員在馬里加奧地區(Gao)接受「西非統一聖戰運動」(MUJAO)的培訓。其二,派遣組織成員為另一組織提供「指導」。與恐怖組織間單純的意識形態輸出相比,人員輸出產生的影響將更為重要。例如,「基地」組織曾派駐索馬里青年黨的薩利赫·阿里·薩利赫·納卜汗(Saleh Ali Saleh Nabahn),成為索馬里青年黨實施恐怖襲擊破壞性活動的重要推手。三是組織的分化重組。恐怖組織間最大程度的人員互動表現為某一組織在遭遇生存困境後的集體、大規模轉移。例如「伊斯蘭國」2017年以來在敘利亞難以立足,組織成員逐漸向北非、中亞、南亞乃至東南亞地區轉移。這種轉移是以「伊斯蘭國」成員加入其分支的形式完成的。以阿富汗為例,2017年初,「伊斯蘭國」在其阿富汗分支的成員僅有700餘名,2018年初則迅速膨脹到數千人。
資金作為互動的保障,是恐怖組織重要的操作工具;資金的輸出可以影響其他組織的政治偏好並有助於加強組織間聯繫。對全球性恐怖組織而言,資金還是其經營分支、維系與附屬組織關係的重要手段。2014年「伊斯蘭國」興起後憑借豐厚的資金吸引了一批「基地」組織原分支及其夥伴組織的效忠與合作,而隨著它從2017年以來的逐漸式微,「基地」組織又開始重新拉攏這些曾倒向「伊斯蘭國」的組織,如薩赫勒地區的「守衛者」(al-Mourabitoun)。
恐怖組織間的互動會引發框架橋接(Frame Bridging)和框架擴大(Frame Amplification)的過程。框架橋接指恐怖組織間通過人員流動、資金轉移、組織拓展、信息傳播等互動所引發的「公眾偏好集群」效應(public opinion preference clusters)。這種集群效應的表現包括:其一,各恐怖組織都逐漸感受到它們在反主流政治文化上的相似性,並「樹立」了共同的「政治對手」;其二,各恐怖組織認識到生存目標的一致性——防禦和反鎮壓、宣傳並擴大勢力;其三,各恐怖組織行動策略的趨同性——極端化、暴力化、恐怖化。框架橋接為恐怖組織創造了交集,以此為基本前提,進而發展出框架擴大的過程。
所謂框架擴大,指的是一種自我解釋、合理化及效用激活的過程。恐怖組織無論是生存還是行動或認知,都需要建立合理化的解釋框架,從而賦予其意義。恐怖組織經過認知重建(Cognitive Amplification)的工作,將外界視為極端、殘忍、罪惡、應受譴責的恐怖主義實踐,改造重建為在他們看來高尚、奉獻、具有終極意義的行動。恐怖組織還將暴力實踐融入其宗教的「宏大敘事」之中,達到了遠比對暴力的簡單辯護更具說服力的效果。
具體而言,框架擴大可進一步細分為價值擴大(Value Amplification)與信仰擴大(Belief Amplification)。價值擴大指的是各類恐怖組織在互動中增進了對彼此價值觀的理解,進而形成認同感,最終融匯為內涵擴大或升華的新價值觀。無論是跨界族群主義、族群分離主義還是反世俗的伊斯蘭極端主義,都通過恐怖組織的互動而被置於對「烏瑪」的追求這一宏大價值體系之中。信仰擴大指的則是恐怖組織在追求上述價值過程中賴以支撐自身行動的相關實踐論的拓展。如何解讀恐怖組織成員的自殺性襲擊?它首先是物質激勵的結果,其次也是成員對恐怖組織的最高效忠表現。然而,經由恐怖組織的互動及相互學習,這種行為也被上升至「殉道」的高度。故此,在恐怖組織的話語體系中,對組織的忠誠僅是形而下的實用信仰,其背後蘊含著對「認主獨一」的堅守、對異教徒的零容忍及隨之而來的「淨化」這套形而上的宗教指導。至此,恐怖組織間形成了互通的意識形態,並使恐怖主義動蕩弧最終具備了體系結構的諸多特徵。
綜上所述,排除了「獨狼」的其他各恐怖主義單元,基於各自不同的身份屬性與影響,通過競爭型、合作性、聯盟性互動,做到了人員、資金、觀念等方面的相互作用與影響。尤為重要的是,這種作用的效應不僅存在於當前,更是一種預期性的和具有結構約束力的,因而具備了超越單元及其簡單互動的深層次後果。實際上,各單元最終熔於一個內在規則一致、外部身份邊界清晰的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之中。基於此,我們有必要詳細論述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超越於單元及其互動的新內涵與新特點。
