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篇第002】–孽子,父母永遠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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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篇第002】--孽子,父母永遠的傷痛 搞笑 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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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篇第002】--孽子,父母永遠的傷痛 搞笑 第2張

孽子,父母永遠的傷痛

一個看似健全良好的家庭,哺育出的小孩卻是個孽障,人們不禁要問: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被寵逆的童年

幼年的小明是在雲林的祖父母家度過的。由於雙親都是上班族,所以把他交由爺爺奶奶撫養,俗話講:「公嬤疼大孫,爸媽愛尾仔」,祖父母對小明相當溺愛,什麼事都依著他,對於其亂拿別人的東西,想要就拿,不管東西是誰的之任性行為,從未適時警告糾正,使小明開始養成無絲毫自我約束力、膽大妄為的不良習慣,正應了「三歲看大、七歲看老」這句俚語。

五歲時,小明回到台北就讀幼兒園,父母都是公務人員,有時要加班到很晚才能回家,小明也就成為「鑰匙兒童」。從國小起,他回到家中後一切事情就只能自己來處理,只有電視機陪伴著他。

長大一點,大約從國小三年級開始,家庭的束縛、父母的管教對他來說幾乎等於零,於是放學後他常跟同學到處玩、打電動等,玩野了、玩瘋了,他的零用錢已不夠花用。小明的父母非常節儉,因此他並不能隨心所欲,看到別人的小孩都是跟父母要什麼有什麼,而他是想買件玩具都很困難,逐漸使小明產生用「特殊手段」來取得想要的東西的念頭,而這正是其幼兒時期潛伏的壞習慣之萌發。於是小明開始偷拿父母放在家中的薪水,此時他已開始展露出他的犯罪智能,他懂得了第一天拿父親的錢,第二天就得拿母親的,這樣才不易被發覺。他的胃口也很大,第一次就敢拿二、三千元,兩個禮拜之內竟然偷了父母近兩萬元的現金。這些偷來的錢,都拿去請同學打電玩,吃喝玩樂揮霍掉了。

小明在家里的這般劣行,其父母是怎樣處置呢?小明在自白中寫道:「我的父母在大陸小的時候就沒有很嚴格地管教我,我犯同樣的錯他們都可以一再地原諒我。但對我的課業要求卻極為嚴格……」其實小明的父母並非不知道小明自幼已在阿公家養成了壞習慣,但由於他們深受社會名利觀念之熏陶,只知關注子女的外表成就,卻不知子女的良好操行與健全人格更重要,因此他們對小明最嚴重的處罰也只是一頓痛打,他們的管教經常處於矯枉過正、過猶不及的狀態,治標未能治本,致使小明的行為處於犯錯→收斂→重犯的惡性循環之中,小明的偏差行為與觀念也未能得到任何矯正。

美國教育心理學博士杜博生說過:「可能作父母的必須耐心等上好幾年,才能教會孩子學會『順從』這門功課。」又說:「管教小孩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制定合理的界限和期望,要求小孩負責之前,要先讓他明白什麼行為是對的,什麼行為又是錯的,千萬不要先斬後奏」、「一個健全的父母,必須具備兩大因素——愛和控制,彼此制衡,取其中庸。」小明的父母身為高級知識分子,對此卻完全不懂。

父母片面的追求學業,忽略品德,使小明愈陷愈深。因為父母已有防備,家里的錢偷不到,他便「轉移陣地」,向外發展。國小階段,他以偷拿同學的東西為主,因為小學生的零用錢就那麼一、二十元,想偷也沒處偷。國中時則發展到無所不偷,大到價值六千元的遊戲主機及幾千元的CD,小至各種卡帶。他發現假日學校的操場上總是擠滿了高、國中生,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打球上,他便趁機偷取他們放在一旁的皮夾,得手了好幾十次,而獲取的金錢最多有一萬三千多元呢!但是,偷錢畢竟還是要冒一定的風險,他的犯罪智能又有了新點子,他發覺可以向同學借錢(有的國中生零用錢還蠻多的),只要厚著臉皮,有借不還比偷的更容易,因此他多次向同學借錢未還。不過有的同學還是會向老師報告,老師轉告其父母,父母就得還錢給同學,當然也換來了一頓打罵,但這種打罵對他來講已經是司空見慣了。至此,他已經不是一般的小偷,而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賊了,他的價值觀、道德觀都已嚴重偏差了。

