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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而立,學做聖人 曾國藩留給後人的印象是性格厚重,富於耐性。按星座學來說,這是「土象星座」比如金牛座的特點:具有持之以恒的精神,適合從事需要頑強毅力和付出長期艱苦努力的工作。
但是曾國藩的生日顯示,他居然是射手座。射手座的性格特點是什麼呢?據說是「像風一樣自由」,性格外向,坐不住。曾國藩在青年時代恰恰如此,他是一個非常愛交朋友、非常愛串門、非常愛聊天、非常愛開玩笑的人。
那時候的曾國藩還有一個愛好,就是愛看殺人。曾國藩住在城南菜市口附近,清代的時候那里是刑場。所以曾國藩隔三差五,就和朋友們一起去看殺人。
其實剛剛到北京的曾國藩不光是見識狹窄、觀念鄙俗,性格上還有很多缺點。
曾國藩性格中的第一個毛病,就是靜不下來,生活不規律。
第二個毛病是為人傲慢,修養不好。他是同學中唯一的進士,又點了翰林,因此難免覺得自己很了不起。到北京的頭幾年經常跟人發生衝突,有一次他跟一個同鄉——刑部主事鄭小珊,因為某事意見不一致吵起來了,隔著桌子就要動手,大家給拉開後,還彼此指著對方的鼻子破口大罵。
第三個毛病是「虛偽」。當然這種「虛偽」不是指他多麼大奸大惡,而是指他跟普通人一樣,在社交場合容易順情說好話,而且喜歡誇誇其談,不懂裝懂。
除了以上三點,曾國藩認為自己還有一大缺點,必須改過,那就是「好色」,愛看美女。比如有一次他在朋友家看到主婦,「註視數次,大無禮」。
今天看來,這似乎有點兒可笑。血氣方剛的他,見到美女自然會多看幾眼。這不過是正常的本能反應,然而在那個年代,曾國藩卻認為這是一個嚴重問題。
人人都有自我完善的欲望,特別是青年時期,是一個人最追求完美的時候。三十歲這一年,在曾國藩的生命史上是非常重要的一年,這一年他決定要脫胎換骨,重新做人,立下了學做「聖人」之志。
所謂聖人,就是通過自己的勤學苦修體悟了天理,掌握了天下萬物運行的規律。這樣,他一舉一動,無不合宜,就可以經邦治國,造福於民。而自己立功立德立言,萬世不朽。
這是一個何其宏偉的人設!
曾國藩在三十歲這年把自己的人生目標定位為「聖人」。「不為聖賢,便為禽獸」,也就是說,我只有一個選擇,或者做一個渾渾噩噩的人,或者做一個聖人,沒有中間道路可選。
道光二十二年(1842),曾國藩在寫給弟弟的信中說,他已經立定了終身之志。他說:”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與之量,有內聖外王之業,而後不忝於父母之生,不愧為天地之完人。”
這就是他為自己立定的「終身大規模」。他認為,這一目標做到了,其他目標就自然而然能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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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胎換骨的開始:寫日記 志向非常高遠,但是怎麼做到呢?曾國藩學做聖人的方法很簡單,就是「寫日記」。
曾國藩向大儒唐鑒請教如何自我管理。唐鑒告訴他,最關鍵的是每天都寫日記,這是入聖之基。曾國藩一開始並不明白。因為他以前寫過日記,並沒發現記日記有什麼重要。
我們翻開曾國藩的早期日記,和我們大部分人的日記一樣,記得並不得法,存在很多問題:
第一個是不連貫,不能一直堅持。現存的曾國藩最早的日記,連續記了將近一年。從道光十九年(1839)初記到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就中斷了。曾國藩說,這是因為他把日記簿「誤置箱內,不能逐日取出,隨意記載」,這個借口顯然很牽強。
第二個問題是把日記記成流水帳,經常一整天的事就記成一句。比如道光十九年(1839)四月二十七日日記就六個字:「沈明府請吃飯。」五月初九日日記五個字:「住上選叔家。」敷衍了事。
第三個問題是在日記中對自己提出的要求,並不能做到。
唐鑒告訴他,日記不是這個寫法。寫日記最重要的目的是反省自己。唐鑒每天晚上都要記幾條自省錄,來督責、規範自己。即使在路上,或者有什麼緊急事務,也不打破這個規律。
首先,要把寫日記當成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日記要用恭楷來寫,因為這樣反映一種誠敬的心態。
其次,日記的作用是「研幾」,幾就是細節,就是抓住生活中的細節,通過每一個細節來改變自己,而不是在細節上輕輕滑過去。
於是,曾國藩從道光二十二年(1842)十月一日開始恭楷寫日記。把一天做了什麼事、說了什麼話,都要細細地過一遍,然後反省哪件事做得不對,哪句話說得不對,「痛自警醒」,記載下來,深刻反省。
他在日記中把自己跟鄭小珊打架這件事記述了一遍,然後進行分析,這件事雖然是兩個人都有毛病,但是聖人教導說,改過要從自己做起,而且改過要從速,意識到了馬上就改。所以他撂下筆,馬上就去向鄭小珊賠罪。鄭小珊也很感動,本來是倆人都有錯,結果曾國藩主動道歉,於是兩個人把酒言歡,盡釋前嫌。
對於自己愛犯的「言不由衷」「虛偽」「浮誇」,他在日記中也是高度警惕。他反省道:「予此病甚深。孔子之所謂巧令,孟子之所謂餂,其我之謂乎?……試思此求悅於人之念,君子乎?女子小人乎?」也就是說,動不動就隨口誇人,這正是孔子說的「巧令」,是小人行徑。曾國藩反思,評論人誇獎人要慎重,這樣人家才會拿自己的話當回事。
至於戒色,他也動用了大量心理能量。一旦自己動了色心,多看了哪個美婦人一眼,他回家就立刻記下來,痛切自責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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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必有所激有所逼,才能有所成 聖人標準實在是太超絕了。它要求人每一分鐘都展開對自然本性的搏殺,那真是針針見血,刀刀剜心,因此能夠堅持下來非常艱難,但是曾國藩卻堅持下來了。為什麼呢?