格局、機制與文化:
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的屬性
體系在形成之後將具備一種整體性,這種整體性具有不同於各部分的運行方式,其核心表現就是「反饋」效應(Feedback)。「反饋」分為兩種,如果某一趨勢的變化所導致的壓力增強,進而引發該趨勢的進一步發展,該反饋就是正向的、不穩定的;若變化激發的作用力抵消了最初趨勢的變化,將結構狀態推回到趨勢變化之前,該反饋就是負向的、穩定的。簡言之,正反饋推動體系的變化和發展,負反饋則保證了體系的穩定。具體到恐怖主義動蕩弧,在「伊斯蘭國」崛起前,動蕩弧內的各類單元活動主要以恐怖襲擊等不對稱策略為主;在其崛起後,不僅在架構敘事上與「基地」組織競爭,還發展出了運動戰和控制領土等新策略,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的正反饋。然而,「伊斯蘭國」的這類策略不僅遭到了「基地」組織等的對抗,其攻城略地的做法也引發更大的外部反彈,這種負反饋的發生使恐怖主義動蕩弧回歸此前以網狀架構為特徵的相對穩定的狀態。因此,我們可以初步認為,產生反饋效應的恐怖主義動蕩弧已顯現出整體性的特徵,並具備了其內部單元在互動中所無法單獨呈現出的新特點。
第一,從體系格局上看,恐怖主義動蕩弧是不穩定的,在較短時間內經歷了「單極→兩極→單極」的快速嬗變。從1986年「基地」組織成立到1996年亞非地區諸恐怖組織與「基地」組織普遍建立聯繫起,恐怖主義動蕩弧的單極格局開始初步顯現。其中,「基地」組織作為動蕩弧體系中的「極」,致力於將自身影響力投射到其他恐怖組織,以構建一個橫跨西非、北非、西亞、中亞、南亞,直到東南亞的「系統體系」(system of systems)。各地區的恐怖組織在地理上呈點狀分布,「基地」組織通過與它們的互動將各個「點」連綴為一個網路,在權力分配上則根據與「基地」組織的親疏關係形成一個同心圓層級結構,「基地」組織的分支組織及一些與「基地」組織聯絡較密切的恐怖組織是圍繞「基地」組織的內層,它們在人員、資金、行動策略等方面都受到「基地」組織較多的影響。其他區域性恐怖組織則構成權力的外層,它們與「基地」組織聯繫不多,有時甚至可能只是對宣傳話語的借用,或是打著「基地」組織的「旗號」行事。在該體系中,「基地」組織盡管通過人員派遣、資金輸出,以及對「示範性行為」的塑造,掌握著體系運轉的最高主導權;但受限於「基地」組織自身的實力,其他恐怖組織在行動目標、策略,人員構成與資金來源等方面仍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這種松散的體系結構一方面具備包容性,可以將與「基地」組織理念有所差異的恐怖組織吸納其中,甚至令其成為「基地」組織在某一地區的分支;但另一方面,它也蘊含了突破「單極」格局的可能性。2014年,曾是「基地」組織伊拉克分支(al-Qaeda in Iraq)的「伊斯蘭國」與「基地」組織在理念與行動策略上分道揚鑣。前者通過建立「哈里發國家」與「基地」組織展開了全面競爭,踐行一種「由點及面」的帝國式擴張主義理念,試圖以此挑戰「基地」組織創設的網狀結構及規則。動蕩弧內的各恐怖組織也不再維持對「基地」組織的單一效忠,一些組織選擇兩邊觀望,還有一些組織轉而「效忠」「伊斯蘭國」。至此,恐怖主義動蕩弧中出現了「兩極」,並呈現出「競爭+無戰爭」的特點。「競爭」指的是「伊斯蘭國」與「基地」組織圍繞「全球聖戰」的主導權與正統性問題所展開的論爭,進而表現為在戰略目標、行動策略、爭奪「效忠者」等方面的博弈。「無戰爭」指雙方除了口頭的相互指責外,並未出現大規模的武裝衝突與對抗。在動蕩弧的兩極格局中,相對立的兩派恐怖組織雜糅共存,甚至在一個組織內部,也都分化出親「基地」派和親「伊斯蘭國」派,致使動蕩弧出現了網狀結構與帝國結構雜糅拼合的特徵。這在非洲表現得最為明顯。「博科聖地」效忠「伊斯蘭國」後,成為「伊斯蘭國」的「西非省」;但「博科聖地」內部親「基地」派仍效忠「基地」組織,並作為「基地」組織網狀結構中的一個「點」而存在。