不合格的父母

小明的爸爸是某大學研究所的碩士、工程師,媽媽是台北縣某國中主任,具候任校長資格,是在教育事業卓有成就的女強人。雙親均有這樣的高學歷,其母還是學過教育學、心理學的師大畢業生,但是,他們對小明的教育卻完完全全地失敗了。

在小明的眼里,父親有些木訥,但當他犯錯時從不吝於管教,只是因工作關係常不在家,無法全面而持續地教導小明。他說,爸爸不習慣和人溝通,不擅於言詞表達,不懂得做心靈方面的溝通,想和他講話,會覺得不曉得如何開口。鄭照順博士在《青少年生活壓力與輔導》中寫道:「溝通時所帶給對方的微笑、稱讚、關懷均可促進心理上的滿足感,並維系情感上的照應及情感上的支持,個體有了情感上的支持,通常會表現著較穩定的情緒及較積極的行為。」父親對小明教育失敗的主因大概就是缺乏這種溝通吧。

而母親呢?對他來講卻是一位無法讓他了解的「親人」。大概是小時侯住雲林的關係,小明和小姑姑最要好,回台北後還會經常打電話給她,但媽媽卻和小姑姑相處不好,知道他打電話後總會打罵他,使得小明自幼就非常討厭媽媽,他自述道:「我在國中三年里幾乎沒跟媽媽說過一句話,即使天天見面,也是形同陌路。小時侯我的行為還沒有很大的偏差時,母親就用極端的方式來管教我,會拿早已過去的事情諷刺我,只要有一點小錯,就會小題大做,借題發揮,讓我飽受語言暴力,讓我感覺我好像不是媽媽親生的。」也許是學校工作的壓力太大,小明的媽媽回到家里,表面沉靜,對管教孩子卻極無耐心。杜博生說:「不當使用憤怒為武器來控制孩子——這是在教養小孩方面最容易犯的錯誤,這個錯誤一旦犯上,代價是頗為可觀的。」可惜,小明的媽媽在師大修學分時並沒上過這一課。

父母身為高級知識分子,自然也希望子女成龍成鳳,因此他們對小明的課業極為重視,在國小時就買了許多課外讀物、參考書及模擬考卷供其練習,期望子女功課成績能高人一等。升上國中後,父母變的更加嚴格。不準他與同學有任何來往,連打個電話都很難,想籍此讓他專心學習。父母的緊逼課業,使小明在校是A段班學生,成績也曾是前幾名,但因其品行不佳,又使他的家庭聯絡簿隔三差五出現負面的評語,成績也逐漸變成滿江紅,回到家自然是少不了一頓臭罵。在比較自己的父母和同學父母管教的方式後,小明心中產生一種無名的怨恨,常在想別人父母對孩子都很好,我的父母為什麼沒有。他在回憶往事時寫道,「在國中時期我真的很痛恨父母,他們不準同學到我家里、不準與同學聯絡、不準有自由的時間去打籃球和逛街,甚至在電話中大罵約我的同學,令我成為同學的笑柄,讓我無地自容。明明家庭經濟許可,但總是不能讓我買些我想要的東西,連零食都不行。」他漸漸學會了對父母的教導陽奉陰違,瞞著父母變本加厲地做自己喜歡的事。

小明的記憶力很好,他還清楚的記得在幼兒園時父母就有過激烈爭吵,好像還想鬧離婚。父母性情不合,「媽媽總認為爸爸太節儉,生活單調,一下班就待在家里看電視、睡覺,都不理會媽媽。和爸爸吵沒有用,和他打又打不過他,所以就把氣發泄在我的身上。」「我總覺得父母親都是工作第一、家庭第二的人,在心靈深處其實已經完全忽略了孩子。」杜博生博士認為:「孩子通常需要他們的父母是一個真正有能力來帶領他們的人。小孩子最容易學到的部分,往往是父母自以為掩飾得天衣無縫的部分。如果自己的脾氣暴躁和自私自利,便沒有辦法期望小孩善良。」

小明的父母自身性格方面的弱點與缺陷,使他們無法對孩子產生楷模作用,是小明最終走上犯罪道路的最重要原因.

默想:現在的家庭教育多注重於督促孩子課業的學習,對孩子品格的養成、心靈的需要,做人的教育確實是輕乎了。小明的故事似乎就發生在我們身邊,對我們這些為人父母者有著深深的啟示。天下沒有不愛孩子的父母,培養孩子學會做人、端正品行、人格健全正是父母最要用心、著力之處。當然,作父母的在此方面更要不斷地提升自己,方能在潛移默化之中,正確地引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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