曾國藩道光二十二年(1842)十月一日以後的日記,跟今人寫微博很像。我們知道,一則微博是一百四十個字,曾國藩的日記也不長,一天大概也是一二百字,關鍵是每隔一段時間,去讓朋友們都看一遍,並且要求每個人做點評,就像今天在微博下面的跟帖。
為什麼把日記給朋友看呢?因為外力遠遠大於內力。事必有所激有所逼,才能有所成。每個人的意志力都是有極限的,自己監督自己都是有盲點的,不容易做到徹底,但是人都有自尊心,因此通過自己的朋友、老師監督自己往往是最有效的。
曾國藩把這個習慣堅持了一生。後來離開北京,在外帶兵,他就把自己的日記定期抄寫,送回老家,給兄弟子侄們看。一是為他們做一個榜樣,再一個是讓他們監督自己。就這樣,通過記日記這種方式,曾國藩的氣質、習慣一天天地發生著變化。
在學做聖人的道路上,曾國藩取得的第一項成功是戒煙。
曾國藩的煙齡很長。湘中煙草的味道很辛辣,勁頭十足。讀書之時,他曾經是成天煙筒不離手的。三十歲以前,他也曾試著戒過兩次煙,不過都沒有成功。
在立志自新後,曾國藩發誓戒煙:「客去後,念每日昏錮,由於多吃煙,因立毀煙袋,誓永不再吃煙。如再食煙,明神殛之!」
戒除多年的煙癮,對任何人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戒煙第二天,曾國藩就開始彷徨無主,寢食不安。說自己如同「失乳彷徨」。把戒煙比喻為嬰兒斷乳,可謂相當準確。
但是就像曾國藩一生中的其他事一樣,一旦下定決心,他就沒有退讓過一步。不論多麼痛苦煎熬,他就是不再碰煙具。到快一個月頭上,他在日記中記道:「吾自戒吃煙,將一月矣,今差定矣!」
對於自己戒煙成功,曾國藩終生引以為豪,並且以此為例,教育子弟。多年之後,他還對弟弟提到此事,作為「無事不可變」的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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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而無恒,終身一無所成 戒煙成功,極大增強了曾國藩「學做聖人」的信心。他自以為通過記日課,便可以迅速改掉所有缺點,成為煥然一新的聖賢之徒。但過了數月之後,他發現,要改掉其他缺點,遠不如戒煙那麼容易。
性格深處的缺陷,並不像戒除一項單純的嗜好。吸煙有形有跡,戒煙只需要做到一條:手不碰煙具即可。而更多的性格弱點是深植於人的本性之中的,多年形成,與人的其他部分血肉交融成一個整體,通過一時半會兒的「猛火煮」不會徹底改掉,只有用一生的時間去「慢火溫」,才有可能慢慢化解。
因此,在修身起始階段,重要的是猛。在進行階段,更重要的是韌。在自我完善的過程中,一個人肯定會經受無數次的反復、失敗、挫折甚至倒退。關鍵是不能放棄。
曾國藩一生最推崇的品質就是「有恒」。他在寫給幾位弟弟的信中說:「凡人作一事,便須全副精神註在此一事,首尾不懈。不可見異思遷,做這樣想那樣,坐這山望那山。人而無恒,終身一無所成。」
我看曾國藩的日記,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這一生,就是不斷自我磨礪的一生,一天也沒停止修煉的腳步。從青年到老年,曾國藩都生活在不停地自省中,每天都在日記中不斷反省自己的缺點,糾正自己的行為。
六十二歲時,已經功成名就的他,在日記中的自責自省,和他三十歲立志做聖人的時候,仍然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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