「伊斯蘭國」崛起策略本身就有其內在缺陷:建立哈里發國家、為動蕩弧內其他行為體提供實體化認同縱然可以提高組織影響力並吸引盟友,但該策略也將要應對「建國」的艱巨挑戰及其失敗可能帶來的崩盤風險,對外則要承受國際社會更具針對性的打擊。2017年以來,「伊斯蘭國」的人員、資金、領土都被嚴重削弱;同年11月21日,伊朗總統魯哈尼甚至宣稱已將「伊斯蘭國」徹底消滅。盡管未來「伊斯蘭國」可能會「化整為零」,在其他地區做到分化重組,但它所踐行的「哈里發國家」模式顯然在適應性上不如「基地」組織長期以來致力構建的網狀結構。未來「伊斯蘭國」即使存活下來,也喪失了作為「極」的資格。「基地」組織則保持了「單極」的地位,並繼續維系著以它為中心的網狀結構。不過,與2014年以前的單極格局相比,新時期的單極格局有所不同:首先,「基地」組織的權威有所下降。雖然「伊斯蘭國」在國際社會打擊下不斷被削弱,但其鼎盛時期的戰略訴求、行動策略仍將具有吸引力,「基地」組織在短時間內難以消除「伊斯蘭國」釋放出的破壞性影響力。其次,動蕩弧單極格局內的地區權力分配出現新變化。受「伊斯蘭國」滲透與勢力轉移的影響,原有的一些區域性恐怖組織也主張割據建國,同時某些原本陷入沉寂的恐怖組織再度被激活,甚至還滋生出了一些新的恐怖組織,這些現象在馬來群島諸國、非洲薩赫勒地區表現的最突出。它們與「基地」組織的關係更加不穩定,加之它們對地區內恐怖勢力格局的衝擊,都顯著影響了2017年以來新的單極格局。
第二,從體系機制上看,盡管缺乏明確的法律、條約規定,但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已出現了機制性因素。巴里·布讚(Barry Buzan)曾提出基於共同實踐基礎上的「基本制度」,這些制度沒有明文規定,但因長期的互動而使動蕩弧體系內的各單元都會遵循這些「無形的」規則,並形成恐怖主義動蕩弧的機制特徵。
其一是要素自由流動機制。全球化過程使得各類行為體創造、延伸並加強了彼此的相互依存度和交流,恐怖組織在全球化時代也具有了全球化的特點。由於不受「主權」「領土」「邊界」等要素的制約,加之恐怖組織分化重組頻繁、招募機制較為開放、活動範圍較不確定,以及許多恐怖組織間存在的「嵌套」關係與彼此間模糊的邊界,因此在恐怖主義動蕩弧內部各單元間,要素的流動更為自由。
一方面,人員要素自由流動。上述因素降低了人員流動的成本,使承受巨大反恐壓力的恐怖分子有了更大的生存彈性。他們通過增加流動性以模糊、隱蔽身份,從而導致恐怖組織的成員構成快速變化。而隨著人員流動過程中地域、族群乃至教派屬性的淡化,恐怖分子日益職業化,恐怖襲擊逐漸從手段變成了目標本身,所在組織變成一個單純的棲身之所。對很多外籍恐怖分子而言,待遇變成其考量的首要因素,「博科聖地」一度就因其較好的待遇而招攬了眾多外籍成員。因而,某個恐怖分子可能今天是「基地」組織成員,明天就變成「博科聖地」成員,也可能同時兼具兩個組織成員的身份。具體而言,人員要素自由流動的表現:一是身份偽造機制。恐怖分子在長距離流動中都會獲得新的身份,新身份及國家出入境管理機關內潛伏的恐怖組織成員均為其順利出入境提供便利。二是偷渡機制。另一方面,物資要素自由流動。恐怖組織利用現有金融機制及其他匯款體系,做到資金流動、轉移。例如,尼日政府在對聯邦銀行(Unity Bank Plc.)突擊檢查的過程中就發現,部分銀行職員已被「博科聖地」吸納,並為後者提供資金流通服務。此外,隨著人員流動,一些物資也會伴隨恐怖分子的行動而轉移,例如跨撒哈拉的毒品、武器走私甚至奴隸買賣。
其二是內在獎懲機制。獎懲機制是恐怖組織動員其成員從事恐怖活動的關鍵。隨著動蕩弧體系的成型,恐怖組織的內在獎懲機制開始逐漸趨同並形成一定的規則。具體而言,動蕩弧體系的內在獎勵機制可以劃分為物質激勵(Material Incentive)、團結激勵(Solidary Incentive)和目的激勵(Purposive Incentives)3種類型。其中,物質激勵指恐怖分子通過加入組織、執行任務所得到的物質回報。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就指出,恐怖組織會利用豐厚的現金開展招募活動,用金錢刺激吸引人員加入。例如「博科聖地」曾在尼日爾出價50萬奈拉(約合3 000美元)招募新成員,並以更高的薪酬獎勵來刺激新成員勇於實施恐怖襲擊。團結激勵是指一種無形的精神鼓勵。恐怖組織的成員往往是為獲得承認而進行活動,他們渴望獲得一種集體身份、榮譽和尊嚴;因而,團結激勵就是恐怖組織給予加入者的身份認同、歸屬感、尊重感和榮譽感。「基地」組織就曾對「《查理周刊》襲擊案」的製造者表示讚賞,將其譽為「伊斯蘭英雄」。目的激勵是指在物質激勵與團結激勵之上更高層次的、對共同理想的建構與宣傳,諸如建立超越國界、族群邊界的「烏瑪」。恐怖組織往往會蠱惑其成員為了所謂的理想事業「殉道」,死後會在天堂獲得無上權威、無盡財富。例如,「基地」組織曾向其成員渲染「殉道」後在天堂衣食無憂的生活。
與獎勵機制相對應的是一系列懲罰機制,主要包括:去除身份合法性、「出賣」、肉體消滅。其中,去除合法性主要指將某人從恐怖組織中清除出去,或通過宣言、公示的方式剝奪其「聖戰」資格,從而通過去除「合法性」的方式孤立其人。伊斯蘭馬格里布基地組織就曾譴責穆赫塔爾·貝爾莫克塔爾(Mokhtar Belmokhtar)違背指令、缺席會議、發表對組織的負面言論,並將後者開除出去。反恐壓力始終是恐怖組織生存和發展所面臨的最大外部壓力,這種壓力卻也成為恐怖組織用來「對沖」內部「異見」壓力的方式。一些成員的理念與恐怖組織主導者存在差異,後者若直接實施懲罰可能會引發消極的內部連鎖反應,因而將其「出賣」就成為一種懲罰性手段。「基地」組織伊拉克分支的前主管人阿布·穆薩卜·紮卡維(Abu Musab al-Zarqawi)的妻子就堅信,紮卡維由於戰略理念與「基地」組織高層分歧嚴重,自行其是,導致後者向美國出賣了紮卡維的營地位置、出行規律等情報,最終紮卡維死於美國空襲。而對於嚴重背叛組織的成員,恐怖組織往往會採取肉體消滅的方式以起到懲戒和震懾的作用。例如,「伊斯蘭馬格里布基地組織」在2015年就曾以公開行刑的方式處死兩名為法國提供情報的成員。
第三,從體系文化上看,恐怖主義動蕩弧形成了一套將外部信息扭曲化處理並加以自我形塑的封閉性文化場域。雖然存在於同一個世界之中,但各類恐怖單元應被視為一種獨立的文化體。從體系的視角加以審視,我們會發現,恐怖主義動蕩弧不僅僅否定了民族國家及其主權、領土觀念,而且還構築起自身獨特的文化邊界。其中的伊斯蘭政治共同體觀念將「烏瑪」作為政治共同體的理想原型,消解了民族國家認同的合理性;而其中的伊斯蘭真主主權觀念以「認主獨一」為基礎,致力於政教合一的伊斯蘭國家,否定了現行國際體系中的國家主權觀念。
在這種體系文化中,絕對對立的觀念被闡發與宣揚,即對「叛教者」與「異教徒」的零容忍——「塔克菲爾」(Takirism)。世界被分為「伊斯蘭」與「非伊斯蘭」,面對「非伊斯蘭」的「戰爭之地」,需要通過「聖戰」做到宗教淨化,拓展伊斯蘭世界的範圍。恐怖主義動蕩弧的體系文化淡化了「大聖戰」(非暴力的言語方式),將「小聖戰」(暴力)絕對化為「聖戰」本身,強化了對軍事、暴力行動的隱喻,將內外的對立絕對化為你死我活的暴力鬥爭。這種被偏執化解讀的「聖戰」也就成為恐怖主義動蕩弧文化體系的邏輯起點。以此為基礎的文化場域,就會進一步將受到恐怖分子襲擊的人群非人格化。恐怖主義動蕩弧的體系文化將「叛教者」與「異教徒」視為有罪的,他們違背先知,淪為外部世界危害伊斯蘭世界的「工具」或「畜生」,對他們的襲擊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正當合法」的。這種體系文化通過宣稱敵人的「非人」,從而否定其人類屬性,最終消除恐怖行動的道德顧慮。
通過上述對外部世界的分類與定性,恐怖主義動蕩弧的體系文化就有了對其內部單元進行塑造的所謂合法性依據,即在個人層面的自我形象神聖化與在團體層面的身份再定義。一方面,在個人層面對自我形象的神聖化。外部世界的反恐壓力以及加入恐怖組織前的原有認知,與動蕩弧體系形成了格格不入的文化氛圍,造成了恐怖分子個體的內在緊張感。為了尋求自身存在的合理性與意義,恐怖分子個體恐怖化的過程必然伴隨著與主流世界的隔離乃至對抗。被外部世界否定得越激烈,就越能積累起自我「英雄化」的資本在與外部世界的對抗中,以及被外部世界「污名化」的過程中,他們就越會以「聖戰者」「解放者」「淨化者」等標籤來進行反向的內部自我身份塑造,並自認為肩負著打碎外部世界體系、建立「烏瑪」的重責大任。另一方面,在團體層面對群體身份的再定義。在自我身份塑造的同時,恐怖組織內成員的身份也獲得了新的界定。恐怖分子在行動中同生共死的情感使彼此成為超越普通朋友層面的「兄弟」「戰友」,從而形成基於共同經歷、共同事業、共同命運的新的身份共同體。這種共同體的情感紐帶鞏固了成員對組織的忠誠度、提振了成員行動的勇氣與決心,尤其是隨著共同體成員的死亡所帶來的情感刺激,使得許多恐怖行動帶有強烈的復仇性質,其危害也更為巨大。更重要的是,新的共同體會作為一層介質,向內部成員提供經篩查後的,或重新闡釋過的信息。這類信息會固化內部成員的認知模式與過程,內化他們的恐怖身份,最終為他們提供全新的世界觀與人生觀,使其難以擺脫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的掌控。
概言之,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的自然屬性是無政府性,不存在凌駕於各類恐怖組織之上的、能夠壟斷體系權力的權威;其社會屬性為等級性,各類恐怖組織的相對實力決定了它們在動蕩弧體系中的地位。在該體系內,各單元的權力分配和戰略關係構成其內在格局。從動態演進的視角加以審視,相對於「伊斯蘭國」與「基地」組織兩極格局時期而言,在當前的單極時期,「基地」組織在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內的權力更大、所受約束更小。但從現時的視角來看,情況恰好相反。「基地」組織作為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中的「極」,在享有權力的同時必須更多地服從並維護體系內的規則以及體系的穩定,因而與其他等級地位較低的單元相比,所受約束要更大。不過無論約束力的大小,體系都會對其中的單元施加影響,將其長期互動形成的混合習慣、規範等內化,從而形成動蕩弧體系的要素流動機制與獎懲機制,並據此為體系內單元提供行動的框架與規則,進而規定了體系內單元的行動限度,並使單元間有了基本的相互行動預期。這樣一種體系共識使其內部單元得以共享一個獨有的文化場域,並建構了單元觀念與行動的邏輯,最終鞏固了單元的恐怖屬性。
餘 論:
破解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之策
20世紀90年代以來,圍繞國際「反恐」的理論與實踐探討都已非常成熟,對恐怖單元意識形態、組織發展、組織架構及其運作邏輯的研究,也已十分充實。但若從體系視角來審視20多年來的「反恐」,我們不難發現它主要是集中於對某個或某幾個組織的打擊,以及對「獨狼」的監控與管制,即集中於單元層面的治理。事實上,針對恐怖單元的打擊與治理無論如何完備,也僅觸及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的一個要素,體系本身並未受到實質性衝擊,更無從將其打破。因而,當前國際社會以清除營地、據點的「反恐」行動,無法阻止恐怖分子的轉移與恐怖組織的分化重組。某一恐怖組織的「滅亡」僅僅只是意味著組織某一發展階段的終結。而隨著恐怖分子的重組,原組織消失後的真空很快又會被新的恐怖組織所填補。對於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而言,「反恐」只是加速了其內部單元的「新陳代謝」,而並未觸及其單元產生與消亡的核心機制。
唯有對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進行系統的綜合打擊,即採用整合性治理,才有可能從根本上破解恐怖主義痼疾。具體而言,一方面要從內部打破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閻學通認為,體系三要素(行為體、格局、規範)中至少應有兩個要素發生改變才會引發體系的質變。對恐怖主義而言也是如此,相對於單元,恐怖主義動蕩弧的體系格局與規範的質變更容易發生。如前文所述,恐怖主義動蕩弧的格局在短時間內經歷了從單極到兩極再到單極的波動,國際社會應充分利用這種不穩定的格局及規範特徵加以有針對性的治理。當前,「伊斯蘭國」對「基地」組織的衝擊影響仍未完全消除,新的單極格局尚在演變中,如何通過加強國際合作及現有國家邊界管控,在恐怖分子新的分化重組尚未完成之際切斷動蕩弧內的各種聯繫網路,並著力削弱主要恐怖組織的影響,從而打破動蕩弧的體系格局,可能是未來應深入探索的一個問題。
另一方面,切斷外部世界對動蕩弧體系的支持。恐怖主義動蕩弧的維系離不開外部世界的各種要素支持。從人員來源角度看,貧困、缺乏關愛、不公正待遇、認同感缺失等都是個人脫離現有社群與體系並加入恐怖組織的原因。從物資角度來看,部分教眾的捐贈與支持、少數地區收繳到的「天課」、恐怖組織與外部世界的走私聯繫等,都為動蕩弧的發展注入了源源不斷的物資支撐。從意識形態上看,對伊斯蘭教的極端化解讀乃至曲解,構成了恐怖主義動蕩弧的觀念支撐,而伊斯蘭教內部的教派矛盾使得恐怖組織得以利用教派話語體系為其行動提供宗教合法性。國際社會與相關國家應探索有效協同推進社會治理、經濟治理、政治治理、宗教治理的路徑,在改善民眾生活水平的基礎上,調和其宗教觀與國家觀,從而消除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的外部要素支持,使「動蕩弧」向「穩定弧」轉變。
不過,我們也應注意到,恐怖主義動蕩弧在地理上、人員物資上乃至思想上的聯通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現有主權國家治理失效的後果。如何提升國家的安全治理能力,恐怕仍將是一個巨大的難題。這是因為,消除恐怖主義動蕩弧需要強化各主權國家的邊界管理、提升各國政府的合法性與國家治理能力,以此切斷其人員、物資的聯繫,使動蕩弧體系「退化」為一個個單獨的恐怖組織,進而做到各個擊破。如果沒有世界各國各自反恐的有效行動,以及彼此間的務實合作,國際社會反恐鬥爭就難以取得成效。
綜上所述,本文試圖超越理解恐怖主義的組織視角與觀念視角,初步提供一種能解讀恐怖主義的體系視角,並以此為出發點,將恐怖主義動蕩弧視為並建構為一個體系。作為體系,恐怖主義動蕩弧具備了自身的內在格局、機制與文化特徵,這些因素共同使動蕩弧體系成為恐怖主義單元及其互動演變的自變量。本文呈現這一體系的努力僅是起步,筆者僅試圖挖掘一個新視角,搭建一個簡單的分析框架。事實上,我們對恐怖主義動蕩弧體系內在要素的深入探討仍不充分,其中對某些環節的邏輯清理仍不完善,尚待加強。無論如何,注重單元及其觀念以外的恐怖主義新要素及其新結構,對於深入理解恐怖主義問題是有意義的,也將是恐怖主義研究領域的新增長點。未來,厘清恐怖組織間的具體互動,如人員、資金往來及其方式,不回避從「他者的視角」對其進行合理化解讀,並注意各個恐怖組織與恐怖主義動蕩弧間的關聯性與差異性,才更有可能把握恐怖主義的本質,進而做到對恐怖主義的有效打擊與治理。
原文請見《西亞非洲》201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